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律師聘任與流動制度

2022-11-05 15:36:02 字數 489 閱讀 8501

為規範本所執業律師的管理和流動,特制定如下規定:

第一條凡具有律師(司法)資格,領取了律師執業證書,能夠專職從事律師工作,表現良好的,經合夥人會議同意,可以聘任為專職律師。

第二條專職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每三年簽訂一次聘用合同,合同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聘。

第三條被聘任的專職律師除遵守司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律師事務所的規定,否則本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四條被聘任的專職律師其報酬和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第五條本所按照法律等相關規定為聘用律師交納相關保險。第六條聘用合同期滿,律師要求轉所的,本所與轉所律師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及相關轉所手續。

第七條聘用合同期限未滿,律師要求離所或者本所解聘律師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後,本所應與律師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或者相關的轉所手續。

第八條本所不得因個人目的和其他不正但目的,阻止或刁難律師合理流動。

第九條本制度歸口部門為法律事務部,補充和修改須經執行主任批准。

第十條本制度自本所批准設立之日起實施。

律師事務所合同

民 經 行政 案件委託 合同 201 律民經字第號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的委託 人 二 乙方及其 律師應當忠於職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守國家秘密,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隱私,盡職盡責地維護委託人...

個人律師事務所

個人律師事務所 問題研究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自2008年6月1日施行,此次修訂最大的亮點之一,就是允許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不僅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個人律師事務所的合法地位,豐富了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而且讓從業者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有利於滿足法律服務的多樣化需求。但新 律師法 對如何規範...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姓名律師證號碼 甲 乙雙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並為其辦理人事相關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