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第一公文網
gongwen
.1keji
om收集整理**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廉政建設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促進全體工作人員廉潔從政,根據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教育全體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增強公僕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質量,確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把水土保持監督執法機構建設成為廉潔、勤政、高效的**職能部門。
第三條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在開發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技術評估、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兩費」徵收、查處水土保持違法行為和處理水土流失事件等工作中,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法規為準繩,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徇私情。
第四條認真執行「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公平、公正、公開、優質、高效地處理各種政務和業務;熱情****公務。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辦」等衙門作風。
第五條不超越職權或規定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准挪用和私分罰沒款。
第六條全體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藉口私自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對確實難以拒絕而接受的禮品必須在三日內進行登記並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全體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廉政建設「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職權收受錢財賄賂;
2、不准在執行公務中藉機吃、拿、卡、要;
3、不准參與賭博,迷信等活動;
4、不准利用**大吃大喝,揮霍浪費;
5、不准用**進消費性娛樂場所;
6、不准在執行公務中以原則、人情作交易。
第八條貫徹實施本規定,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第九條黨員領導幹部及全體工作人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應列入年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對其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對有下列表現之一者,追查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並報請有關紀檢部門處理:
(一)違反本制度第
五、六、七條規定的;
(二)對廉政工作不重視、長期存在嚴重問題不能解決,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對出現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不嚴肅查處或阻礙查處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姑息遷就,袒護縱容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的;
(五)對上級交辦的群眾控告申訴的重要信件或違法違紀案件無正當理由積壓三個月以上不辦理的。
第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適用全體幹部職工。
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保行政執法,依法行政,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行政執法效率,強化執法責任,接受社會監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縣水土保持局是縣人民**的水保行政執法主體單位,負責全縣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對水保局的執法職責,執法範圍,具體執法內容,執法程式,執法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水保行政主管部門堅持依法行政,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
第五條執法責任的基本內容:實行**(監督員、站長、局長)執法崗位責任制,公開執法內容,執法程式,執法規則,執法責任,執法結果(執法效能)。對政治學習,監督管理,執法行為,執法效能,廉政勤政實行考核制,年終獎優罰劣。
第六條實行執法內容監督和違章追究制,並接受各級黨委、人大、**、紀檢、監察和社會的監督。
第七條水保行政主管機關實施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2)《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
(3)《甘肅省水土流失危害補償費、防治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開發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開發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
第八條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站的職責是:
(1)宣傳貫徹《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2)監督全縣水保工程措施和天然植被的管護,使其不受破壞;
(3)依法查處各類違反《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4)接受舉報及保護舉報者合法權益,負責處理水土流失造成危害的賠償糾紛,保護水土保持工程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負責開發性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的審查、審批、頒證,補償費徵收,「方案」的實施、檢查、監督、驗收工作;
(6)制定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第九條水保行政機關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可以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者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其它材料;
(2)調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活動;
(3)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的器具,必要時可以實行查封;
(4)查閱、複製或依法提取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記錄、檔案等資料;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條水保監督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不得少於兩人,著裝整齊,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十一條水保行政主管機關對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者,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二條對開發生產單位依法徵收水土保持危害補償費。
第十三條對在建設和生產活動中造成水土流失不進行治理的,破壞水土保持設施的行為,立案查處,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履行的,水保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起訴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由於執法人員處理不當或違反法定程式造成錯案的,對該執法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的限期調離執法崗位,收回執法證件。
第十五條預防監督站查處違法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文書規範。
第十六條預防監督站實行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制度和違法案件立案審批制度,建立健全內部執法監督機制。
第十七條水保局對各股、室、站行政執法中的處罰行為,行政強制措施行為,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水保局實行執法人員崗前培訓。
第十九條水保局定期向人大、**、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執法工作情況。
第二十條水保局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單位,對水土保持執法情況檢查、監督。
第二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對工作人員違法和違紀行為,有權向上級或者本級水保部門檢舉、控告,受理機關應當及時查處或者移交有關部門查處,並將結果告知有關單位、檢舉人、控告人。
第二十二條水保局成立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預防監督站)。
第二十三條執法人員的考核由水土保持執法領導小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檢查和評議。
水土保持監督執法考核制度
第一條成立縣水保行政執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執法責任制的考核。
第二條執法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崗位(個人)、監督站、分管領導**考核制。
第三條執法責任制考核內容:
(1)對法律、法規、規章的掌握和執**況;
(2)履行崗位職責擴年度工作任務達標情況;
(3)遵守執法程式和工作制度情況;
(4)依法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
(5)行政執法工作創新與建樹情況。
第四條考核辦法:
(1)定量考核:對有量化指標的崗位,實行定量考核;
(2)定性考核:對不能量化指標的崗位,實行定性考核,年終進行一次考核;
(3)日常考核:行政執法人員要按時填寫工作日誌,考核小組隨時進行檢查、抽查,並設專薄記載檢查、抽查情況;
(4)年度考核:在定量、定性、日常考核的基礎上,採取個人述職、群眾評議、局務會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據考核情況按「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提出考核評鑑意見。
第五條獎罰辦法:
(1)年終兌現年度目標責任書;
(2)年度考核評鑑結果作為對行政執法人員獎懲、使用的重要依據。
(3)對評為「優秀」的同志,要給予表彰獎勵;對評為「不稱職」的同志,就存在的缺點,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個別違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向有關部門提出依法追究責任的建議。
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辦案工作方法
為了保證水保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實施,增強執法辦案透明度,提高全民水保法制觀念,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參與水保監督執法工作的積極性,樹立敢於同一切破壞水土保持違法行為作鬥爭的優良作風,制定水保行政執法辦案工作方法,要求預防監督站全體人員在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時,必須搞好「兩個結合」、開好「三個會議」、做到「五個講清」。
一、「兩個結合」。即把案件查處與宣傳社會法制結合起來,教育群眾學法守法;把案件查處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起來。
二、「三個會議」。一是案發地黨員幹部會;目的是提高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了解情況,尋找線索。二是群眾動員會;啟發群眾認識,鼓勵群眾與違法行為作鬥爭,達到舉報,檢舉的目的。
三是處罰通報會;將查處的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達到公正執法,教育群眾的目的。
三、「五個講清」。即講清法律規定;講清造成的危害與個人的責任;講清科學作業,減少破壞與降低成本提高企業效益的關係;講清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礎;講清任何單位,個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過具體制度約束,使執法人員自覺遵守紀律,保證監督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本文由第一公文網
gongwen
.1keji
om收集整理**
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廉政建設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促進全體工作人員廉潔從政,根據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旨在教育全體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增強公僕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質量,確保水土保持法律 法規的貫徹執行,把水土保持監督執法機構建設成為廉潔 勤政 高效的 職能部門。第三條認真學習和貫徹國...
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年檢制度
一 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站應積極配合各鄉 鎮 各生產建設單位 定期檢查全縣 水土保持法 執 況,水土保持工程的管護,執行和措施實施以及案件查處等。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匯報,做為考核 獎罰的依據。二 檢查各治理成果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造林點及綜合治理點管護情況。包括人員 報酬 制度落實和管護效益。對毀壞林木 ...
廉政建設制度
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 為了深入學習和貫徹 重要思想,加強我校黨風廉政建設,依法行政規範辦學行為,增強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加強師德師風的建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如下 一 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 1 認真執行 教育法 教師法 等國家 省 市 區有關規範中小學校辦學行為的規定,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嚴格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