公司合同法律風險防範管理制度

2023-01-15 12:36:04 字數 1836 閱讀 1965

為落實《***公司關於合同法律風險管控辦法》,規範公司合同法律風險的防範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所稱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屬部門對外簽訂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築施工等合同。

第二條公司對合同風險的防範與管理,實行對經濟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帳款**的全過程以及每乙個關鍵的業務環節進行綜合性的事先、事中、事後風險**和控制。

第三條公司經理辦對公司所屬部門與其它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法律風險審核。

第四條公司經理辦對合同進行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的主體資格和資質、合同文字及其格式的規範性、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等。

第二章合同準備與合同條款

第五條公司及所屬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充分了解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存續狀況、資質、信譽和履約能力等,以此作為是否簽約的依據。

第六條合同及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合同章及由有**權的經辦人簽名。

第七條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一般條款,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當事人的基本資訊條款,包括姓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銀行帳號等。

(二)合同標的條款,包括規格、型號或合作的具體事項等。

(三)數量條款,包括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四)驗收條款,包括驗收的依據、標準,驗收的時間、地點,並形成書面驗收報告。

(五)質量和品質條款,包括採用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的期限和方式,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

(六)**條款,包括標的物的單價、總價、計價方法,涉及到運費、保險費、裝卸費、清關費的承擔和約定等。

(七)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期限要有明確的約定,履行地點應約定為吉林市龍潭區或我公司所在地。

(八)合同的效力條款,包括合同生效的時間和生效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形態和違約責任等,違約責任的約定應明確約定賠償的方式和範圍,具有可操作性。

(十)解決爭議的條款,要明確約定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需要闡明和約定的條款。

第八條公司所屬部門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和交易方式。

第三章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第九條公司所屬部門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質量有標準,驗收有約定;對標的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款、交提貨時間、標的物的安裝、驗收時間,標的物的價款給付時間和給付條件的約定要準確無誤,文字表述嚴謹、正確、清晰,不可使用模稜兩可、含糊不清的詞語,條款的約定要嚴密無漏洞,不留隱患。

第十條公司所屬各部門要加強檔案管理工作,要將主合同、補充合同、技術協議、協議、收貨清單、驗收報告、售後服務報告等與主合同有關的材料原件及時交合同管理人員登記存檔,統一集中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是經營管理中的關鍵一環,前承客戶授信管理,後接收/付款管理,合同也是違約後訴訟過程中的重要依據,故要加強其管理工作。

第四章合同的訂立與審核

第十一條公司所屬部門對納入erp系統管理的合同,應當嚴格按照erp系統的要求簽訂合同,按照買賣合同,承攬合同的概念與特徵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買賣合同的概念與特徵: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特徵是:

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是財產所有權與價金互為對價的合同;是諾成、雙務和有償合同。

第十三條承攬合同的概念與特徵: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是承攬合同是雙務的、諾成的、有償的合同;承攬人的工作具有獨立性;承攬人完成的工作具有特殊性;承攬人以自己的風險完成工作。

承攬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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