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管理辦法

2022-08-23 06:18:06 字數 2260 閱讀 3445

一、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珠海市資訊化建設,根據《珠海市財政局關於加強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資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珠財外〔2006〕2號)和珠海市資訊化建設的有關規定,設立資訊化專項資金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應符合國家、省及珠海市有關資訊化建設規定和規劃,遵循「統一規劃、整合資源;統一標準,共享資訊;統一協調、講求實效、分步實施」的原則。

第三條市科技局是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進行統籌規劃、協調、技術業務指導。

第四條專項資金專案經費支出應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專項資金的支出範圍包括專案費和組織管理費。專案費主要用於科研與技術開發工作發生的相關支出,專案費由專案(任務)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組織管理費主要用於開展專案評審、監督檢查、會議及調研等工作發生的支出,組織管理費按有關規定控制在專案費的5%以內,支出預算經市財政局核定後,由市科技局管理和使用安排。

二、支援範圍和方式

第五條凡在珠海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關事業單位、有關行業協會以及第三方資訊產業公共技術平台運營機構均可申報。

第六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分一般專案和重大專案。僅解決區域性應用而不涉及到全市資訊化全域性性的專案為一般專案,支援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對全市資訊化建設具有明顯帶動作用的公用性應用系統平台建設和跨部門的應用系統建設,以及對資訊產業發展具有明顯促進作用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專案為重大專案,支援額度一般不低於100萬元。

三、專案申報和審批

第七條市科技局依據全市資訊化建設的發展方針、政策、規劃和年度重點安排,每年發布《珠海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申報指南》。

第八條凡申報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的單位,應按年度申報指南要求,填寫《珠海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申報書》及實施方案,並準備相關材料,報市科技局或其委託的專案受理機構。

專案實施方案應包括:(一)建設方案;(二)資金的預算、籌措及使用明細;(三)專案的實施進度;(四)鑑定驗收的時間;(五)完成後的效益情況等內容。

第九條市科技局或其委託的專案受理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各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市科技局組織或委託具有資質的科技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初審合格的專案進行論證和答辯,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第十條對通過論證和答辯的專案,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討論後根據資金和任務情況擇優確定專案立項方案,聯合報市**批准後實施。

四、專案實施過程控制

第十一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承擔單位應與市科技局簽定專案合同(任務)書,專案實施週期原則上為一年。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實行專案承擔單位負責制,並明確建設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原則上由專案承擔單位一把手擔任。

第十二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建設應按照專案合同(任務)書的要求制定設計方案和詳細設計說明書、工程進度說明書等技術和施工文件,按照資訊化專案建設規範進行施工和管理。

第十三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建設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專案承擔單位應在與科技局簽訂科技計畫專案合同之前確定專案監理單位,並在專案經費預算中預留監理費用。工程監理單位在專案完成時向專案承擔單位提交工程監理報告。

第十四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建設原則上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採購。

第十五條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實施完成後,承建單位應依照有關技術標準及規範向建設單位(即專案承擔單位)提供完整的技術和施工文件,文件須經監理單位簽字認可。

五、管理與監督

第十六條由市科技局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對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實施進度情況實行監管,專案執行期間,承擔單位每季度應上報珠海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季度執**況報告書。

第十七條專案合同(任務)書簽定後,專案內容原則不能做變更,若確需變更建設內容或延長專案實施週期,應向市科技局申報,經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八條市科技局或其委託的專案管理機構將不定期組織對專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或階段性專家論證,及時發現並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專案按照計畫進展。

專案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市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管和審計。

六、驗收

第十九條專案完成規定的任務和目標後,承擔單位應對專案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並在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督下完成工程驗收,填報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驗收證書和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總結報告書,經工程監理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後報市科技局。專案涉及到網路和軟體開發的,應同時提交檢測機構出具的網路和軟體檢測報告,費用在專案費中列支。

第二十條根據專案合同(任務)書的內容,由市科技局或其委託的專案管理單位組織專家對專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者,由市科技局頒發驗收證書。逾期不能完成的,將視情況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對未通過驗收的專案,市科技局將責令承擔單位限期整改後重新申請驗收。

第二十一條未取得驗收證書的資訊化專案,不得交付使用。

七、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和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資訊化發展專項資金專案情況報告

2014年河南省資訊化發展專項資金在建專案 智慧型新大新材生產經營管控平台 專案情況報告 1 專案綜述 智慧型新大新材生產經營管控平台是完成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 生產經營管控平台,實現橫到邊縱到底的運營管理模式。橫向覆蓋新大新材集團本部與所有分子公司,縱向覆蓋集團所有核心業務,使集團複雜業務簡單化 簡...

天津市資訊化專項資金專案申請書

津經信財 2013 9號附件2 申請書專案名稱 專案類別 按照專案指南條目填寫 申報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及手機 位址及郵編 單位傳真 填報日期 主管部門 蓋章 天津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二 一二年制 一 專案資訊表 二 專案資金預算表 單位 萬元 三 法定代表人承諾書 四 推薦意見 專案名...

順德區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區域自主創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產業轉型公升級,根據 關於加快 四化融合智慧型順德 建設的意見 順府發 2011 1號 檔案的精神,以及我區創新運作財政扶持資金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 以下簡稱 兩化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