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施工合同變更管理
二級建造師:施工合同變更管理
施工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和履行完畢以前由雙方當事人依法對合同的內容所進行的修改,包括合同價款、工程內容、工程的數量、質量要求和標準、實施程式等的一切改變都屬於合同變更。
工程變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合同約定對施工的程式、工程的內容、數量、質量要求及標準等做出的變更。工程變更屬於合同變更,合同變更主要是由於工程變更而引起的,合同變更的管理也主要是進行工程變更的管理。
—、工程變更的原因**:考試大
工程變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業主新的變更指令,對建築的新要求。如業主有新的意圖,業主修改專案計畫、削減專案預算等。
(2)由於設計人員、監理方人員、承包商事先沒有很好地理解業主的意圖,或設計的錯誤,導致圖紙修改。
(3)工程環境的變化,預定的工程條件不準確,要求實施方案或實施計畫變更。
(4)由於產生新技術和知識,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或實施計畫,或由於業主指令及業主責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變。
(5)**部門對工程新的要求,如國家計畫變化、環境保護要求、城市規劃變動等。
(6)由於合同實施出現問題,必須調集成同目標或修改合同條款。
二、變更範圍和內容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編制的《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的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在履行合同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應按照本條規定進行變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人實施;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
(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准的施工工藝或順序;
(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
三、變更權
根據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按合同約定的變更程式向承包人作出變更指示,承包人應遵照執行。沒有監理人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四、工程變更的程式
根據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變更的程式如下。
1.變更的提出
2.變更指示
根據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變更指示只能由監理人發出。
五、承包人建議
根據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中通用合同條款的規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監理人。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是否採納建議。建議被採納並構成變更的,應按合同約定的程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
六、變更估價
七、估價原則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因變更引起的**調整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於變更工作的子目的,採用該子目的單價。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於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範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篇二:施工變更管理流程
施工變更管理流程
1 目的及適用範圍
1.1為規範公司施工專案變更管理程式,節省施工成本,規範審批程式,,針對公司外包施工作業中的專案變更處置,特制定本流程。
1.2 本程式檔案適用於公司外包施工中發生的專案變更、專案增加、專案減少和工程總決算。凡公司與施工單位以合同方式約定的工程範圍、工程內容、工程特徵、合同價款發生變更的,均須按照本流程辦理工程變更檔案,並與原施工合同共同作為工程管理、施工、監理、結算的依據。
1.3 本程式檔案由公司總經辦擬定,公司財務總監審定,公司總經理批准,其解釋權及修改權屬歸公司總經辦。
1.4 本程式檔案從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2 職責與許可權
2.1公司總經辦為變更申請人,負責變更方案的調研、草擬。
2.2公司專案負責人負責對變更方案的審核。
2.3審核後的變更方案報財務總監簽字後,上報總經理批准。
3 施工變更作業程式
3.1所有變更作業必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經申報、審查、批准流程後,簽署《工程變更通知單》,方可實施。
3.2變更申請。專案實施過程中,涉及與原設計方案、預算不符的專案,總經辦作為專案變更申請人,對需要變更的內容,在接收施工方**後,出具專項報告,列出變更原因、內容、預算、實施時間,報專案負責人審查。
3.3變更評估審查。公司授權專案負責人對申請的變更報告進行評估審查,會同施工方代表和監理進行協商,確定變更內容和預算。
3.4變更方案批准。《工程變更通知單》經審查人、財務總監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即可實施。
3.5變更方案實施。總經辦負責將批准後的《工程變更通知單》交付施工方和監理方,在規定時間內具體實施。
3.6變更方案結算。《工程變更通知單》同工程造價材料一併歸檔,作為專案決算的依據。
4 監督
4.1專案領導小組成員對專案實施過程有監督權。
4.2財務部門對專案資金的預算、撥付、結算有監督權。
5解釋與修訂
5.1公司根據執行的實際情況及時補充和修訂。
5.2本程式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總經辦。
6 引用或相關檔案、記錄
6.1gcgl-《工程變更通知單》
起草:審核: 批准:篇三:合同管理流程-工程變更管理基本程式
工程變更管理的基本程式
工程變更管理程式
檔案編號 zjht js 005 編制 技術部 審核 金軍民 批准 高建成 發布日期 2013年4月4日實施日期 2013年4月4日 浙江華天機械 1 目的 明確公司在過程控制中的變更管理要求,確保過程檔案的正確 統一和完整。確保公司在製品和成品及時 有效的處理。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零部件及...
工程變更管理程式
1.0 目的 為使公司產品符合客戶需求及追求合理質量而需要之工程變更,能適時 正確的通知各相關單位,而達成一致之質量要求。2.0 範圍 公司範圍內一切涉及產品變更專案及產品工程資料均涵蓋之。3.0 定義 ecr 工程變更申請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ecn 工程變更通知...
工程變更管理程式
1 目的 為使工程變更能完全符合客戶要求及生產需求,有效控制設計開發和生產等工程變更的風險,且使公司各部門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正確的變更資訊,規範工程變更的管理。2 範圍 公司產品及相關零部件的設計開發 製造 檢測等過程相關變更,包括客戶要求的工程變更及公司內部的工程變更。3.權責 3.1 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