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及解除勞動關係流程

2022-07-12 04:12:04 字數 893 閱讀 8250

目的:規範人員聘用及解除勞動關係流程

適用:公司所有部門及崗位

範圍:各部門操作規範,不對員工宣導

1.人員招聘

1.1新增人員

用人部門申請在現有人員基礎上增加人員編制的,需詳細填寫《招聘需求表》(見附件一),並將審批後的《招聘需求表》原件交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1.2離職補員

部門負責人在員工提交的《離職申請單》(見附件二)上「是否申請補員」中註明補員要求,無需另行填寫《招聘需求表》,但對崗位有特殊要求時,需書面註明。

2.人員離職

2.1員工辭職

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需書面填寫《離職申請單》,部門負責人視工作情況批覆意見。批覆時注意以下幾點:

2.1.1「批准離職日期」不得晚於員工「提出申請日期」乙個月。

2.1.2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下,最快可批准員工當天離職。或按員工提出的「申請離職日期」批覆。

2.1.3如員工未按批覆日期離職,需按比例扣除相應的待通知金。試用期間為3天工資,轉正後為乙個月工資。

2.1.4部門負責人需註明補員要求(見1.2)

2.2部門解雇

部門負責人在工作中發現員工不符合公司要求,可視情況給予相應調整,嚴重者可做辭退處理。但有幾點需留意:

2.2.1 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讓員工明確工作範圍及工作要求,並與之確認可以完成;

2.2.2 部門負責人需書面證明該員工不符合公司要求;

2.2.3 公司解雇員工費用需計算在部門用人成本中。

2.2.4 部門負責人需提交書面說明告知人力資源部解雇人員相關資訊及解雇理由。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操作。

2.3 勸退和自動離職

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操作。

3.生效日期

以上規定自即日起生效,直至有新的檔案代替。

附件二:

離職申請單

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甲方 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已於年月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書面提請辭去所有職務,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辭職申請,現經協商一致,甲 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 由於乙方主動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依照法律規定甲方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 ...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解除 終止 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 示範樣本 我單位同志,性別,身份證號碼,年月日到本單位,年月日簽訂年的勞動合同。因原因,於年月日與我單位解除 終止 勞動合同 關係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之規定,我單位出具該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失業人員於失業之日起六十日內,持身...

勞動關係協商解除協議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 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關係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正式解除勞動關係。二 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按甲方規定的離職流程完成離職交接及會簽手續。甲方在乙方辦完所有手續後履行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