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與商品房區別

2022-09-09 20:03:03 字數 488 閱讀 5286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1、產權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2、質量上的區別。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

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範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3、交易時間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商品房公寓的區別

1.目前我國採用的是土地批租制,土地所有權分兩種 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集體用地經徵地後才能變成國有用地,否則不得在市場上交易,只能在集體內部流轉。土地性質可以分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公用事業用地。商業用地批租期限40年,住宅用地批租期限70年,工業用地批租期限50年。科學 教育 文化 體育...

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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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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