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完框架涵洞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2022-08-24 21:51:04 字數 4051 閱讀 5795

目錄1適用範圍 3

2作業準備 3

2.1內業技術準備 3

2.2外業技術準備 3

3技術要求 3

4施工程式與工藝流程 3

4.1施工程式 3

4.2工藝流程 4

5施工工藝和方法 4

5.1施工準備 4

5.2測量放樣 5

5.3地表引截排水 5

5.4基坑開挖 5

5.5基坑內排水 5

5.6基坑支護 6

5.7基底檢驗和處理 6

5.8涵洞基礎施工 7

5.9基坑回填 9

5.10涵洞牆身施工 9

5.11沉降縫施工 12

5.12防水層、保護層施工 13

5.13涵洞出入口鋪砌 14

5.14涵洞缺口回填 14

6勞動組織 15

7材料要求 15

7.1鋼筋原材料 16

7.2混凝土原材料 16

7.3涵洞缺口回填材料 16

7.4涵洞砌體原材料 16

8裝置機具配置 16

9質量控制及檢驗 16

9.1明挖基礎施工 17

9.2鋼筋工程 17

9.3模板工程 17

9.4混凝土框架涵 18

10安全及環保要求 19

10.1安全要求 19

10.2環保要求 19

1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建鐵路吉林至琿春客運專線jhsⅶ標段五工區管段涵洞工程(框架涵)。

2作業準備

2.1內業技術準備

2.1.1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涵洞的施工方案,並根據季節、氣候、水量等因素科學安排涵洞的施工次序。

2.1.2組織技術人員認真審核施工圖紙,掌握其設計依據,組成、長度、坡度、線路平面形狀及涵址所處的水文、地質情況,基礎型別等,澄清有關技術問題,熟悉規範和技術標準。

2.1.3制定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提出應急預案。

2.1.4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進行崗前安全、質量、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2外業技術準備

2.2.1做好施工作業過程中所涉及的各種外部技術資料的收集工作。

2.2.2基坑開挖前應詳細調查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構築物。對位於基坑內的管線和相距較近的地上、地下構築物進行拆除或加固處理。

2.2.3依據設計院對我單位交接的樁位,對涵洞位置進行現場核對,檢視涵位設定是否合適,與內業審查時有無出入,核對涵洞里程、標高、坡度與該涵洞所在區段的線路設計檔案能否相符。

2.2.4確定引排水方案、修築臨時排水溝、截水溝,防止地表匯流到施工場地,涵洞下游設沉澱池,工區成立防洪預案小組,針對緊急突發事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2.5選擇棄土場位置,滿足施工要求。

2.2.6提前做好人員、裝置物資、材料等準備工作。

2.2.7電力幹線布設及發電機配備應能滿足進場的機械裝置用電及施工現場照明及生活用電需求。

2.2.8施工用水,臨近河流地段可充分利用河水(必須保證河水無汙染,對混凝土及鋼筋無侵蝕性),如無河水可供利用,可採取水車運輸或打井提供用水。

2.2.9施工場地設定圍護柵欄、工程簡介牌以及明顯的警示標誌。

3技術要求

(1)跟據現場和位址條件確定涵洞基坑的邊坡和支護方案。

(2)基坑開挖後經檢驗合格後,應及時進行涵洞基礎和其他部位施工。

(3)涵洞沉降控制應符合設計要求,沉降縫端麵應豎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錯搭壓。填縫材料應具有彈韌性、不透水性和耐久性,並應連續填塞密實。

(4)涵洞進出口的溝床應整理順直,鋪砌工程應與上下游溝床、排水設施連線圓順、穩固,流水暢通。

(5)涵洞處路堤缺口填築,應符合設計要求。

4施工程式與工藝流程

4.1施工程式

施工程式為:施工準備→測量放線→基坑開挖→基底承載力檢驗和處理→底板和梗肋鋼筋綁紮→安裝底模板→基礎混凝土灌築→安裝內模板→牆身和頂板鋼筋綁紮→安裝外模板→牆身和頂板混凝土灌築→混凝土養護、拆模→沉降縫施工→防水層施工→端、翼牆施工→出入口鋪砌→檢驗驗收→涵洞缺口回填。

4.2工藝流程

圖4—1 框架涵施工流程圖

5施工工藝和方法

5.1施工準備

基坑開挖前,對地上、地下管線進行複測檢查,調查是否有遺漏的管線未改移。基坑開挖前應按地質、水文資料和環保要求,結合現場情況,制定施工方案,確定開挖範圍、開挖坡度、支護方案、棄土位置和防、排水措施。

5.2測量放樣

按照施工圖和設計檔案對基坑中心線、輪廓線、方向和高程精確放樣,施工圖標示涵洞位置如與實際不符應辦理變更設計手續。施工隊根據涵洞的輪闊尺寸、地質條件、開挖深度、規範要求定出開挖邊界並撒好白灰線。

涵洞施工過程中嚴格測設平面位置和標高並多次複測和換手複測,確保結構各部位尺寸準確無誤。

5.3地表引截排水

5.3.1基坑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排水,在基坑頂緣四周應設向外排水坡,並在適當位置設定截水溝,截水溝設計要結合地形地貌、匯水情況考慮,並與主體工程的排水系統銜接。

防止溝水滲入基坑和基床內,影響坑壁和基床的穩定性。

5.3.2有地面水淹沒的基坑,可修築圍堰、改河、改溝排開地面水後再開挖基坑。

5.4基坑開挖

5.4.1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節開挖,開挖不宜間斷。

5.4.2基坑開挖可根據地質情況採用垂直開挖、放坡開挖、支撐加固開挖方法。

5.4.3基坑採用機械開挖,人工配合清底。

5.4.4基坑坑壁坡度應在確保邊坡穩定、施工安全的原則下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在天然土層上開挖基坑,基坑深度在5m以內,施工期較短,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濕度接近最佳含水量。

(2)當基坑深度大於5m時,應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或加設平台。

(3)當土的濕度可能引起坑壁坍塌時,坑壁坡度應緩於濕度土的天然坡度

5.4.5當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時,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開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當土質易坍塌或基坑底以上水位較深時,應加固坑壁開挖。

5.4.6棄土應統籌安排,不得妨礙施工。棄土堆坡腳距坑頂緣距離不宜小於基坑的深度,且應棄在下游指定地點,不得淤塞河道,影響洩洪和造成水體及環境汙染。

5.4.7無水土質基坑底面,宜按基礎設計平面尺寸每邊放寬不小於50cm。

適宜垂直開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坑尺寸應按基礎輪廓確定。有水基坑底面,應滿足四周排水溝與匯水井的設定需要,每邊放寬不宜小於80cm。

5.4.8基底應避免超挖,鬆動部分應剷除。當採用機械開挖時,不得破壞基底土的結構,應在設計高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開挖。

5.5基坑內排水

5.5.1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開挖基坑時,土的含水層被隔斷,地下水會不斷地滲入到基坑內。

為防止與地下水有關的湧砂、邊坡失穩及地面變形、地基承載力下降等造成的危害,必須對地下水進行處理。可在坑內採用匯水井、井點法降、排水,應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

5.5.2粉、細砂土質的基坑,宜用井點法降低水位。當用集水井排水時,應採取防止帶走泥沙的措施。

5.5.3水下挖基時,抽水能力應為滲水量的1.5~2.0倍。

5.5.4基坑明溝排水方案

在人工填土及淺層粘性土中賦存的上層滯水量不大,或放坡開挖邊坡較平緩,或坑壁被覆較好的條件下,可採用明溝排水方案。

明溝排水屬重力降水,是在基坑內沿坑底周圍設定排水溝,可沿路基橫斷面方向排出重力降水和地表匯水。在適當低窪位置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設定集水井,排水溝槽將匯流水引到集水井。用抽水裝置將基坑中水從集水井中排出,以達到疏幹基坑內積水的目的。

排水溝和集水井設定在基礎邊線0.4m以外,溝底至少比坑底低0.3~0.

4m,集水井比溝底低0.5m以上。隨基坑開挖逐步加深,溝底與井底應始終保持這一高度差。

溝、井平面布置和是否砌築視每個基坑具體的工程條件而定。

5.6基坑支護

基坑坑壁不易穩定並有地下水影響時,或放坡開挖場地受到限制,或放坡開挖工程量大,不符合技術經濟要求時,應按具體情況採取加固措施。

5.6.1短樁間距支撐

短樁間距支承適用於開挖寬度較大的支承,當部分放坡不足或區域性坡腳防坍的情況,如圖5-1。

1-短樁 2-回填土 3-擋土板

涵洞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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