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收費通知

2022-09-28 23:45:14 字數 1052 閱讀 2735

(六)學校近三年支出狀況,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固定資產折舊四部分構成,並填寫《廣東省民辦中小學校教育經費支出情況表》(見附件);

(七)**、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民辦中小學校經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必須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費的減免以及其他救助辦法,應在招生簡章上明示。民辦中小學收費應使用規定票據。

四、民辦中小學校學雜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管理。小學學雜費標準可分一至三年級和四至六年級兩個學段制定,受教育者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均按學段學雜費標準交納。

五、民辦中小學校要按照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實行成本核算,合理計算教育培養成本。

民辦中小學校取得的合法收入應主要用於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平調或挪作它用。

六、民辦中小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學期收取學雜費、住宿費。受教育者經批准休學、轉學、退學,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以下規定退費:

(一)因辦學單位刊登、散發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受教育者退學的,辦學單位應全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造成學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受教育者註冊繳費後未入讀的,辦學單位應退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乙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乙個月(含乙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含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含三個月)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三)受教育者入讀後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學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按受教育者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

(四)入讀時間從正式上課(以課程表時間為準)之日計起。

七、民辦中小學校必須到當地**主管部門申領《廣東省收費許可證》(教育收費),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要通過設立收費公示牌、公示欄等形式向學生和家長公示。

八、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辦中小學校的管理和監督,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管理的政策規定,對不按規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費的,或違反規定巧立名目亂收費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民辦學校培訓

民辦外語培訓機構精緻 精細管理六大核心要素 一 注重學生學習感受 學生是培訓機構的直接客戶。學生的關注程度和學習感受的好壞,直接會影響到學習週期長短和後續學習及對潛在生源的影響。因此,一切工作的前提都要首先考慮到此方面。教材選取 課程設計 教學模式 作業處理 學習效果 師生關係 硬體環境 有效激勵等...

民辦學校校長職責

民辦教育校長的職責 一所好學校需要乙個好校長。乙個好校長可以創辦出一所好學校。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特定場所,作為全面負責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一校之長,是引領學校和諧發展的主要力量,身份特殊,責任重大。校長的崗位呼喚教育家,民辦學校的校長崗位同樣呼喚教育家。但實踐證明,乙個能把公辦學校辦得非常成功的教育...

民辦學校審批流程

責任科室 綜合科聯絡 8351129 附 日照經濟開發區申辦民辦學校所需提交材料 一 申請材料 1 申辦報告 須寫明舉辦者 校長和學校名稱 辦學校址 經費籌措 及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 培養目標 辦學規模 辦學層次 辦學形式 辦學條件 設施 裝置等 內部管理體制。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