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2021-03-04 05:21:59 字數 1259 閱讀 8739

公升降架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前提下,為加強對突發安全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安全事故,將突發安全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應急預案實施原則

1.1對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由專案部統一指揮協調相關部門,保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1.2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按照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中,提高安全防範水平。

1.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安全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預警,對突發安全事故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1.4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公司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1.5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1公升降架公升降時各種意外情況所造成的公升降架區域性受力不平衡,架體變形,直至墜落.

該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將操控臺停機。一部分操作人員立即檢查加固變形處的架體,另一部分操作人員查詢原因。只有找出原因並調整好架體後才可以繼續進行公升降架的公升降作業。

如發生人員**事故參2.3。

預防措施:每次公升降前、公升降中安排專人對架體進行檢查,公升降後對公升降裝置進行維護。

2.2公升降架構配件焊縫開裂、破壞等

公升降架使用中應定期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構配件焊縫開裂、破壞的,能立即更換的立即更換,不能更換的應加固並焊接牢固使之符合使用要求。

預防措施:公升降架構配件進場前對構配件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公升降架每次公升降前後應該對構配件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構件應該立即更換或整修直到合格。

2.3其它不確定因素而引起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觸電、機械損傷而造成的人員**事故

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來不及斷電時可用絕緣體挑開電線,立即送往醫院或打120急救,並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同時上報上級安委會。事故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來處理。

預防措施:每次公升降前後對電氣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全面檢查並專人負責,對公升降架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其它各種原因造成的人員**事故

將傷員立即送往醫院或打醫院120急救,並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同時上報上級安委會。事故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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