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報告制度

2023-01-03 10:03:05 字數 1230 閱讀 7212

1 為了規範管理,按照國家電力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記錄及輕傷事故,在24小時內用傳真向業主報告。

3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重傷事故,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綿陽市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4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綿陽市安全監督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工會報告。

5 現場指揮部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3人以上重傷事故的報告後在24 小時內用傳真向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報告。

6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 300 萬元至 1000 萬元之間),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在 24 小時內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場指揮部在 24 小時內用傳真向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報告。

7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特大機械、裝置事故 ( 直接經濟損失在 1000 萬元以上 ), 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場指揮部在 24 小時內用傳真向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報告。

8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 直接財產損失3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 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9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特大火災事故 ( 直接財產損失在100 萬元以上 ), 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場指揮部在 24 小時內用傳真向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報告。

10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 死亡 1 至 2 人 , 或重傷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 3 萬元至 6 萬元 ), 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1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特大交通事故 ( 死亡 3 人以上或重傷 11 人以上;或財產損失 6 萬元以上 ), 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2 施工承包商在現場發生重大和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用傳真按隸屬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場指揮部在 24 小時內用傳真向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報告。

13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13.2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13.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14 本制度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15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16 本管理制度由四川巴蜀江油燃煤發電****現場指揮部負責解釋。

事故報告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各部門的要求,為在事故發生後爭取時間,迅速控制事態發展,保護現場人員不受損失,盡可能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 和財產損失,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穩定有序進行,特制定此規定。一 事故報告應做到及時 準確。遇有特殊或緊急情況,事故報告可先以口頭報告的方式進行,但必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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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實驗室內的計量標準器 配套裝置以及輔助裝置,在工作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事故,均應按本規定程式執行。2 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熟悉實驗室內所有儀器 裝置的電氣效能 使用方法 工作原理和技術狀況。3 在日常作業中,嚴格按照 操作規程 要求進行實驗,不得簡化操作步驟 對工作中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敏感,能夠及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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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必須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 事故的發生。二 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 統計 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 尊重科學的原則。三 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