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標準

2022-08-03 18:36:03 字數 4621 閱讀 466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更好地適應教育現代化的要求,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推進學校建設的科學化、規範化,不斷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提高學校辦學水平,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實際,特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適用於城市、城鎮和農村小學、初中三年

制以及九年一貫制學校和普通高階中學。

第三條中小學校的標準化建設,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貫徹執行發展基礎教育的方針政策,滿足教學活動的基本要求,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科學合理的安排學校校園規劃用地和校舍面積指標,保證學校建築的安全:適用、經濟,並注意美觀。

第四條中小學學校的標準化建設,應從各地經濟、技術、自然、交通條件、人民群眾的生活習俗出發,因地制宜地進行。

第五條中小學學校的標準化建設,除執行本建設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標準和定額、指標的規定

第二章標準化學校建設標準

第六條學校選址和布局規劃要把切實維護學生的受教育權利作為根本出發點,以人為本,做到既相對集中,提高辦學規模效益,又方便學生入學;既優化整合教育資源,又充分考慮群眾的意願。要做到「立足長遠,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還要堅持與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相結合,與創辦示範性學校相結合,與校園文化建設相結合,與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相結合,與危房改造相結合。

1、辦好鄉鎮中心完小和定點的片完小,使生源不足、規模較小、條件較差、不便組織教學的村小或撤併或根據需要設定教學點。

2、原則上1.5萬人以下的鄉鎮可聯辦初中,或辦九年一貫制學校;3萬人左右的鄉鎮可辦一所初中;5萬人左右的鄉鎮可辦1-2所初中;6萬人以上的鄉鎮可辦2-3所初中。

3、普通高中原則上每所學校覆蓋人口10萬人以上,辦學規模不低於18個班。

第七條學校規模和班額

農村中小學校規模和班額標準如下:

1、 初小:4班 30人/班。

2、完小: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遠期40人/班。

3、初級中學:12班、18班、24班、30班,近期50人/班,遠期45/班。

(說明:農村普通高中設定標準均參照城市普通高中設定標準。)

城市中小學規模和班額標準:

1、完小:12班、18班、24班、30班,近期45人/班,遠期40人。

2、初級中學:12班、18班、24班、30班,近期50人/班,遠期45/班。

3、普通高中:18班、24班、30班、36班,近期50人/班,遠期45人/班。

第八條校舍用房組成

中小學學校校舍由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三部分組成。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一)農村

1、小學:初小設定普通教室、中心電教室(兼衛星接收室)、儀器教具室、電教器材室、藏書室、教師閱覽室、體育器材室;完小設定普通教室、**教室、美術室、自然教室、儀器室(含準備室)、計算機網路教室、多**中心教室(兼衛星接收室)、電教器材室、科技活動室、藏書室、教師閱讀室、學生閱覽室、體育器材室、衛生室、科技作品室等。

2、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設定普通教室、**教室、樂器室、美術室、美術器材室、實驗室、實驗儀器室、實驗準備室、勞動技術教室、藏書室、教師閱覽室、教師電子備課室、學生閱覽室、語言教室、多**中心教室、電教器材室、計算機網路教室、體育器材室、衛生室、科技作品室等。

(二)城市

1、完全小學:設定普通教室、專用教室(自然教室、**教室、樂器室、美術教室、美術教具室、書法室、語言室、電子音像資料室、計算機網路教室、網路管理中心控制室、勞動室、勞動教具室)、公共教學用房(多**中心教室、電教器材室、藏書室、教師閱覽室、教師電子備課室、學生閱覽室、科技活動室、心理諮詢室、體育活動室、體育器材室、儀器室、衛生室、科技作品室)等。

2、初中:設定普通教室、專用教室(自然教室、實驗室[理化生]、儀器標本準備室、**教室、樂器室、美術教室、美術教具室、書法室、地理教室、語言教室、電子音像資料室、計算機網路教室、網路管理中心控制室、勞動教室、勞動教具室)、專用教室(多**中心教室、電教器材室、藏書室、教師閱覽室、教師電子備課室、學生閱覽室、科技活動室、心裡諮詢室、體育活動室、體育器材室、衛生室、科技作品室)等。

3、高中:設定普通教室、專用教室(自然教室、實驗室[理化生]、儀器標本準備室、**教室、樂器室、美術教室、美術教具室、書法室、地理教室、語言教室、電子音像資料室、計算機網路教室、網路管理中心控制室、電子監控中心機房、智慧型廣播系統控制中心、校園閉路電視中心機房、勞動教室、勞動教具室)、專用教室(多**中心教室、電教器材室、藏書室、教師閱覽室、教師電子備課室、學生閱覽室、科技活動室、心裡諮詢室、體育活動室、體育器材室、衛生室、科技作品室)等。(農村普通高中參照本設定標準)

二、行政教學辦公用房

根據學校規模,各類中小學均設定教學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會議接待室、文印檔案室、衛生保健室、社團隊辦公室、傳達值班室等。

三、生活服務用房

根據辦學需要各類中小學宜設定教工宿舍、學生宿舍、教工食堂、學生食堂、開水房及浴室、教工廁所、學生廁所、自行車車庫等。

第九條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面積指標

1、 農村

(一)、小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面積指標

(1) 普通教室:應每班設定一間,每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

(2) **教室:初小不設定專用的**教室,宜以多**中心教室兼用。完小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50平公尺/間。另配備儀器室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20平公尺/間。

(3) 自然教室:初小不設定專用的自然教室,宜以多**中心教室兼用。完小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70平公尺/間。另配備儀器室(含準備室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間。

(4)中心電教室:初小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70平公尺/間,且配備滿足乙個標準班學生的課桌椅;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且配備滿足乙個標準班學生的課桌椅。

(5) 電教器材室:初小、完小均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25平公尺/間。

(6) 藏書室:初小、完小均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根據學校規模確定。

(7) 教師閱覽室(兼會議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根據學校規模確定。

(8) 學生閱覽室:初小不設定學生閱覽室,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根據學校規模確定。

(9) **舞蹈室: 初小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間,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70平公尺/間。

(10) 美術室:初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間,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70平公尺/間。

(11) 體育器材室:初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2 0平公尺/間;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3 0平公尺/間。

(12) 科技活動室:初小不設定科技活動室。完小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間。

(13) 計算機網路教室:初小不設定計算機網路教室。完小每校設定一間(18班以上增加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

(二)、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面積指標

(1) 普通教室:每班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為56平公尺/間。

(2) **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備樂器室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30平公尺/間。

(3) 美術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

(4) 實驗室(含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l2班、l8班、24班應分別設定三間、四間、五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分別配備儀器室、準備室,總使用面積分別為100平公尺、168平公尺、240平公尺。

應配備化學藥品庫一間,使用面積為15平公尺/間。

(5) 勞動技術教室:每校均應至少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小於56平公尺/間。

(6) 藏書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視學校規模確定。

(7) 教師閱覽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視學校規模確定。

(8) 學生閱覽室:每校均設定,使用面積視學校規模確定。

(9) 語言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

(10) 計算機多**中心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

(11) 電教器材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30平公尺/間。

(12) 計算機網路教室:每校均應設定。l8班以下學校應設定一間,使用面積為90/間;18班以上學校至少應設定二間,使用面積為90平公尺/間。

(13) 體育器材室: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50平公尺/間。

(14) 教師電子備課室:應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視學校規模確定。

2、城市

(一)、小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面積指標

(1) 普通教室:應每班設定一間,每間使用面積不低於60平公尺;

(2) 自然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備儀器標本準備室,使用面積為90平公尺/間。

(3) **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備樂器室一間,使用面積為30平公尺/間。

(4) 美術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備美術教具室一間,使用面積為30平公尺/間。

(5) 書法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

(6) 語言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電子音像資料室一間,使用面積為30平公尺/間。

(7) 計算機網路教室:每校設定一間(18班以上增加一間),使用面積86平公尺/間。另配網路管理中心控制室室一間,使用面積為30平公尺/間。

(8) 勞動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均不低於90平公尺/間。另配備勞動教具室一間,使用面積為30平公尺/間。

(9) 多**中心教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小於100平公尺/間。

(10) 電教器材室:每校設定一間,使用面積不低於23平公尺/間。

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農村中小學校專案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築規劃設計和建設水平,合理確定和正確掌握建設標準,改善辦學條件,促進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創造適合青少年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校環境,制訂本建設標準。第二條本建設標準是為建設專案決策服務的,是控制建設水...

中小學校體育教學建設標準

中小學校體育教學裝備參考資料 小學體育裝備標準 一 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標準 1 體育場地設定標準 四 小學體育器材配備目錄 部分為選配專案 1 田徑類 2 球類 3 健身 體操類 4 其他類 初級中學體育裝備標準 一 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標準 1 體育場地設定標準 四 初級中學體育器材配備目錄 部分為選配...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

主編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批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施行日期 2002年7月1日 關於批准發布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 校舍建設標準 的通知 建標 2002 102號 各有關部門,各省 自治區建設廳 計委 教育廳,直轄市建委 計委 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