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章程章程

2022-11-30 09:30:06 字數 2413 閱讀 6045

上海****職業培訓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頒布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上海: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二之規定,為了規範「上海****職業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日常活動,更好地推進該領域的研究和發展,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

第二條本單位的中文名稱:上海****職業培訓學校

英文對照名稱: shanghai **** vocational training institute

單位住所:

第三條本單位宗旨:提供誠信服務,接受社會監督,信守職業道德,遵守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原則,為打造2l世紀人才高地,提高社會就業水平,培訓行業高素質專業人才而開展教育活動。

第四條本單位業務範圍:

(一)室內設計員初、中級培訓

(二)室內裝飾工程管理員中級培訓

第五條本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核准的業務範圍開展活動,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重視資訊化建設,逐步做到通過網際網路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重大事項。

第六條本單位由****自然人出資舉辦,是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七條本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社團科。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法定代表人的產生、罷免

第八條本單位實行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制。決策機構是董事會,其成員由舉辦者及授權人員5人組成。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和罷免,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董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開,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指定或委託其他成員負責召開。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才有效。董事會職權:

(一)選舉和罷免校長。根據校長提名,決定副校長及其他各業務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二)制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三)制定和修改本單位章程。

(四)決定設立和撤消工作部門。

(五)審議和批准本單位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召開董事會會議,應提前一周通知全體成員。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成員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一條董事會會議由成員行使表決權,董事會的決議需經出席會議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本單位決策機構的議事程式和規則是通過董事會會議提出,討論並通過;秉承公平、公正,從推進****學校發展的根本利益出發的規則。

第十三條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若干個工作部門。執行機構是:校長辦公會議。

第三章校長

第十四條校長的產生:校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4年。

第十五條校長的職權:

(一)負責實施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二)負責本單位日常工作;

(三)組織國內和國際的合作與對外交流;

(四)負責向董事會作出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擬制訂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除本單位副校長和其他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本單位人員;

(八)章程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校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可委託副校長**行使其職權。

第四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八條本單位的經費**:

(一)組建時出資人的出資;

(二)開展社會服務活動收入:

(三)社會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條本單位的資金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增值部分不得分配,解體時財產的處理按清算程式進行。開展社會服務活動的收入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本單位可根據事業發展的需要設立若干個專項管理制度,均按專項管理制度的管理細則執行。

第五章終止程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單位自行解散、分立、合併或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須解散時,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

第二十二條本單位在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提出清算程式和原則組織清算,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清算人員一般應由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業務主管單位的代表組成。根據需要可聘請國內註冊會計師、律師等參加。清尊費用和清算組成員的酬勞應從本單位結存財產中優先二支付。

第二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組代表本單位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五條清算結束後,寫出清算報告,提請原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報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出。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終止後的剩餘財嚴,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修改權屬本單位董事會。修改後的章程,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在30日內報登記管理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本單位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並獲得《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釋權屬本單位董事會。

2023年4月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章程

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和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第2條學校名稱 安徽 x職業培訓學校。第3條學校性質 本校為 x公司 或個人 自願舉辦的,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第4條辦學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章程

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和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第2條學校名稱 安徽 x職業培訓學校。第3條學校性質 本校為 x公司 或個人 自願舉辦的,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第4條辦學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

雙星學校章程

密山雙星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教育機構的辦學活動和管理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以及有關教育法律 行政法規,制定本章程。第二條本教育機構名稱 密山雙星職業培訓學校 第三條本教育機構的辦學宗旨 以就業培訓為目標,以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