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計財管理 - 1 -
財務檢查制度 - 1 -
財務會議制度 - 2 -
會計交接制度 - 6 -
資金計畫管理辦法 - 8 -
資金分配、撥付制度 - 10 -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 - 12 -
農民工工資管理辦法 - 15 -
貨幣資金支付審批制度 - 16 -
借款報銷管理制度 - 24 -
差旅費管理辦法 - 26 -
銀行賬戶管理制度 - 27 -
費用分配制度 - 29 -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 30 -
合同管理辦法 - 39 -
計畫統計管理辦法 - 44 -
責任成本管理控制辦法 - 46 -
驗工計價管理辦法 - 52 -
招投標管理辦法 - 55 -
計財管理
財務檢查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了規範財務管理行為,貫徹專案財務管理制度,滿足業主對資金監管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檢查時間、方式、內容
2.1財務檢查時間,每月下旬例行進行一次財務檢查。根據需要可不定期檢查。
2.2財務檢查方式,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組織下屬各單位財務人員對各單位財務工作進行交叉檢查。
2.3財務檢查內容,資金流向檢查,預算執**況檢查、專案財務制度執**況檢查,基礎工作情況檢查等。
第三條財務檢查的落實
3.1檢查記錄,在檢查中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對檢查**現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下月檢查時要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對於檢查**現違法、違紀問題的,要及時向專案領導匯報。
3.2對檢查**現的問題,不按整改通知及時整改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附則
4.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4.2本制度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財務會議制度
第一條總則
1.1為了使整個專案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有序的推進,特制度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專案設立財務機構的單位。
第二條會議召開時間、方式
2.1會議時間,每月財務例行檢查完後第二天即召開專案財務會議,如特殊原因推遲或提前,另發通知。
2.2參會人員,專案所屬各單位財務人員。
第三條會議內容
3.1各單位匯報財務工作的情況,如資金計畫執**況、全面預算執**況、責任成本管理情況、財務工作出現的問題等。
3.2學習公司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規章制度。
3.3學習業主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檔案。
3.4學習研究有關財務會計理論、實務操作。
3.5研究急需解決的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問題。
3.6交流各單位先進的工作經驗、方法等。
第四條紀律
4.1參會人員除特殊情況,必須按時到達會場。
4.2如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會議,需要提前請假,並上報本月財務工作書面匯報材料。
第五條附則
5.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2本制度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1.1為了規範專案會計檔案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2專案必須加強和重視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1.3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檔案主要是指紙質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和電算化會計系統中會計軟體程式及其全套電子資料。各單位應實行紙質會計檔案和電子會計檔案的雙重管理。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裝訂
2.1紙質會計檔案必須由本單位財務人員自行裝訂,不得委託他人或外部單位裝訂。各單位在會計檔案裝訂前必須對檔案的完整性進行仔細檢查,如發現有短缺現象,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報知部門領導。
2.2會計憑證按月裝訂成冊,每季度裝訂一次,一般在季/年度財務報告編制結束後15日內裝訂完畢。應當按照現收、現付、銀收、銀付、轉賬順序和憑證編號順序裝訂,連同所附原始憑證外加封面、封底後,按「三邊一線」的要求裝訂成冊,裝訂厚度以不超過3厘公尺為宜。
為方便查閱管理,會計憑證封面資訊應填製完整,同時在包角脊背上標示「x年x月x類憑證第x本共x本」字樣。
2.3訂本式賬簿可直接入檔儲存。活頁式賬簿中:
日記賬類應按時間順序連續編號,外加封面、啟用卡、封底後裝訂成冊;明細賬類應按科目順序連續編號,外加封面、啟用卡、賬戶目錄、封底後裝訂成冊。
2.4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外加封面、封底後裝訂成冊。封面上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單位負責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並蓋章。
2.5銀行對賬單、餘額調節表應與銀行日記賬一起裝訂歸檔,其它會計檔案應分門別類、立卷裝訂成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3.1所有會計檔案必須由專人保管。紙質會計檔案應專櫃存放整齊,便於調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電子會計檔案應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定期檢查,定期複製,防止由於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3.2臨時機構在專案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或審計結束後半年內移交給檔案管理部門統一歸檔管理。
3.3合併撤銷單位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併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指定的其它單位接收保管,並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3.4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具體期限見附表。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4.1各單位應建立調閱登記制度。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需經計財部財務室長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計財部財務室長批准後,在調閱登記簿上記錄調閱的檔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等。
4.2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有特殊需要,經財會部門負責人或計財部財務室長批准後,可影印或出具有關證明。查閱或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條附則
5.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2本制度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會計交接制度
第一條總則
1.1為了防範會計崗位交接環節產生的風險,制訂本辦法。
1.2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前,不得離職。
第二條會計交接程式
2.1財務人員離職前,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的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移交後,如發現原經管的會計財務業務有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等問題,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2.2財務人員移交前,必須作好以下各項工作:
(1)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製會計憑證的,應填製憑證;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加蓋個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未完成工作要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交接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憑證、報表、公章、現金、支票簿、檔案資料、其它物品及未畢事宜。
2.3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由上一級直接領導負責監交。普通會計人員辦理交接,由計財部財務室長負責監交;計財部財務室長辦理交接手續,由專案部負責監交。
2.4交接清冊由交接雙方共同簽字,監交人作為第三方監督人在交接清冊的相應位置簽字,如交接事項與交接清冊不符,接交人可不予簽字。
2.5交接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保留乙份,另乙份歸檔保管。
2.6接替的財務人員繼續使用移交賬簿,不得另設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2.7財務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到職工作的,計財部財務室長應指定業務熟悉的財務人員**。
第三條附則
3.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2本制度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資金計畫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1.1為了加強專案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中所指資金計畫,主要是指業主撥付的當月工程進度款、工程預付款等。
第二條資金計畫範圍
2.1資金計畫期間。資金計畫以月度為週期進行編制,專案部所屬各工區、材料廠等各單位於每月月末4天前報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將彙總的資金計畫於每月末3天前報業主計財部財務室。
2.2資金管理組織。專案部及所屬各單位是資金計畫的編制和執行機構。
2.3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是資金計畫的管理機構。
2.4專案經理辦公會是資金計畫平衡的決策和考核機構。
2.5資金計畫物件。資金支出計畫管理物件包括專案部及專案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資金計畫編制
3.1各資金使用單位根據專案月度生產計畫,編制月度資金計畫,資金計畫必須嚴格按照《西安至成都鐵路客運專線(陝西段)建設資金監管協議》的格式填報。如格式有變化,專案部計財部財務室發文通知。
計財部職責
1 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方針 政策 制度及規定,依據有關法規制定本部門的計財工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2 掌握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計畫執 況,對企業生產 經營活動實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評價 等活動,並及時收集資料,追加投資和索賠。3 組織市場調查 活動,編制企業內部報表和對外發布統計...
計財部檔案管理崗位工作標準
山東臨沂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 q 118 302.188 1999 1999 10 10發布1999 11 10實施 山東臨沂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布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山東臨沂發電廠企業標準q 118 202.03 1995 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 的要求進行編寫。本標準由山東臨沂發電有...
計財部存貨管理與核算崗位工作標準
2 3 許可權 2 3 1 有權抵制違反存貨管理標準的行為2 3 1 1 對領料單要加以審查,發現異常,拒絕蓋章。2 3 1 2 發現用料的浪費,要嚴格考核。2 3 3 有權對各部門使用材料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檢查。3 工作內容與要求 3 1 每年年初造好採購計畫 用料計畫等。3 2 正確對存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