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考試試用題

2022-09-23 14:45:03 字數 4857 閱讀 8349

一、單項選擇題

1、以下說法錯誤的是:(b)(第十六條)

a、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並組織每個工作人員學習。

b、開鑿平硐、斜井和立井時,自井口到堅硬岩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砌碹,並向堅硬岩層內至少延深10m。在山坡下開鑿斜井和平硐時,井口頂、側必須構築擋牆和防洪水溝。

c 、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採取濕式鑽眼、沖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巖(煤)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凍結法鑿井和在遇水膨脹的岩層中掘進不能採用濕式鑽眼時,可採用乾式鑽眼,但必須採取捕塵措施,並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

d、主要絞車道不得兼作行人路。提公升量不大,保證行車時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2、關於礦井安全出口,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第十八條)

a、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

b、對於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個水平之間的安全出口,傾角等於或小於45°時,必須設定行人路,並根據傾角大小和實際需要設定扶手、台階或梯道。傾角大於45°時,必須設定梯道間或梯子間,斜井梯道間必須分段錯開設定,每段斜長不得大於10m;立井梯子間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於80°,相鄰2個平台的垂直距離不得大於8m。

c、井下每乙個水平到上乙個水平和各個採區都必須至少有2個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並與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線。未建成2個安全出口的水平或採區嚴禁生產。

d、井巷交岔點,必須設定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線。

3、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全對)(四十一條)

a、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

b、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裡逐架進行。

c、在鬆軟的煤、岩層或流砂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採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

d、在堅硬和穩定的煤、岩層中,確定巷道不設支護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a、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可縮性金屬支架應用金屬支拉桿,並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卡纜。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巷道砌碹時,碹體與頂幫之間必須用不燃物充滿填實;巷道冒頂空頂部分,可用支護材料接頂,但在碹拱上部必須充填不燃物墊層,其厚度不得小於0.8m。

b、開鑿或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設定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上方設定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跑車防護裝置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

c、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d、斜井(巷)施工期間兼作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m設定躲避硐並設紅燈。設有躲避硐的一側必須有暢通的行人路。上下人員必須走行人路。

行車時紅燈亮,行人立即進入躲避硐;紅燈熄滅後,方可行走。

5、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全對)

a、採煤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使用摩擦式金屬支柱或單體液壓支柱的工作面,必須備有坑木,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規定。

b、採煤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樑、失效的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

c在同一採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型別和不同效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複雜的採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型別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d、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對摩擦式金屬支柱、金屬頂樑和單體液壓支柱,在採煤工作面回採結束後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後,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6、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a、採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

使用摩擦式金屬支柱時,必須使用液壓公升柱器架設,初撐力不得小於100kn;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的不得小於150kn,柱徑為80mm的不得小於80kn。(50 kn、90 kn、60 kn)

b、對於軟岩條件下初撐力確實達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滿足安全的條件下,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嚴禁在控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

移動輸送機機頭、機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時,必須先架好臨時支架。

c、採煤工作面遇頂底板鬆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以及託偽頂開採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d、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准人員進入工作面。

7、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a、採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訊號的裝置,發出訊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20m。(15公尺)

b、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按所傳遞的功率大小,注入規定量的難燃液,並經常檢查有無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並設專人檢查、清除塞內汙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的物品代替。

c、刮板輸送機嚴禁乘人。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d、移動刮板輸送機的液壓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防止冒頂、頂傷人員和損壞裝置的安全措施。必須打牢刮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錨固支柱。

8、以下說法錯誤的是:(b)

a、進風井口以下的空氣溫度(乾球溫度,下同)必須在2℃以上。

b、生產礦井採掘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5℃,機電裝置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並給予高溫保健待遇。(26℃)

c、採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裝置硐室的空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

d、新建、改擴建礦井設計時,必須進行礦井風溫**計算,超溫地點必須有製冷降溫設計,配齊降溫設施。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風量不得少於4m3。煤礦企業應根據具體條件制定風量計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訂1次。

9、以下說法錯誤的是:(d)

a、礦井必須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1次全面測風。

b、對採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並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應根據測風結果採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

c、礦井必須有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儀表必須由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d、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必須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由礦長審批。(技術負責人)

10、下列說法錯誤的是:(d)

a、準備採區,必須在採區構成通風系統後,方可開掘其他巷道。採煤工作面必須在採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後,方可回採。

b、高瓦斯礦井、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礦井的每個採區和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的採區,必須設定至少1條專用回風巷;低瓦斯礦井開採煤層群和分層開採採用聯合布置的採區,必須設定1條專用回風巷。

c、採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採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採煤工作面不得採用下行通風。

d、採、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同一採區內包括開採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同一煤層上下相連的2個同一風路中的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與其相連線的掘進工作面、相鄰的2個掘進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後,可採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

11、下列說法錯誤的是:(b)

a 、採區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b、採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2%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1.0%)

c、採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d、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12、下列說法錯誤的是:(c)

a、礦井必須從採掘生產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b、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後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符合本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c、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定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排程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5.0%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3.0%)

d、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採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13、下列說法錯誤的是:(d)

a、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採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可攜式甲烷檢測儀。

b、採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本班未進行工作的採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湧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

c、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

d、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週至少檢查1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月至少檢查1次。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礦排程室匯報。通風瓦斯**必須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井技術負責人審閱。

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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