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班主任管理暫行規定

2022-07-01 21:15:04 字數 820 閱讀 5449

第四章班主任的任職條件和任免

十六、班主任由學校校長任免。學校校長要按條件選聘班主任。對於不履行班主任職責、玩忽職守,或因其他原因不適宜做班主任工作的,應免去其班主任職務。

十七、班主任的基本條件是:

1.擁護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熱愛學生,熱愛教育事業,熱心班主任工作;

3.品行端正,能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4.教育思想端正,有一定的教育科學知識和一定的教學能力;

5。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強的責任心。

第五章班主任的待遇和獎勵

十八、班主任任職期間,享受班主任津貼。各地可根據財力實際情況,對國家原規定的津貼標準適當提高。民辦教師享受與公辦教師同等的班主任律貼。

所需費用,可由鄉人民**列入教育事業費附加中計徵,也可由各地通過其他方法籌措。

十九、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各地對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優秀班主任,要進行表彰和獎勵,並作為考核晉級的依據。國家教委對成績優異有突出貢獻的班主任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章班主任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二十、班主任工作由校長負責領導。學校要把班主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定期召開班主任會議,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組織交流經驗,研究、指導工作。

學校領導要關心班主任的工作和學習,注意調整他們的工作負擔。

二十一、班主任工作應有計畫,有總結。學校校長要定期考查班主任工作,並記入業務檔案。

二十二、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指導,有計畫地開展培訓,幫助學校組織班主任學習教育理論,交流工作經驗,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教育科研部門應開展對班主任工作的研究活動,使班主任在教育科學理論的指導下,遵循規律開展工作。

小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 試行

頒布單位 國家教委 頒布日期 19880810 實施日期 19880810 章名 第一章班主任的地位 作用及其基本任務 一 班級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和指導者,是學校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骨幹力量。他對學校教育教學計畫和其他各項管理的實施,協調本...

中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

第四條調查研究 全面了解學生。要從學生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進行工作和教育活動。講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學性 針對性 實效性。第五條正面教育 積極引導。寓教育於活動和管理之中。要表揚先進,樹立榜樣,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對學生的思想認識問題,不要簡單地批評壓制,要循循善誘,以理服人。要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發...

中學班主任工作的暫行規定》 學校制度

第一章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第一條班組是學校進行教育 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 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 教育者和把身著,是學校領導者實施教育 教學工作的得力助手 擔主往在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中,起著導師的作用井負有調和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 社會教育之間聯絡的作用。第二章班主任的任務和職責第二條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