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2022-07-19 23:57:04 字數 1324 閱讀 1448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紀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適當加班。

2、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為350/月,上班時經考核,另加月考核獎150元,學期考核獎500元,社會養老保險乙方自動放棄。

3、在假期若教師上課需用膳,食堂人員也需上班,且發基本工資,不發考核獎。

4、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放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終止解釋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一方。

七、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滿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臨時工本人和學校各執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生活教師 用人單位 甲方 職工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 工作任務 1 負責學生的飲食起居管理工作 起床 床鋪整理 洗漱 分餐 碗筷洗漱整理 午休 睡前洗漱活動 晚休 學生...

學校勞務臨時工聘用合同

用人單位 甲方 職工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2013年9月1日至 2014年8月31日止。二 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教學樓承擔洗手間衛生打掃工作。三 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

聘用臨時工合同

茲由簡稱甲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 簡稱乙方 所聘職務 技術料員經甲 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 聘用時間 從2006 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止 試工期 合同期滿,自行終止。二 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 元 月發給,試工合格後,由甲方正式核定乙方月工資為元 月。同職工發放辦法。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