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中國的適用

2022-11-30 20:39:04 字數 3973 閱讀 5815

內容摘要:本文在對重慶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煉和總結了可供借鑑的地方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實踐經驗,主要包括與地方實際和企業實際緊密結合的「集中要約彩虹行動」、工資集體協商指導隊伍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等四方面的內容。

關鍵詞: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重慶經驗

截至2023年9月底,重慶市累計簽訂集體合同30430份,覆蓋企業162249家,覆蓋職工4296302人;重慶市累計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28958份,覆蓋企業159475家,覆蓋職工4013971人。在渝世界500強企業中,已建立工會組織72家,其中65家已經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覆蓋職工27738人,建制率為90.3%。

通過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建立企業工資共決機制,從源頭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職工收入隨著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而得到增加,在已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大部分企業中2023年職工工資同比2023年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長。本文對重慶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主要做法進行**。

積極開展「集中要約彩虹行動」

重慶市所有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均納入「集中要約彩虹行動」實施範圍,突出「積極作為、擴面廣納,普及平等協商」的主題,開展「擴面增效活動」。根據企業的性質、規模、經營狀況等不同,集體協商範圍、步驟及內容、形式有所側重。

(一)重點協商企業的範圍

重點協商企業範圍包括:已建立工會組織,沒有簽訂集體合同和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已經簽訂了集體合同,未就職工收入分配開展工資專項集體協商的企業;集體合同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已經到期需要續簽或重新簽訂的企業;集體合同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不到位或職工工資長期不增長、低增長的企事業。

(二)重點協商步驟及內容

重點協商步驟及內容包括:工作基礎較好,建制率較高、企業數較少的把重點放在加強規範建設、提高協商質量,增強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上下功夫;工作基礎較差、建制率不高、企業數較多的把重點放在擴大覆蓋面上,先機制後規範,增強工資集體協商的針對性上下功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要突出理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係,提高職工工資在企業工資分配中的比重,重點就工資水平、獎金分配、補貼和福利等進行協商。

國有改制企業重點就職工分流安置、轉崗或重新分配工作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下崗職工的經濟補償標準等內容進行協商,落實有關工資政策。規模以上非公企業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重點就工資正常增長水平,以及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等進行協商,建立工資集體協商長效機制。小型非公企業開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重點是最低工資標準、工資調整幅度、勞動定額和工資支付辦法,主要圍繞勞動定額、工時工價標準進行協商,建立完善勞動定額標準協商共決機制。

對於實行計件工資、計時工資以及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重點通過協商確定勞動定額、計件**、工資標準等內容。同時,做好已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履行、續簽、重簽以及在已開展區域(行業)性集體協商(或工資專項協商)所覆蓋企業開展二次協商的工作。

(三)協商的形式

協商形式:抓住重點領域、重點形式、重點物件多形式推進機制建設。特別是在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和行業,以「上代下」、「上參下」的方式,加大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的力度,切實提高建制率。

例如,重慶市渝中區總工會緊密結合區域產業能級公升級的要求,根據企業規模大小、職工人數多少,按照行業特點明顯、職工利益訴求相近的原則,推行乙個行業建立乙個工會聯合會、開展乙個工資集體協商的「一行一會一制」工作模式,已成功在網際網路產業創新發展、文化娛樂、旅遊、物流運輸、物業管理等重點、熱點行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重慶市九龍坡區獨創「1234」四步工作法。一是以上代下提要約。區總工會以上代下,代表職工向全區製造業、商貿流通業、建築房地產業、餐飲服務業以及資訊文化業五大行業發出要約,發放《致全區非公企業業主的一封信》和《致全區非公企業員工的一封信》。

區總工會還召集相關行業企業負責人和工會主席代表進行充分調研座談,提出了協商重點和指導意見。二是民主推薦選代表。在正式簽訂集體合同前由各行業經過選舉、公示程式,產生5名企業方協商代表,首席協商代表由5名協商代表推選產生;職工方協商代表由區總工會以上代下提名5名本行業企業工會主席作為候選人,經公示無異議當選為行業職工方協商代表。

三是平等協商定草案。區總工會分別召集企業方協商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分別舉行五大行業集體合同協商會議,積極引導雙方代表對行業集體合同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進行協商討論,聽取各方意見,重點協商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增長機制、勞動定額和工資支付辦法等,經充分協商一致,由雙方協商代表分別在行業集體合同草案上簽字。四是廣泛公示送審查。

對行業集體合同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區總工會、各工商所、各鎮街進行廣泛公示,公示7天後,形成正式行業集體合同,提交區人力社保局備案審查同意後生效,對整個行業具有指導性和約束性。

行動期間,重慶市工會共向企業發出「集體協商要約書」10萬餘份,近5萬家企業開展了平等協商,新簽訂了工資集體合同,大大推進了工資集體協商建制工作程序。

加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隊伍體系建設

(一)市總工會建立專職指導員隊伍

為切實解決工資集體協商「不敢談」、「不會談」的難題,重慶市總工會制定下發《建立重慶市工資集體協商專職指導員的意見》(渝工發[2012]57號),投入200萬元專項經費,從各級黨政機關、工會組織、人力社保部門、企業中熟悉法規、善於談判的退休或離崗幹部和社會工作者中精心選聘了101名專職指導員,建立首支工資集體協商專職指導員隊伍,具體指導和參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切實提公升協商水平和質量。加強對工資專職指導員的崗前培訓,邀請市總領導、全總專家教授、經驗豐富的工資協商談判員等傳道授業,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指導員頒發資格證書,正式聘用上崗,並明確工作職責和經濟待遇(每人每年補助1.8萬元)。

  (二)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各區縣、產業工會根據各自實際,建立本級專兼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例如渝中區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3名專職指導員,確保每個街道配備1名專職指導員,同時各街道(系統)、社群工會主席、副主席也作為兼職工作指導員,在全區組建了一支350人的專兼職指導員隊伍,形成區域全覆蓋的工作指導網路。

(三)成立工作專家督導小組

由重慶市總工會退居二線的中層領導幹部組成,劃撥專項經費,專門負責進行指導督查。各區縣工會還根據實際情況聘請了大學教授、知名人士和專業律師組成的工資集體協商專家指導委員會,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

(四)加強工會幹部培訓

認真落實《2011-2023年全國工會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下發《重慶市總工會關於印發重慶市工會幹部培訓班計畫的通知》(渝工組[2012]29號),採取分級分層負責、分批分期培訓方式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專題培訓。目前,重慶市集中培訓基層工會幹部、企業工會主席、專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5000餘人,各區縣、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指導達5萬人次。

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

建立健全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監督考核機制。市總工會與分管的區縣、產業工會簽定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目標責任書。在武隆縣、雲陽縣、榮昌縣和渝北區召開「兩個普遍」片區(產業)推進會,對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

市總工會專門組織了三個調研督導組,由市總巡視員帶隊深入各區縣、產業和企業,重點是對任務較重、企業數較多的區縣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行跟蹤督查。重點對各區縣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部署和培訓、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和建立考核獎勵制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集中要約彩虹行動」或其它形式的要約活動、開展宣傳報道和發放資料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專項考核。

重慶市總工會將工資集體協商納入區縣工會工作綜合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定下發《重慶市總工會關於「兩個普遍」考核單項考核和獎勵工作經費的通知》(渝工發[2012]72號),按照「未完成工作任務,不給與獎勵補助;完成目標工作任務,給予基本工作獎勵;工作任務重,獎勵補助多;超額完成任務,額外獎勵補助」的原則,劃撥專項經費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行單項獎勵補助。具體獎勵辦法:

各區縣完成2023年工資集體協商簽訂目標任務,每覆蓋500家企業(不足500家以500家為計),給予12000元的基本獎勵;超額完成任務每覆蓋200家企業(不足200家以200家為計),給予5000元的超額獎勵;同時實現「三年任務兩年完成」目標(即全國非公企業法人資料庫建會率92%以上、已建會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80%以上),給予1000家以內獎勵補助20000元;企業總數每增加1000家(不足1000家以1000家計算),獎勵增加20000元的特別獎勵。2023年度重慶市總兌現「兩個普遍」獎勵工作經費達1000萬元。

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

(一)各級黨政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高度重視

試論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中國的適用

作者 盧飛 商業時代 2014年第09期 內容摘要 本文在對重慶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煉和總結了可供借鑑的地方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實踐經驗,主要包括與地方實際和企業實際緊密結合的 集中要約彩虹行動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隊伍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 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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