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2021-11-02 20:52:26 字數 1480 閱讀 9240

一、簡介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應人群

醫院所有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職責

1.單位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科室負責人對生產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醫院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四、工作程式

4.1懲罰

4.1.1發生一人次輕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1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50元;扣罰責任科室長30元;

4.1.2同一科室在乙個月內連續發生兩起以上輕傷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2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100元;扣罰責任科室長50元;

4.1.3發生一次兩人以上輕傷事故的,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3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科室長100元;

4.1.4因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而發生輕傷事故的,扣罰責任科室長300元;

4.1.5發生生產性重傷一人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10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500元。扣罰責任科室長300元;扣罰事故科室安全員300元;扣罰分管領導1000元。

4.2獎勵

4.2.1獎勵的範圍

4.2.1.

1在安全技術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4.2.

1.2認真貫徹醫院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4.2.1.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2.1.

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4.2.

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醫院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醫院、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被評為部門、科室、個人;

4.2.1.9被評為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2.1.10按照醫院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型別: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科室和個人,由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技部門,經審核後報醫院領導批准通過。

4.2.3.2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科室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報醫院領導批准執行。

五、附則

5.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零一四年月日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6 凡不按規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 人 次 7 凡由於生產 基建或檢修需臨時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 設施等,完工後未修復的責令修復並扣罰施工單位50 500元 處 8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9 不按規定時間 內容對新工人進行入廠 調崗 復工教育的,...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4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5 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 警告 記過 記大過 降級 撤職 留用察看 開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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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火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7 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者300元 次 8 各種作業票 證等未經監護人 監火人 安全負責人本人簽字的視為無效,扣罰責任人20元 次 9 發生事故後,凡不按照 四不放過 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