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2023-01-04 00:21:04 字數 4877 閱讀 5801

公司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r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住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畫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准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准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r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三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總經理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三餐補貼(日標準為每人10元)。

第三十r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准違章指揮,不准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r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公司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准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准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賭博;不准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業務室、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10-50元。

第五十條不准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在日常安全檢查時,發現包乾區域衛生不合格者,每次罰款5-50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

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閒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菸的車間及周圍10公尺以內及倉庫等地隨便吸菸的違反本款者每次罰款200元;

亂丟菸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後龍頭不關的

在生產廠區流動吸菸經教育不改者;

未經批准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並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裝置的;

非本裝置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裝置的;

在本公司範圍內乾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上班時間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200元;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菸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裝置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認定

裁判要旨 用人單位經民主程式制定和公示 內容合法的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依據,也可作為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案情 劉某自2006年3月起在重慶某製藥公司 以下簡稱製藥公司 從事機修工作。2008年1月,雙方簽訂勞動合同。2007年8月22日,製藥公司工會經職工代表大...

勞動合同法解讀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平等協商的內容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 職工培訓 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具體制定程式 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之討論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之法律標準 一 概念分析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亦即用人單位內部勞動規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制定的由單位行政權力保證實施的組織生產勞動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章程。所謂 嚴重 一般以勞動法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