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學第二章

2022-12-18 16:06:05 字數 6467 閱讀 9881

第二章保險概述

第一節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一、「保險」一詞的**

原始解釋:°保±,左為人,右為呆,當災害來臨時,人呆在某個

地方;°險±,左為耳,右為臉,雙手捂著耳朵

《說文解字》:穩妥可靠

1805年,°廣東保險會社±,當時稱°諫當±1835年,insurance,譯為°燕梳±1842年,魏源,《海國圖誌》,°擔保±1858年,王茂蔭,°保險±

魏源在《海國圖誌》中詳細介紹了英國近代保險業的發展情況。書中

把保險譯為°擔保±,把火災保險譯為°宅擔保±,把海上保險譯為°船擔保±,把人壽保險譯為°命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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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蔭(2023年-2023年),字椿年,號子懷,清嘉慶三年(2023年)誕生於乙個徽商家庭。幼年讀書非常用功。後就讀於縣城紫陽書院。

道光十年,根據家裡的決定,赴潞河管理茶莊店務。翌年,適逢北闈恩科取士,王茂蔭即以監生資格應京兆試,中了舉人,次年會試,又高中進士,並備官戶部。但在此後長達15年的時間內,他都是在戶部任「主事」、「行走」一類的微職閒官,直到50歲才被公升補為戶部貴州司員外郎。

其後擢公升為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成為清廷主管財政貨幣事務的**之一。並歷任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卿、左副都御史、戶部、工部、兵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等職務。王茂蔭任京官前後達30年,歷道光、咸豐、同治三朝,不攜眷屬隨任,一人獨居歙縣會館,以兩袖清風,直言敢諫聞名。

二、保險的發展歷史

(一)古代保險的產生和發展

1.西元前2023年,古埃及出現應付風險的喪葬互助協會,被認為是保險的最初雛形

2.我國春秋時期孔子提出°拼三餘一±±每年如能將收穫糧食的三分之一積儲起來,這樣連續積儲3年,便可存足1年的糧食,即°余一±。如果不斷地積儲糧食,經過27年可積存9年的糧食,就可達到太平盛世

(二)近、現代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海上保險火災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

信用和保證保險

海上保險的起源

●海上保險是現代保險之首

●海上保險源於航海中的海損分攤原則(共同海損)、海上借貸(船舶和貨物抵押借款)和「空買賣契約」

●現存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險單就是2023年10月23日由熱那亞商人喬治·勒克維出立的,承保「聖·克勒拉」號航船從熱那亞到馬喬卡的航程

火災保險的起源

●起源於2023年冰島的「黑瑞甫制」

●公營火災保險起源於德國。2023年,德國釀造業發生一起大火。災後,為了籌集重建釀造廠所需資金和保證不動產的信用而成立了「火災保險合作社」。

●民營火災保險起源於英國。小資料:英國倫敦大火與保險

2023年9月2日,在英國倫敦發生了一場大火,燒毀了全城的一半,起因是皇家麵包店的烘爐過熱,火災持續了5天,有13000幢房屋和90個教堂被燒毀,20萬人無家可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財產損失。這場特大火災促使人們重視火災保險。次年乙個名叫尼古拉斯·巴蓬的牙科醫生獨資開辦了一家專門承保火險的營業所,開創了私營火災保險的先例。

由於業務發展,他於2023年邀集了3人,集資4萬英鎊,設立了乙個火災保險合夥組織。保險費是根據房屋的租金和結構計算,磚石建築的費率定為2.5%的年房租,木屋的費率為5%。

正因為使用了差別費率,巴蓬有「現代(財產)保險之父」的稱號。

人身保險的起源

●專業人身保險的產生與海上保險的發展是分不開的

●15世紀,歐洲殖民主義者大規模販賣非洲黑奴,奴隸販子將奴隸作為貨物投保海上保險●17世紀,年金保險產生,其創始人是義大利銀行家洛倫佐·佟蒂(年,英國數學家和天文學家埃德蒙·哈雷(編制了世界上第一張生命表,提供了壽險保費計算的依據●18世紀中葉,英國人詹姆斯·多德森和托馬斯·辛普森兩人發起組織了「倫敦公平保險公司」,被認為是近代人身保險制度形成的標誌,也是現代人壽保險的先河●2023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保險學教授休布納提出了生命價值理論,被稱為「人身保險之父」

責任保險的起源保證保險的產生和發展(三)中國保險的歷史演變

1.外商保險公司壟斷時期(1805—2023年)

2.民族保險業的開創和發展時期(1865—2023年)3.抗戰時期保險業的維持階段(1937—2023年)4.民族保險業的虛假繁榮時期(1945—2023年)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業的曲折發展(2023年至今)

第二節保險的概念

一、保險的定義

(一)保險學說不同流派的比較1.西方保險學說及其評述1)損失說a.損失賠償說b.損失分擔說c.風險轉嫁說

2)非損失說a.技術特徵說b.慾望滿足說

c.財產共同準備說d.相互金融說

3)二元說a.人格保險說

b.否定人身保險說c.擇一說

2.馬克思主義的保險學說

3.我國學者對保險學說的研究1)台灣學者對保險學說的認識2)港澳學者對保險學說的認識3)大陸學者對保險學說的研究

(二)保險的定義

1.保險的經濟學定義

2.保險的法學定義(《保險法》第二條)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三)保險的構成要素1.必須以特定風險為物件

2.必須以多數人的互助共濟為基礎

3.必須以對風險事故所致損失進行補償為目的4.合理的保險分擔金

第三節保險的性質和功能

一、保險的性質(一)保險與賭博

聯絡兩者都是以隨機事件為基礎,都可能以較小的支出獲得較大

的回報區別1.保險是分散已有風險;賭博是產生新的風險2.保險是正和遊戲;賭博是零和遊戲

3.保險以誠信為原則;賭博則充滿了欺騙和訛詐

(二)保險與救濟

聯絡兩者都是借助他人安定自身經濟生活的一種方法區別1.提供保障的主題不同

2.提供保障的資金**不同3.提供的保障的可靠性不同4.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

(三)保險與儲蓄

聯絡都是人們應付未來風險的一種管理手段,目的都在於保障未來正常的生產和生活

區別1.儲蓄是將風險留給自己;保險是將風險轉移2.銀行儲蓄不須支出;保險須付出一定的代價

二、保險的功能(一)保障功能1.財產保險的補償2.人身保險的給付(二)資金融通功能

(三)社會管理功能1.社會保障管理2.社會風險管理3.社會關係管理4.社會信用管理

三、保險的作用

(一)及時補償災害事故損失(二)安定人民生活

(三)促進防災防損工作(四)積聚建設資金(五)促進技術進步

(六)促進國際經濟交往

第三節保險的分類

一、按保險標的不同,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

(一)財產保險(propertyinsurance)

是以財產及與之相關的利益為保險標的,以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為保險事故的保險。

(二)人身保險(personalinsurance)

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以生死、年老、疾病、意外傷害等人身風險為保險事故的保險。

(三)責任保險(liabilityinsurance)

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以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人身**為保險事故的保險。(四)信用保證保險(credit&bondsinsurance)是以合同雙方權利人和義務人的信用關係為標的,以信用風險為保險事故的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承保企業、機關、家庭、個人以及各種組織在固定的場所因其疏忽、過失行為而造成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產品製作者、銷售者因產品缺陷致使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依法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

職業責任保險——。

雇主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雇主)的雇員在受僱期間從事業務時,因遭受意外事故導致傷殘、死亡,或患有與職業有關的專業性疾

病或根據僱傭合同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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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險權利人要求保險人擔保對方(被保證人)信用的一種保

險。保證保險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請求保險人擔保自己的信

用的一種保險。

二、按經營目的不同,可分為商業保險、社會保險(一)商業保險(businessinsurance)

是由商業性保險公司提供的,以權力義務對等關係為基礎的,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

(二)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

是國家通過立法對社會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疾病、失業時,提供一定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三、按保險實施方式不同,可分為自願保險與強制保險(一)自願保險(voluntaryinsurance)

是指投保人和保險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或自願組合而建立起保險關係。

(二)強制保險(compulsoryinsurance)

是指根據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強制建立起保險關係。強制保險主要是為了保護公眾利益和維護社會安定。

四、按保險人承保方式不同,可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複保險

(一)原保險(insurance)

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直接簽訂保險合同,確立保險關係,投保人將風險損失轉移給保險人。(二)再保險(reinsurance)

是指保險人將超過自己承保能力以上的風險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險人再進行投保的保險。

(三)共同保險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共同與投保人簽訂乙份保險合同的保險,且保險金額之和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可保價值。

(四)重複保險

是指投保人就同乙個保險標的、同乙個保險利益及同乙個保險事故向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投保,且保險金額之和超過了保險標的的實際可保價值的保險。

共同保險重複保險

共同保險是投保人與數個保險人之間就同一保險利益、同一風險共同訂立乙個保險合同。數個保險人可能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保險單,每個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比例承擔保險責任。雖然在保險實務上,投保人僅須與乙個保險人接洽,而不是與所有的保險人;但在法律上,投保人仍然與所有的保險人直接發生關係。

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二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共同保險與重複保險的區別

1.共同保險是投保人的風險一次性轉移,而重複保險則是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轉移。

2.共同保險中,儘管保險人為數人,但他們和投保人只存在乙個保險合同;在重複保險中,各保險人和投保人存在數個保險合同,數個保險合同彼此沒有聯絡。

3.共同保險中,保險金額總和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可保價值,而重複保險則相反。

案例2023年2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奎屯墾區王某向甲保險公司投保了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保險合同約定保險金額為5萬元,保險期

限為2023年2月26日零時起至2023年2月25日24時止。5月,王某所在公司又為每名職工在乙保險公司投保了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每人的保險金額為5萬元,保險期限為2023年7月7日零時起至2023年7月6日24時止。甲、乙兩保險公司分別向王某出具了保險單。

2023年3月,王某下班後,發現家中財產被盜,被盜物品價值5萬元,便向保險公司提出各賠償5萬元的請求。但兩家保險公司都以王某重複投保,造成保險合同無效為由拒絕賠償。請問此案應如何處理?

分析本案的焦點有兩個:

一、王某向甲、乙公司的投保是否構成重複保險。二、重複保險的責任如何分擔。

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的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合同。在此案中,王某以其家庭財產為投保物件分別在甲、乙兩保險公司投保,保險標的和保險利益是同一的,且保險金額總和為10萬元,超過了保險價值,因此屬於重複保險合同。在重複保險存在的情況下,各保險人按法律或合同約定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但各個保險人承擔賠償的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金額,以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額外利益。因此兩家保險公司各自承擔50%的責任,分別賠償王某經濟損失2.5萬元。

五、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之間的關係,可分為不足額保險、足額保險、超額保險

(一)不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保險

(二)足額保險:又稱全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大體相當於財產實際價值的保險

(三)超額保險: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保險法》第40條第2款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

案例廖先生在某財險公司為其新購置的轎車投保機動車車損險,新車購置**是70萬,廖先生實際投保的保險金額卻是40萬元,按照共交保費10164元。買後一年,廖先生的轎車發生了交通意外,修理費用為9440

元。請問保險公司應賠償給廖先生多少錢?

解析該車新購置價為70萬元,但廖先生在投保車損險時,實際投保的保險金額卻是40萬元,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因此,屬於不足額投保。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部分損失的情況下,部分損失保險金額低於新車購置價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新車購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修理及施救費用。因此,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實際修理費9440元×(40萬/70萬)=5394元。

六、按投保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

(一)個人保險:以個人作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保險。

(二)團體保險:以團體或單位為投保人,以團體或單位員工為被保險人的保險。

七、按照承保風險的不同,可分為單一風險保險、綜合風險保險(一)單一風險保險:在保險合同中只承保一種風險責任的保險。(二)綜合風險保險:

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保兩種及兩種以上風險責任的保險。

保險學考點

一 選擇和判斷 1 風險的分類 按環境 靜態風險 動態風險 按性質 純粹風險 投機風險 收益風險 按物件 財產保險 責任保險 信用保險 人身保險 按原因 自然保險 社會保險 政治保險 經濟保險 技術保險 2 共同保險 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標的的同一危險 同一保險事故,而且保險金額不超過保...

保險學基礎 A

班級 學號 姓名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13 2014學年度第一學期期考 保險學基礎試卷 a 完卷時間 120分鐘 金融保險專業2006級 一 單項選擇題 每小題1分,共20分 1 下冰雹使得路滑而發生車禍造 員 這時冰雹是 a 風險因素 b 風險事故 c 損失 d 風險單位 2 我國第一家民族資本的...

保險學作業

1 有一租客向房東租借房屋,租期為9個月。租房合同中寫明,租客在租借期內應對房屋損壞負責,租客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災保險一年。租期滿後,租客按時退房。退房後1個月,房屋毀於火災。於是租客以被保險人身份向保險公司索賠。a 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誰對房屋存在保險利益?b 假設在租客租房之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