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濱州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管理規定的通知

2022-11-17 17:42:02 字數 1751 閱讀 4627

各縣區建設局、房管局,開發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機關各科室、站所辦,局屬各單位:

現將《濱州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濱州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商品房預售行為,提高商品房交易資訊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公平、公正,根據《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濱州市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新建商品房的預售,均應按照本規定實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

第三條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管理的主管部門,委託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負責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得預售或以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變相預售商品房。

第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應通過網上備案系統即時公布下列資訊: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情況;

(二)商品房的樓盤明細表;

(三)房地產抵押、查封情況;

(四)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示範文字;

(五)商品房擬銷售的**;

(六)商品房的成交數量、面積、金額及未銷售的情況;

(七)其它需公布的資訊。

第六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向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提供本單位的相關資訊,申請網上合同備案認證並取得數字證書;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3日後,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

第七條凡已在網上公布的可供預售的商品房,購房人要求洽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購房人協商。

第八條預售過程中樓盤明細表單元號、房屋編號、房屋功能、面積、銷售**等發生變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報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辦理網上資訊變更手續。

第九條商品房預售的當事人雙方根據網上公布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字,協商擬訂合同條款。合同訂立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通過網際網路上傳送至網上交易備案系統,網上系統將自動生成合同編號並進行備案,同時在商品房樓盤表內自動顯示該單元(套)商品房已預售。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合同備案上傳前,應當提示購房人審核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十條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後,在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合同主體不得變更。

第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列印經網上備案的商品房預售書面合同,並與購房人共同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第十二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簽字蓋章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不少於2份交購房人收執。購房人在辦理合同網上備案後,可以持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款首期款存款憑證及其身份證明檔案等其它材料,向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確認手續。

第十三條當事人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由買賣雙方持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和其他規定的登記材料,向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辦理登出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當事人委託**人辦理登出合同網上備案手續的,除應當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和委託方身份證原件。

第十四條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後,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應當通過網上作業系統,於2日內將該單元(套)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解除的事實在樓盤表內予以註明,同時樓盤表內恢復顯示該單元(套)商品房為未售。

第十五條濱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應當將商品房交易資訊及時向社會公布,提供網上公開查詢。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各縣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商品房預售合同新版

第一章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 委託 人聯絡 委託銷售 機構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國籍 地區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註冊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聯絡 法定 人 委託 人國籍...

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出賣人買受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 一一年三月修訂 索引說明 第一章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交接手續 第五章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規劃設計變更...

關於商品房預售制度分析

一 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歷史及定義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 給承購人,由承購人預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最早出現於香港。1994年中國大陸出台的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並對預售條件 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