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2021-03-04 09:35:57 字數 1712 閱讀 7973

(6)凡不按規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人、次;

(7)凡由於生產、基建或檢修需臨時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完工後未修復的責令修復並扣罰施工單位50-500元/處;

(8)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滅火器材、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loo%;

(9)不按規定時間、內容對新工人進行入廠、調崗、復工教育的,扣罰責任單位100元/人、次;

(10)各類事故隱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書》按期完成的,扣罰50-500元/項;

(11)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單位100元/次;

(12)凡私自到裝置、幫浦房、罐區灌裝汽油、石腦油等易燃液體或液化氣、丙烯等液化氣體者,扣罰100元/次;

(13)各種作業票、證等未經監護人、監火人、安全負責人本人簽字的視為無效,扣罰責任單位20元/次;

(14)發生事故後,凡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扣罰責任單位100元/起;

(15)凡因設計、安裝、檢修、採購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造成停機、停產的,根據相關情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16)其它各種違章,視情節扣罰20-30元/人、次;

(17)進入塵、毒、雜訊等具有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者,經說服教育屢教不改者扣罰20元/人。

2、各類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1)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ooo元以下的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0%,並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20%;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責任者,給予記過以下處分,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0-30%,並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責任者,給予記大過以下處分,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並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責任者,給予記大過以下處分,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5—10%,並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責任者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6)由於個人責任造成輕傷事故的,對事故責任者罰款100元/人、次,對責任單位扣罰10-15元/人。

對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責任者處以3oo元罰款並給予行政記過以下處分,扣罰重傷事故責任單位15-30元/人,發生死亡事故的責任單位扣罰100-200元/人,事故責任者及有關人員、單位主要領導等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3 凡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嚴肅處理:

1、對工作不負責任,因故發洩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專案,不按期實施又不採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裝置、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6、對裝置長期失修,備用裝置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7、對違章設計、製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8、對發生事故後,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責任者;

9、對發生事故後,不認真吸取教訓,不採取措施致使事故重**生的主要責任者;

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4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5 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 警告 記過 記大過 降級 撤職 留用察看 開除。對...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6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火 滅火器材 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 loo 7 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 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者300元 次 8 各種作業票 證等未經監護人 監火人 安全負責人本人簽字的視為無效,扣罰責任人20元 次 9 發生事故後,凡不按照 四不放過 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扣...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 簡介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 法規,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應人群 醫院所有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三 職責 1.單位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 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