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工作規則

2022-12-17 12:09:02 字數 1538 閱讀 2076

主辦部門:規劃處

協辦部門: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管理處適用事項**及名稱:010104建設專案用地預審

一、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27號令)4、《江蘇省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管理實施辦法》(蘇國土資發〔2005〕93號)二、工作內容

審查:1、建設專案用地選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經批准的國家、省有關發展規劃,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2、建設專案是否符合國家和省供地政策;

3、建設專案用地選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確需占用農用地、可否調整占用非農用地等;

4、建設專案用地標準、投資強度和總規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5、建設專案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資金安排落實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資金是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計列入投資概預算中並有保障;6、建設專案占用農用地的,建設專案審批(核准或備案)後可否落實土地利用年度計畫;

7、屬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建設專案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方案、建設專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影響評估報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三、工作時限

(一)總時限:受理後,材料齊全、內容審查符合要求的,20個工作日辦結;20個工作日內不能出具用地預審意見的,經廳領導批准,可以延

長10個工作日。

(二)內部各辦文環節工作時限:

1、收文「政務中心」工作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受理資料錄入辦文系統;

2、協辦部門工作時限:自收到「政務中心」遞文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本主部門意見(與主辦部門同時辦理);

3、主辦部門工作時限:自收到「政務中心」遞文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相應事務,呈報廳領導簽批;

4、分管廳領導工作時限:自收到遞文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5、辦理結果校對、列印(文印員)工作時限:自收到遞文起1個工作日內出文(證)。

四、申報資料與標準(一式1份)

1、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申請表;

2、用地預審的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擬建設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基本情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擬選址情況(含土地利用現狀)、擬用地總規模和擬用地型別;擬占用耕地的還需提交補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資金安排落實情況說明;

3、需審批的建設專案應提供專案建議書批復檔案、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建設專案用地規劃總平面布置圖)。專案建議書與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一的,只提供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建設專案用地規劃總平面布置圖);需核准的建設專案應提供發展和改革、經濟**或行業行政管理等部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告知書和擬報發展和改革、經濟**或行業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准的專案申請報告(應達到可行性研究深度);需備案的建設專案應提供發展和改革、經濟**或行業行政管理等部門的建設專案備案批准檔案和專案申請報告(應達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4、城市(村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用地城市(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5、根據建設專案具體情況,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明材料和圖件。分期實施的建設專案,需提交擬訂的分期實施規劃方案,分期辦理用地

預審。五、工作程式:(見《工作流程(2)》)六、辦理結果

1、同意:出具預審意見;

2、不同意:覆函說明並予以退件。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是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專案審批 核准 備案階段,依法對建設專案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項進行的審查。建設專案用地實行分級預審。需人民 或有批准權的人民 發展和改革等部門審批的建設專案,由該人民 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預審。需核准和備案的建設專案,由與核准 備案機關同級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預審...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管理辦法

三 專案建議書批復檔案或者專案備案批准檔案 四 單獨選址建設專案擬選址位於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確定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五 單獨選址建設專案所在區域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材料。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類建設專案與需核准的建設專案,申請用地預審的不...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辦事指南2

一 法律政策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52條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22條第一款 三 自治區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 四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管理辦法 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 二 審批許可權 建設專案用地實行分級預審。一 需人民 或有批准權的人民 發展和改革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