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補充協議增加條款
(討論稿)
為進一步明確《港城佳園》工程的監理任務,澄清原委託監理合同中尚欠明確的條款,使監理工作有效地開展,經雙方商定,特就《港城佳園》的監理工作簽定本補充協議。
一、合同檔案組成
委託方認可的《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及其附錄、附表等檔案為《港城佳園》委託監理合同(下簡稱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雙方重申
2.1委託人重申:
(一)本單位的開戶銀行是賬號是
(二)委託人負責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事宜。
(三)委託人應在七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並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四)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夏志道。
2.2、監理人重申:
(一)本單位的開戶銀行是賬號是
(二)委派到本工程的專案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和規模能滿足《港城佳園》工程的規模、技術複雜程度的需求;監理人員的數量及專業配套能滿足工程專案監理工作的需要;所委派的監理人員素質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的相關規定。
(三)當總監理工程師需要調整時,監理單位應徵得建設單位同意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四)當專業監理工程師需要調整時,總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
三、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3.1工程監理物件範圍是《港城佳園》所有建築、安裝、及附屬市政、綠化工程。
3.2工程監理時限範圍是實際開工日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認定日(暫估工期為22個月),不考慮在質量保修期中的監理工作。
3.3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範圍是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資訊管理,施工方之間及施工承包方與工程發包方之間的協調。
3.4工程監理工作內容按附錄a約定。
四、監理裝置、設施
4.1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提供的設施見附錄b。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使用的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在7天內移交給委託人。
4.2監理人自備的監理工作常用裝置應在監理規劃中列出,委託人對監理人自備的滿足監理工作需要的常用裝置不作經濟補償。
4.3監理人的平行檢測費用按有效收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監理失誤的賠償
5.1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給工程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2經濟賠償時首先雙方要認定造成損失的責任比例,然後確定賠償金,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責任比例
六、監理報酬
6.1重申本工程監理工作的報酬按雙方在2023年5月3日簽訂的補充協議的約定辦。
6.2本工程監理不支付監理預付款。
6.3委託人一般不要求監理人完成監理範圍以外的工作任務,因此本工程不考慮監理附加工作報酬,也不考慮「額外工作」監理報酬。
6.4即使由非監理人原因造成監理工作受阻或增加工作量,但在總工期時限內,不考慮監理附加工作報酬。
6.5只要總工期不變,監理費多不退,少不補。工程變更造價超過原造價±10%以外時,雙方另行協商。
6.6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15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
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它
7.1本協議與以前簽訂的協議內容不符的,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7.2本協議訂立時間: 年月日,雙方蓋章簽認後生效。
7.7本協議一式2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1份。
寧波展達房地產開發****(簽章寧波廣天建通工程****(簽章)
委託**人(簽章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附錄a 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a-1服務範圍:
監理服務範圍涵蓋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安全文明生產、合同、資訊等管理和發包單位、承包單位的協調等內容。
a-2服務內容
具體的監理和相關服務內容按監理規範相關規定,主要內容見下表。
監理和相關服務主要內容一覽表
監理和相關服務主要內容一覽表續表1
監理和相關服務主要內容一覽表續表2
監理補充協議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補充協議 甲方 河南新地產置業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新鄭市建設工程監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龍泊聖地工程合作監理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 合作方式 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由乙方委派,其餘各專業監理人員,由甲方委派,乙方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喬永欽 二 監理範圍 土建...
監理補充協議
委託方 全稱 監理方 全稱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 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由於原監理服務期限已到期現順延至工程完工。雙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1 專案名稱 2 工程規模 3 監理期限 至工程完工止。4 簽...
監理延期補充協議
根據年月 公司與 監理公司簽訂的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的規定,實際工期已經超出合同約定且工程延期是由於非監理人原因造成,由於目前工程嚴重拖期,我公司按合同約定堅守崗位,盡職工作,並且工期延長帶來的經營壓力日趨增大,在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和相互理解與尊重的態度,便於整體工程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雙方就本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