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

2022-11-29 13:12:06 字數 2708 閱讀 2889

1、目的

加強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工作,嚴格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單位領導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總結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職責

各有關事故責任單位負責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展,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如實向主管部門報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事故報告。

3、安全事故分類

3.1 施工事故: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材料、半成品損失的為生產事故。

3.2 裝置事故:動力機械、電氣儀表、安全裝置等發生故障損壞、造成損失的為裝置事故。

3.3 **事故: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於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所發生的輕傷、重傷、死亡事故。

3.3.1 輕傷事故:損失工作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傷害。

3.3.2 重傷事故:

損失工作日等於或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醫師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雖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2/3以上的;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眼部傷害較劇,有失明可能的;手部傷害:

大拇指指軋斷一節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軋斷一節的;區域性肌健受傷甚劇,引起肌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殘廢可能的;腳部傷害:腳趾軋斷3只以上的,區域性肌健受傷甚劇,引起肌能障礙有行走不能自如的殘廢可能的;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3.3.3 **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3.4 火災事故:由於某種原因在專案部或施工現場內發生著火、造成生產財產產損失的為火災事故。

3.5 治安事故:由於某種原因在專案部範圍內引起的財產失盜、受損等為治安事故。

3.6 **事故:由於某種原因發生化學或物理**,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為**事故。

3.7 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為交通事故。

3.8 質量事故:產品、半成品不符合國家或企業規定的質量標準,基建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機電裝置檢修不符合要求,材料或產品保管,包裝不良而變質等,都屬於質量事故。

4、事故性質的劃分

4.1 重大事故

4.1.1 一次死亡一人,一次重傷二人或一次輕傷三人以上的事故。

4.1.2 生產裝置造成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

4.1.3 造成乙個配電室供電區域全部停電的事故。

4.1.4 發生火災或失盜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

4.2 一般事故

4.2.1 輕傷一人,休工傷滿乙個工作日的事故。

4.2.2 生產裝置造成的損失4000元之內的事故。

4.2.3發生火災或失盜造成損失2000元以內的事故。

4.3 責任事故:因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禁火區域違反動火作業審批程式私自動火或已執行審批程式而未落實防範措施而發生的事故;因落實整改措施不認真、不及時,以致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清除而導致的事故。

4.4 自然事故:因生產環境因素或裝置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5、安全事故報告程式

5.1 凡發生安全事故,在採取措施開展救援的同時要認真做好事故報告工作,事故的當事者或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事故單位按規定要求逐級上報。

5.2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單位應按規定填寫《單位職工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和《工傷認定申請表》,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詳細經過、人員受傷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後處理和預防事故重**生的措施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專案部:受傷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受傷人年齡、職業、參加工作時間、聯絡**、家庭住址;勞動合同影印件;當月考勤表、診斷結論、住院病歷等。

專案部將材料整理後報安丘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工傷認定。

5.3 報告時間

5.3.1 發生事故後,責任單位在一小時之內**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辦,24小時內將所上報材料報安全辦,重大事故不超過2天。

6、工傷待遇

6.1 職工因工(公)負傷,必須經安全委員會鑑定並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書》,上級勞動部門下達工傷認定結論後,自受傷之日起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期間必須具縣以上醫院證明結論,工傷假30日以內由分管安全委員會的公司領導簽批,超過30日的報請總經理核准。

特殊情況需延長假期的需個人提出申請,持縣以上醫院證明,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安全辦、職工醫院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6.1.1 原則上職工發生工傷,輕傷自受傷之日起休假10天至1個月;重傷休假1至3個月。

6.1.2 工傷假期間發放技能工資。不發獎金。

7、安全事故的處罰

7.1 工傷事故的處罰。

7.1.1 發生輕傷事故,一人一次對所在單位扣2分,每人次對單位負責人扣200元。

7.1.2 發生重傷事故,一人一次對所在在單位扣3分,每人次對單位負責人扣500元。

7.1.3 重大事故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7.1.4 發生事故在規定日期內沒有寫出事故報告,每次扣責任單位2分,對單位負責人扣100元;隱瞞不報扣責任單位2分,對單位負責人扣100元,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發生的費用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8、其它事故的處理

施工事故、裝置事故、火災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質量事故由各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專案部存檔。

9、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寧夏夏禹水利水電工程公司清水河

防洪治理工程同心下段i標專案部

2023年1月8日

事故管理制度

1 生產 技術 裝置事故,由生產部負責 2 火災 交通事故,由總經理辦公室 生產部負責 3 產品質量事故由質檢部負責 4 事故的賠償罰款工作,由財務部負責 5 事故責任者的紀律處分,由公司決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執行。二 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採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

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 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法規,加強事故預防及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預防 1 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 管理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制定本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2 制定應對自然災害 惡劣氣象條件以...

事故管理制度

2 輕傷事故 裝置小事故或其它輕微事故由廠安全責任人組織安全主任 生產部 車間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3 對發生等級為一般事故及其以上的事故,廠安全責任人或安全主任須協助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本地區的安監部門 公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4 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 查明事故發生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