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釋

2023-01-12 07:33:06 字數 533 閱讀 2100

婚姻法司法解釋:拒絕親子鑑定可推定為非親生

據最高人民法院**訊息,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今日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明確,親子關係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鑑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

《婚姻法解釋(三)》已於2023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並將於2023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就其適用有關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

解釋規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孫軍工介紹,《婚姻法解釋(三)》明確規定親子關係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鑑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親子關係訴訟屬於身份關係訴訟,主要包括否認婚生子女和認領非婚生子女的訴訟,即否認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或承認事實上的親子關係。

全面解讀《婚姻法》新司法解釋三

劍紅解讀 本條明確了一方堅決不做親子鑑定的後果。1 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的一方,須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2 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且拒絕做親子鑑定。3 人民法院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做出處理,即可以推定請求否認親子關係一方或者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婚姻法解釋二

第五條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六條利害關係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

婚姻法》解釋 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年 月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次會議通過 法釋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已於 年 月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年 月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