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2022-11-23 05:03:04 字數 3626 閱讀 6490

「>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2007-02-06 12:26:54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目的在於使勞動者在生、老、病、死、傷、殘、失業時給予生活保障。主要包括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保險等。這裡,主要講一講養老保險。

一、養老保險的概念及特點

養老保險,是指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依法獲得經濟收入、物質幫助和生活服務的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又分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講的主要是指基本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社會保障體系的範疇。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的**行為,全體勞動者必須參加。養老保險事務由**設立的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經辦。

無論在任何國家,養老保險都是依法規範並以社會保險形式所體現的一種**行為,其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養老保險的基本內容包括覆蓋範圍、制度模式、享受條件、待遇標準、**籌集、管理體制等方面。

養老保險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一是強制性。國家通過立法,強制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履行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繳納養老保險費,待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保障退休以後的基本生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和利益得失來決定是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互濟性。隨著生產的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口壽命延長,人口老齡化程序加快,僅僅依靠家庭和企業或單位養老的傳統格局已經難以維持。所以,必須由國家建立起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大數法則」在社會的範圍內統一籌集資金,統一調劑使用,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均衡企業負擔和分散風險。

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或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互濟。

三是普遍性。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是所有勞動者,由於養老保險的範圍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所以具有普遍性的特點。世界上凡是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都是由**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和統一制度組織實施的。

二、養老保險的由來和發展

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人類文明與社會進步的標誌和成果,又是階級鬥爭的結果。社會保險制度最早始於德國。在德國,工人階級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基本的生存權利,進行長期的鬥爭,鬥爭的內容就包括解決勞動者的生、老、病、死、傷、殘等問題。

資產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採取了「鞭子加白糖」的政策,一方面對工人運動進行血腥鎮壓,另一方面認為「鎮壓不是唯一途徑,還應改善工人的福利,改革社會弊端」,以維護其長期統治地位,並於19世紀80年代,第一次以帝國議會法令的形式,制定並公布了疾病、工傷和養老三項社會保險法,成為社會保險的創始人,同時也標誌著社會保險從此進入了國家立法的階段。

進入20世紀,資本主義國家危機四起,生產下降,企業破產,銀行倒閉,經濟蕭條,許多國家,比如奧地利、英國、瑞典、美國等相繼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從時間上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3年—2023年,這十年為保險制度的建立發展階段。其主要標誌為:一是全面實施了《勞動保險條例》;二是普遍建立了企業保險機構;三是全面開展了企業保險業務。

第二階段,2023年—2023年,這十年為社會保險制度的破壞階段。一是管理機構被取消,二是退休費用社會統籌被取消。給我國社會保險的發展造成了嚴重後果。

第三階段,2023年—2023年,這十年為社會保險制度的恢復階段。2023年,「文革「結束,我國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特別是202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即國發(1978)104號檔案,對工人的退休條件,待遇支付標準等做了詳細規定,並一直執行到現在(25年)。

養老保險制度的恢復,對於保障廣大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促進生產發展和社會安定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四階段,2023年以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提高端段。針對舊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低、保險層次單

一、權利和義務不統

一、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問題,結合我國國情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一是開展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改「企業保險」為社會保險。

二是實行了城鎮企業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改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一方負擔為多方負擔。

三是改革了養老金計發辦法。

四是建立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新模式。

在不斷改革和試點的基礎上,2023年7月***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即國發(1997)26號檔案,這個檔案,標誌著我國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其內容很多,這裡主要介紹以下內容:

1、統一制度的目標和原則

到20世紀末,要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應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要實行社會互濟和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和效率相結合、行政管理和**管理分開、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基本生活等原則,要把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緊密結合起來。

2、統一和規範費率

統一和規範費率是統一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檔案規定: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本企業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2023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2023年起每2年提高乙個百分點,2023年個人繳費為6%,2023年個人繳費微%,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個人繳費提高速度還應適當加快。

3、個人帳戶

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是建立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要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4、實行新的退休養老金計發辦法

實行統一制度後,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執行原待遇標準,新參加工作的人員直接進入新制度,即「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對於「中人」,即統一制度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職工,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加一塊過渡性養老金,即「中人」實行過渡辦法。

三、我縣社會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寧城縣社會保險工作始於2023年,十幾年來,養老保險由國有企業擴充套件到集體、私營、個體企業,險種由養老保險擴充套件到工傷、生育保險,各項事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一是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把新辦企業、第三產業、非公有制經濟作為擴面工作的主攻方向,從造成斷保的源頭抓起,在職工下崗、分流、一次性解除勞動關係之前介入,擴大了養老保險覆蓋面。截止目前,全縣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事業單位2106家,參保職工16860人,實現了全覆蓋。

參保離退休人員4644人,參統率為100%。

二是工傷、生育保險工作步入了規範化的軌道。規範了職工工傷、生育的申報、審定、鑑定、待遇支付等一系列環節和手續,保證了政策的嚴肅性,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目前全縣參加工傷、生育保險的企事業單位207家,參統職工14049人。

三是及時足額發放了離退休養老金。全部實行了社會化發放。本著「就近、安全、方便、快捷」的原則,在全縣設立了49個養老金發放點,為每人辦理乙個存摺,離退休人員可以隨時憑折領取。

2023年,共發放離退休養老金2516萬元,發放工傷保險金83萬元,發放生育保險金38萬元。

四是退管服務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在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管理體制的同時,按照***「一外三化」的要求,積極籌建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為建立起全方位、多層次的獨立於企業事業之外的管理服務社會化體系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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