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財務管理的特殊性及其資訊化

2022-07-18 02:48:05 字數 2273 閱讀 9719

目前,律師事務所運營呈現多樣性模式,主要表現為

攤位式律所、合夥制律所、半公司製律所等,運營模式的多樣性決定了律師事務所財務管理具有特殊性。

與普通公司組織相比,律師事務所財務管理具有的特殊性表現在如下方面:

第一,管理範圍特殊

公司財務管理的內容比較廣泛,很多方面律所不會涉及。公司一般都設立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統一負責企業的資金融通、現金出納、財會管理、工資核算、固定資產、預算編製以及決算實施等工作。而大多數律師事務所的財務管理主要包含律所經營上的支出、業務收支費用的管理、律所人員薪的酬核算等幾個方面,相對於企業比較簡單。

第二,薪酬制度特殊

不論是哪種管理模式的律師事務所,普遍都存在不同角色的人員薪酬的組成是不一樣的情形,薪酬分配的設計比較詳盡。公司的薪酬多是以工資制為主,激勵制為輔的模式,而即使是公司化的律師事務所,其薪酬機制也與普通公司呈現出較大差異,以一公司製的律所為例:

將費用區分為非公共費用與公共費用,前者由合夥人個人承擔,後者由事務所統一承擔。

合夥人,每月預發固定工資,年底從效益工資中扣除,不足扣除轉由下一年度扣除,其它與聘用律師相同,剩餘為事務所支配的收入。另外合作人還享有入股資格,並據持有的股份參與紅利分配。

聘用律師,平時按個人業務收入的35%計算效益工資,建立個人工資帳戶,並根據賬戶餘額決定工資發放。按10%計提個人辦公費用,用以支付交通費、**費、招待費等,另提5%用於繳納社會保障金。每財務年度末,再根據業務收費的多少按一定的超額累進比例提取獎金,以上可視為聘用律師個人收入。

行政、財務人員及實習律師由事務所按月發給固定工資。

第三,分配制度特殊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初步建立,律師服務領域從橫向、縱向兩個方面不斷擴大,律師接手的法律事務越來越複雜,社會對專業律師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要求實現律師的專業化分工。為了適應這種迫切的市場需求,加強專業律師之間的配合,各施所長,共同處理涉及多領域、多專業的複雜法律事務,成為律師事務所中普遍存在的現象,這無疑帶來財務的分配及核算方面的問題。

第四,財務制度特殊

從科目設定上,企業會計制度的科目設定不能完全適應律師行業的特點和要求。企業會計制度主要規定的是一級會計科目的設定,而明細會計科目則在此基礎上根據各行業的特點來設定。目前稅務機關普遍要求律師事務所填報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報表,但旅遊、飲食服務業與律師行業的性質和業務特點相差很大,嚴重影響了財務工作的準確性,無法真是翻頁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

鑑於上述特殊性,一般的適用於公司財務的軟體很難滿足律所財務管理的需要,因此,要完成律師事務所財務管理資訊化建設,必須從律師行業本身的特點出發加以設計和考慮。

1、 如何設計律師財務管理。

從業務角度,律師財務的資訊化管理必須能夠體現業務的收支情況。

從客戶角度,律師財務的資訊化管理必須能夠滿足客戶對於服務質量的需求。

從管理角度,律師財務的資訊化管理必須能夠為管理者提供決策的參考和依據。

從效率角度,律師財務的資訊化管理必須能夠為管理者和財務人員節省時間,提高效率。

2、 律師財務管理資訊化在律師事務所規範管理方面具有哪些價值。

加強對律師辦案費結算的控制

目前,事務所對於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辦案費的結算方法主要有:由事務所持相關支出憑證向委託人報銷;或是作為業務收入與律師服務費一併收取;亦或是作為代收、代付款項單獨向委託人收取。有的事務所存在多種結算方式並存的情況,因此,結案時尚有餘款未結的問題屢見不鮮。

另外,大量的投訴和紀律處分的案例顯示,律師私自收案、收費現象大多源自鬆散的結案程式,律師財務管理資訊化可以將業務過程中發生各種辦案費用及結算情況及時記錄,規範結案程式,降低律師事務所的風險。

更為直觀地為管理者提供決策依據

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層需要全方位了解律所的財務情況,財務管理資訊化建設必須將律所財務管理工作與業務緊密結合起來,促進財務管理職能的充分發揮,為管理者提供調整機制的參考依據。要讓律所管理者能夠全景式掌握律所業務收支和利潤分布的方法就是設定各種財務報表。管理資訊系統可通過取數公式從資料庫中挖掘資料自動生成合夥人和財務主管需要的統計報表。

有助於形成科學的薪酬體系和分配機制

財務管理資訊化建設應針對律師薪酬的特點,應當包含律師個人財務核算、業務合作分配辦法以及律師對賬單生成等內容。不論律師本人的薪酬還是合作業務的分成都可以通過規則的配置自動計算,電算化減少了手工記帳可能導致的錯誤和誤差。在系統中實現律師賬單的傳送,滿足律師個人財務保密性的需要

提公升客戶服務價值

客戶是律師的服務物件,財務管理資訊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為客戶提供收費上的反饋。要讓客戶感到律師服務專業性的同時,也體會到收費的合理性和經濟性。律師事務所管理資訊系統中應包含有客戶服務賬單管理機制,能夠做到將律師為客戶辦理業務的收費方法及收費金額反饋給使用者,增強客戶對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服務能力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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