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2022-07-23 04:48:02 字數 3585 閱讀 7722

煤礦斜巷運輸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煤礦井下斜巷運輸安全管理,從根本上消除斜巷運輸安全隱患,達到消除各類斜巷運輸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制定本規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相關條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我礦斜巷運輸系統。

第二章組織管理第四條建立各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管理責任和工作範圍。 第五條明確一名礦級領導負責全礦井運輸管理工作,對運輸安全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成立運輸職能管理機構,配備一定數量專業管理人員,機構負責人對本礦井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主管,對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第八條運輸職能管理機構職責範圍一)負責制定絞車司機、刮板機司機、把勾工、訊號工等要害工種的培訓計畫,會同培訓部門做好窄軌運輸各要害工種的培訓、考試和年審工作,建立要害工種管理臺帳。 (二)負責對運輸系統各要害工種的持證上崗、遵章作業等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全礦斜巷運輸系統的全面檢查及考核工作。

(四)參與斜巷運輸安全設施的選型、設計、審查,負責其安裝驗收工作,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台賬。 (五)負責礦井窄軌運輸年、季、月度工作計畫的編制和總結。 第三章一般規定第九條斜巷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

「三好」:絞車裝置完好、巷道支護***、軌道道岔***;「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訊號及躲避硐室、有聲光兼備報警裝置;「二落實」:

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第十條把勾工必須做到「六不掛」即:1、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2、聯絡不清不掛;3、「四超」(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車輛無措施不掛;4、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5、連線裝置不合格不掛;6、斜巷內有行人不掛。

第十一條絞車司機必須做到「六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不合格不開、安全設施及訊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訊號不清不開、「四超」車輛無措施不開。 第十二條斜巷運輸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人員上、下時必須經把鉤工同意並打停車訊號後方可上下;斜巷上、落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安設與絞車聯動的聲光報警裝置。

第十三條在斜巷內作業,必須編制安全措施。 第十四條斜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 第十五條各斜巷運輸系統必須建立齊全的技術管理檔案。

第十六條運輸斜巷的中部及甩道的軌道曲率半徑,必須滿足安設標準道岔的需要。 第十七條斜巷運輸,需要使用對拉絞車,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嚴禁在斜巷內摘掛鉤。

摘掛鉤地點水平段巷道長度不得小於一次串車長度的1.5倍。 第十八條窄軌和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混合運輸巷道,輸送機機頭處必須開鑿司機操作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

第十九條斜巷內流水不得沖刷道床。 第四章絞車第二十條絞車安裝要符合設計要求,位置要便於操作,滾筒鋼絲繩要排列整齊,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 第二十一條絞車出繩方向與牽引方向不一致時,必須使用導向輪。

導向輪直徑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40倍,導向不得超過兩次。導向輪的固定方式應在作業規程或措施中明確規定。 第二十二條絞車安裝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符合絞車生產廠家說明書要求)。

使用時間3個月及25kw以下的排程絞車,可以採用「四壓兩戧」固定方式。使用「四壓兩戧」固定時,戧柱角應為65°~75°,柱頂應打在柱窩內,且牢固可靠;排程絞車必須設有底盤或底梁。 第二十三條絞車附近30m範圍內不得安裝風機。

第五章刮板運輸機第二十四條刮板運輸機安裝達到平、直、穩,執行時平穩,不晃動,溜頭、溜尾搭接時,高度不小於0.3m,前後交錯不小於0.5m,不帶回煤,切眼運輸機與順槽運輸機搭接合理。

第二十五條刮板運輸機擋煤板使用鐵擋板並安裝齊全,搭茬合理,各部小件上齊。 第二十六條減速箱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適當,各種保護罩齊全、完整。 第二十七條刮板運輸機電氣裝置達到完好標準,且炮採切眼運輸機尾巴線、操作線必須達50m。

第二十八條刮板運輸機鏈條鬆緊適宜,卡蘭、螺絲、刮板齊全。 第二十九條刮板運輸機運轉時無跳齒、無刮卡、無飄鏈、無落鏈。 第三十條搭皮帶機的刮板運輸機頭必須上擋板,使用鐵馬,橫樑寬不超過電機牙箱。

第六章訊號裝置第三十一條斜巷多水平或雙勾提公升時,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訊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皆須有訊號顯示。 第三十二條斜巷運輸系統的訊號要聲、光兼備,安裝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牆(架),線路吊掛整齊。 第七章鋼絲繩、鏈條及連線裝置第三十三條鋼絲繩、鏈條選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第三十四條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線,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線,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線裝置。鋼絲繩頭應採用插接,插接長度不小於3.5個捻距。

第三十五條斜巷採用串車提公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長度為略大於一次提公升串車的長度(不超過一輛車長度)。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公升繩相連,另一端掛在提公升串車尾部車輛聯結器上並連線牢固。 第三十六條斜巷運輸使用的鋼絲繩連線裝置,在每次換繩時,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載荷的拉力進行試驗。

礦車連線裝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2倍於最大靜載荷的拉力試驗,試驗記錄存檔備查。 第八章斜巷安全設施第三十七條斜巷內使用串車提公升時,必須裝設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凡新設計的運輸斜巷,必須同時設計相應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

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並根據具體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設計。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的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 第三十八條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

第三十九條斜巷串車提公升,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執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勾地點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在變坡點處及下方略大於一列車長度的地點,安設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連鎖擋車欄。連鎖擋車欄必須和絞車聯鎖,兩欄同時開啟時,絞車無法執行。 第四十條斜巷落車場起坡點和各甩道起坡點必須安設一道常閉遠控的擋車欄,把勾工必須在躲避硐室內遠控操作,擋車欄正常處於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可開啟,車輛通過後自動關閉。

第四十一條下山掘進時,迎頭向上要安設兩道常閉擋車欄,第一道距離迎頭或扒裝機尾不超過15m,第二道距離第一道不超過所提一列車長度加3m,兩道擋車欄隨掘進或扒裝機前移。 第四十二條上山掘進時,落車場起坡點向上5m安設第一道常閉擋車欄,距迎頭或扒裝機尾不超過15m安設第二道常閉擋車欄,此擋車欄隨掘進前移。 第四十三條巷道高低起伏,鋼絲繩磨頂板或棚梁時,要裝壓輪,數量以不磨頂板或棚梁為準;甩道或落車場側幫要裝立輪,甩道道芯要裝耙繩輪和託繩輪,數量以不磨繩為原則。

第九章軌道質量第四十四條軌道、道岔鋪設必須達到《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合格品標準及以上。行駛斜巷人行車的軌道、道岔必須達到優良品標準,斜巷軌道要設防滑設施,不得出現雜拌道和非標準道岔,不同型號軌道要分段敷設,接頭處要採用異型夾板。 第十章管理制度及人員配備第四十五條要有計算機繪製的礦井運輸系統圖,圖中要標明各斜巷及其裝置、設施的技術引數。

第四十六條運輸斜巷,要建立竣工驗收制度和執行許可證制度。 第四十七條必須建立嚴格的斜巷軌道運輸崗位責任制,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車輛連線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除錯,保證斜巷裝置設施等處於完好狀態,具體負責人和裝置設施包保牌要懸掛在現場。 第四十八條斜巷各車場均須懸掛斜巷標誌牌,註明斜巷長度、坡度、允許掛車數、鋼絲繩規格和安全設施等。

第四十九條斜巷運輸,必須配齊崗位工種人員並持證上崗,絞車司機與把勾工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一章附則第五十條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本規定與上級新的有關規程、規定有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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