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規範化管理制度

2023-01-03 07:03:03 字數 4479 閱讀 71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敬老院的規範化管理,維護農村五保供養物件的合法權益,逐步提高其生活水平,推進農村公共福利事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年第456號***令)、民政部《關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民發〔〕107號)、《省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細則》(民福函〔〕181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敬老院實行屬地管理原則。鎮人民**是其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責任主體,管理其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並接受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

縣民政局應當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三條敬老院應建立健全內部民主管理和服務管理制度。規章制度、人員職責、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應製版上牆,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四條對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縣、鎮人民**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院務管理

第五條供養物件入院管理。供養物件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社會公德及院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執行院務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愛護院內公物;支援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第六條五保物件入院後,村民委員會應配合敬老院繼續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第七條敬老院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做到管人管事制度化。

(二)建立供養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互為服務的組織機制,實現供養人員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

第八條敬老院應建立院務管理委員會。院務管理委員會由全體院民和工作人員民主選舉產生,其成員為5-7人,其中供養物件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院務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院務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監督本機構各1項規章制度的執**況,監督本機構財務收支和管理情況,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調解五保物件之間的矛盾糾紛,組織協調五保物件開展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其他院務管理職責。

第九條建立供養人員檔案,內容包括申請書、供養協議、健康檢查資料、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及後事處理聯絡人等與供養人員有關的資料,並長期儲存。

第三章供養內容和標準

第十條五保集中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一)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應當按照當年縣民政局、財政局公布的集中供養標準,滿足供養物件的一般生活需要。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水、電、煤、基礎設施維修、辦公經費、院民常規病**費用等,按照年人均不低於700元的標準,列入縣、鎮人民**財政預算,並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供養物件應有四季適用得體的服裝,夏季保證勤洗勤換,冬季應有保暖的衣被等。每年應給五保供養物件添置冬裝一套夏裝二套,每三年添置一床被褥。

每月發給零用錢不低於50元。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及時給予維修築實。

(四)提供疾病**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應給予照料。

(五)辦理喪葬事宜。供養物件去世後,敬老院應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從簡料理後事。

(六)供養物件中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依法保障他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敬老院應根據本院實際,制定可能發生的其它事故採取相應措施。

第九章工作人員條件及職責

第四十條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

熱愛敬老養老工作,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四十一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包括院長、財務人員、醫護人員、炊事人員等。其中:設定1名專職院長。工作人員與供養物件的比例不低於1∶10。

工作人員應當向社會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協議,明確工作職責、工資、福利和保險待遇及考核辦法等事宜。

部分管理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可從身體健康、素質良好的集中供養五保物件中選舉產生。

第四十二條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等費用參照村(居)幹部的標準確定。具體實施辦法由各鎮按照相關政策制定。

第四十三條敬老院應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和考評機制。

敬老院院長同時接受鎮人民**的年度考核和院內供養物件的信任度測評。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年度信任度測評低於60%的,應當調整。院長離任前,應進行離任審計。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同時接受敬老院的年度考核和院內供養物件的信任度測評。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年度信任度測評低於60%的,應當解聘。

縣**每年拿出20萬資金對達標的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給予獎勵。

第四十四條敬老院應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和業務培訓,不斷提公升工作人員的服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五條敬老院院長的基本職責是:

貫徹執行各級**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定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組織發展院辦經濟,不斷提高供養物件的生活水平;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維護供養物件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護理人員的基本職責是:

負責敬老院和供養物件的衛生工作;負責供養物件的護理;負責供養物件的安全管理;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負責供養物件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條財務人員的基本職責是:

負責敬老院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往來賬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負責資產的清理和登記工作;按時報賬;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搞好會計基礎工作。

第四十八條炊事人員的基本職責是:

負責膳食管理;按時供餐,保證飯菜數量和質量;做好餐具、廚具、加工工具和食品製作、貯存場所的消毒;嚴防食物中毒。

第十章規章制度

第四十九條供養人員守則:

(一)自覺遵守紀律,不違反制度。

(二)搞好院內團結,不互相爭吵。

(三)提倡互相友愛,不無事生非。

(四)服從院內管理,不擅自外出。

(五)愛護院內財產,不損壞公物。

(六)確保院內清潔,不亂丟雜物。

(七)保持室內整潔,不亂放物品。

(八)注意文明卫生,不隨地吐痰。

第五十條會議制度:

(一)院務管理委員會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院長主持,院務管理委員會成員參加。主要傳達上級檔案或會議精神,解決生產、生活、管理**現的問題,檢查評比崗位責任制、規章制度執**況,研究財務開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

聽取供養人員對院務工作的批評和建議,分析護理、生活、生產、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總結、講評,研究布置工作。

(二)供養人員大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由院長主持,全體供養人員和工作人員參加,主要傳達上級檔案或會議精神;對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比,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意見;公布財務收支情況,總結、布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財務管理制度:

(一)統籌安排各項費用支出,實行民主理財,做到賬目公開,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

(二)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做到專款專用,嚴禁用**請客送禮。

(三)院內一切收支,必須手續健全,賬據相符。

(四)實行院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大額開支應經院務管理委員會討論,必要時報鎮民政辦或鎮分管領導審定。

(五)院內生產的蔬菜、肉、蛋、禽、糧食等,應合理作價,收支入賬。

(六)做好對敬老院經濟實體的財務監督工作,定期檢查賬目,加強經營管理。

(七)管好用好社會捐助的款物。

第五十二條衛生管理制度:

(一)督促供養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執行個人衛生標準。

(二)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劃分衛生區,每天清掃一次;統一室內物品放置,達到整齊美觀;搞好綠化、美化、淨化。

(三)認真搞好院內衛生,堅持定期消毒。

(四)定期檢查身體,建立健康檔案,對患病供養人員要妥善及時地診治。

(五)堅持定期衛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限時整改。

第五十三條食堂管理制度:

(一)實行民主管理,經常徵求供養人員對伙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食堂工作。

(二)認真執行伙食標準,做到收支平衡。

(三)每週制定一次食譜,講究營養,科學配餐。

(四)購買的食品須經廚房值班員驗收。

(五)廚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專人使用,分別存放。

(六)不食用腐爛變質和未經檢驗的食品。

第五十四條請假銷假制度:

(一)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供養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准不得外出。

(二)供養人員、工作人員請假外出的由院長批准,院長由鎮人民**領導批准。

(三)供養人員經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員交代注意事項,歸院後,必須向院長銷假。

(四)外出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追究。

第五十五條夜間查巡制度:

(一)敬老院應組織查巡,每夜查巡次數不少於一次,特殊情況下應增加查巡的次數。

(二)查巡的內容:供養人員在位和睡眠情況,安全情況。對查巡的情況進行登記,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十一章生產經營

第五十六條敬老院要配備必要的農副業生產場地。敬老院供養人員50人以下的菜地不少於2畝,50人以上的菜地不少於3畝。

開展以改善入院五保物件生活條件為目的的農副業生產、經營,力爭蔬菜、副食品自給自足,並獲取一定的生產經營收入。

第五十七條敬老院應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獎勵。

第五十八條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收入依法歸敬老院集體所有,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再生產的投入;補充供養物件生活費用和醫療經費;補充敬老院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建設經費及維修經費的不足;經鎮人民**審定的生產經營獎勵開支。

敬老院管理制度

1 敬老院管理職責 2 敬老院服務專案 3 工作學習制度 4 工作人員目標管理制度 5 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6 五好 7 文明五字歌 8 衛生管理制度 9 門衛值班制度 10 食堂管理制度 11 炊事員職責 12 財務管理制度 13 院務管理委員會職責 14 院長守則 15 院民守則 16 院民互助...

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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