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2023-01-02 08:45:05 字數 819 閱讀 9267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礦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獎懲制度》,做到獎罰分明、重獎重罰。

一、建立礦安全獎懲專項**

1、安全獎懲專項**的**:

(1)從礦安全技術措施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項費用;

(2)發生工傷事故單位的罰款以及基層違章、違紀現象的罰款;

(3)從礦的獎勵**中提取部分用於安全獎勵。

2、安全獎懲專項**由礦安全科管理,財務處單獨下帳,專款專用,由礦長批准後撥付使用。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礦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表彰或獎勵

1、忠於職守,積極做好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成績顯著者;

2、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財產和生命安全免遭重大損失的;

3、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術、塵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效果顯著的。

三、獎勵分為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發放獎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節輕重,對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

1、接到安全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後,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單位主管的領導責任。監管部門負有責任的同時對監管部門處以罰款或追究責任;

2、全礦及勞動者安全和健康的行為;

3、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的違章違紀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4、對**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偽造情節或阻礙、干擾安全人員執行公務的,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或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6 凡不按規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 人 次 7 凡由於生產 基建或檢修需臨時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 設施等,完工後未修復的責令修復並扣罰施工單位50 500元 處 8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9 不按規定時間 內容對新工人進行入廠 調崗 復工教育的,...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4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5 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 警告 記過 記大過 降級 撤職 留用察看 開除。對...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6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火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7 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者300元 次 8 各種作業票 證等未經監護人 監火人 安全負責人本人簽字的視為無效,扣罰責任人20元 次 9 發生事故後,凡不按照 四不放過 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