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起重機械管理知識: 「三定」、「 十不吊」、「十不准」
一、「三定」制度
「三定」制度是做好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管理的基礎。「三定」制度即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是把建築起重機械和操作人員相對固定下來,使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維護和保養的每乙個環節、每項要求都落實到具體人有利於增強操作人員愛護建築起重機械的責任感。對保持建築起重機械狀況良好,促使操作人員熟悉建築起重機械效能,熟悉掌握操作技術,正確使用維護,防治事故發生等都具有積極的作用,並有利於開展經濟核算、評比考核和落實獎罰制度。
二、「十不吊」要求
為保證塔式起重機安全執行,塔式起重機司機應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塔式起重機作業前的檢查、試運轉,嚴禁違章操作,做到以下「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物裝的太滿或捆紮不牢不吊;
4.吊物邊緣無防護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揮訊號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三、 「十不准」執行原則
為保證施工公升降機安全執行,嚴禁違章操作,做到以下「十不准」:
1、電梯未經驗收不准使用;
2、非司機不准使用;
3、帶故障、限位不靈不准使用;
4、未進行班前檢查及剎車實驗,不准使用;
5、超負載、載荷分布不均勻不准使用;
6、保養維修時需在節架上站人操作時,雙籠都不准使用;
7、供電電壓不平穩不准使用;
8、大雨大霧六級以上強風不准使用;
9、不准利用上下限位開關控制停機;
10、電梯不斷電不鎖籠門,司機不准離開。
建築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公升降架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前提下,為加強對突發安全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安全事故,將突發安全事故對人員 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1應急預案實施原則 ...
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 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 裝置及租賃期限1.1 裝置概況 1.2 租用時間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按實際退場時間結算。二 ...
建築起重機械附牆
建築起重機械附牆 頂公升加節告知書 塔式起重機附著 頂公升加節安裝方案 1 先將附著框架套在塔身上,並通過四根內撐桿將塔身的四根主弦杆頂緊 通過銷軸將附著撐桿的一端與附著框架連線 另一端與固定在建築物上的連線基座連線。2 每道附著架的四根附著撐桿應盡量處於同一水平上。但在安裝附著框架和內撐桿時,如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