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管理辦法及系統有關問題解答

2022-07-05 12:24:07 字數 1842 閱讀 9122

答:按照《佛山市人民**辦公室關於印發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及監管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辦函〔2012〕670號)等相關檔案要求,由「投標企業資訊資料庫」(以下簡稱「企業庫」)作為各個建設主管部門包括住建、交通、水利採集企業資料的統一入口。具體如何辦理入庫手續,詳見佛發改招〔2013〕8號文即附件2。

企業先在「企業庫」中入庫後,可在該庫申請進入城市道路誠信系統或其他管理系統,完成各類(交通、水利等)誠信檔案的登記。即企業在該庫統一入庫後,可在各主管部門的管理系統中實現資訊互通和資源共享,避免企業資訊的重複錄入,減少企業負擔。

「企業庫」中企業的入庫資訊(含基本情況,人員,業績等資訊)與「誠信系統」中的誠信編號、獎懲登記資訊、評定的動態誠信等級、企業及人員的鎖定資料等通過「中間庫」進行定時的資訊交換。即企業只需使用「企業庫」錄入相關資料,而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等單位只需使用「誠信系統」進行誠信資訊的登記等誠信管理。

企業基本資訊的初次錄入、日常變更等按該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問題2:何種企業需申請進入誠信系統?企業有多個資質,如何辦理誠信檔案?

答: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活動的招標**機構、勘察企業、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工程檢測機構、工程監理企業、工程施工企業等8大類企業納入誠信管理範圍,需申請進入誠信系統。

企業如有多個資質,可在「企業庫」申請進入城市道路誠信系統時,選擇註冊多個誠信檔案(含上述8大類)。日後的誠信管理,系統會根據企業所承接的工程類別,將各個專案得分計入相應類別的誠信檔案裡面。

問題3:已在市住建局辦理的誠信手冊,在城市道路工程中是否通用?無進入系統,會有何影響?

答: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編制的《佛山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檔案範本(適用於資格後審的非電子招投標專案、電子招投標專案)》,目前暫未採用城市道路誠信考評結果(我局的誠信管理辦法當時還未印發,城市道路誠信管理還未開展)。日前,我局已以佛交〔2014〕318號檔案印發了城市道路建設和養護行業誠信管理辦法,下一步將與市發展和改革局一起研究,以修改補充通知的形式對範本進行適當的修改,2023年8月1日始的城市道路工程將僅採用城市道路誠信考評結果,在市住建局辦理的誠信手冊不再適用。

沒有進入城市道路誠信系統的企業,將無法通過城市道路工程專案招標的資格預審或資格後審。

問題4:企業成功申請進入誠信系統後,是否需領取「誠信手冊」?是否需要每年更換?

答:在「企業庫」成功申請進入誠信系統的企業,誠信系統會自動生成乙個誠信編號(次日可在「企業庫」裡看到),即代表該企業已辦理電子版本的城市道路誠信檔案,不再需要辦理書面版本的「誠信手冊」。乙個編號對應乙個企業型別,多個資質的企業可有多個誠信編號。

企業電子版本的城市道路誠信檔案一旦申請成功,長期有效,不再需要每年年審、更換。

問題5:主管部門檢查時發現問題,對企業扣分應走哪些流程?

答:對企業扣分的具體流程如下:

(1)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機構根據監督檢查情況,在誠信系統作出誠信資訊登記(具體操作為登記賬號負責登記錄入檢查通報的內容,審批賬號再對登記內容進行審批)。

(2)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被登記在誠信系統後,即時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外公示10個工作日(自作出誠信登記之日起算)。企業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作出誠信登記的各級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機構提出書面申訴。

(3)誠信系統依據已通過公示的誠信資訊登記按照第十九條所述方法計算企業任意時刻的誠信總得分。

(4)依據誠信總得分,由誠信系統按照評級標準自動評定企業實時誠信等級。

問題6:登記的企業眾多,每年要如何進行檢查?

答:對於施工、監理企業,將以其承接的城市道路工程專案為主線,由各級主管部門對所屬專案進行全覆蓋,檢查頻率不少於1次/半年。同時,要求區級主管部門對鎮(街)所屬專案的履約抽查頻率不少於1次/半年,市交通運輸局每年組織兩次全市範圍城市道路建設工程(含養護工程專案)的履約抽查。

重慶市城鄉規劃誠信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加強城鄉規劃誠信管理,建立城鄉規劃誠信體系,遏制違反法律法規和違背誠實守信的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 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編制機構 建築 市政 設計機構和建設...

公司系統工號及授權管理辦法

公司 系統工號及授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 系統工號及授權管理,保障工號及授權的科學性 規範性及有效性,有效控制 系統作業工號及授權的經營風險,結合 公司 管理系統 的功能及我司的執行實際,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 系統工號僅為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工號等,如 操作工號,不包含 工...

關於《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實施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 09 26 保監發 2006 95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為了促進健康保險穩定 持續 健康 快速發展,配合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保監會令2006年8號 的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與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不符的產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銷售。各公司應加強營銷員管理和消費者教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