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 徵求意見稿 徵詢公眾意見一

2022-04-08 09:52:31 字數 3071 閱讀 2719

摘要:目前,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關於加強世博後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委依據相關規定正在進行《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的編制工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與本市城市環境保護、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對於保證工程文明施工、維護城市環境整潔、減少施工對市民生活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

現將《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市民和有關單位意見,希望市民和各單位就文明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區域分類管理等重點內容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單位可以撥打**,或將書面意見直接寄送,或傳送電子郵件。

來信位址:上海市大沽路100號,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建設市場監管處,郵編:200003;電子郵件位址:聯絡**:64165839。

二、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26日。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徵求意見稿)

1.總則

1.1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和社會良好環境,按照「文明、環保、便民」的原則,依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標準。

1.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凡對建(構)築物實施新建、改建、擴建、修繕、重新整理、清洗和拆除施工活動,以及對道路交通、地下管線、園林綠化、水利和港口碼頭等實施新建、改建、維修和養護等施工活動,應當執行本標準。

1.3本標準涉及的食堂衛生許可、衛生防疫等許可,均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涉及安全方面的防護性構架、電器設施、機械裝置和腳手架等設施的搭設、安裝及其用材,均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標準和規範。

1.4 本市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按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實行差別管理。重點區域範圍由市建設交通委報市**批准後公布。

1.5 市建設交通委定期公布目錄,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標準的裝置、技術和工藝。鼓勵企業結合文明施工要求,對裝置設施、技術和工藝流程改造和創新,不斷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6施工現場內外書寫文字均應符合現行的國家語言文字規範。

1.7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應依照本標準執行。

2.圍擋設定施工現場邊界

2.1凡施工工期超過30天的建設工程,其施工現場邊界均應設定圍擋並實施封閉。

2.2圍擋應採用金屬板材、磚牆等防火性硬質材料。一般區域施工現場圍擋設定高度應≥2m,重點區域施工現場圍擋設定高度應≥2.5m。

2.3採用金屬板材作圍擋的,應設定可移動式或固定式基礎,基座底寬≥600mm,上寬≥300mm,高≥500mm。採用磚牆作圍擋的,牆體厚度應≥240mm,其基礎砌築要求應按相關技術規定設計;砌築磚牆或磚砌裙基以及表面抹平粉刷,必須使用商品預拌砂漿,嚴禁使用粘土磚砌築。

2.4圍擋設定應挺直、穩固,應滿足抗風12級以上。並確保整齊劃

一、清潔美觀和無破損,外觀應與周圍環境協調。

2.5重點區域臨街圍擋可以結合環境,設定仿古、園林造型、設定綠化、燈光、牆面繪畫等點綴措施。

2.6占用道路施工的圍擋應在道路交叉路口視距5m範圍內,設定具有剛性強度的金屬網板圍擋,做到不遮擋車輛司機和行人的視線,保證交通通行安全。5公尺視距圍擋範圍內禁止堆放各類物品。

2.7 圍擋距離居民住宅≤5m或施工作業點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建築物≤15m的,應採取增高圍擋或設定隔聲屏障等措施,隔聲屏障應設定牢固。

2.8 圍擋內側1公尺範圍內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圍擋外側5公尺範圍內保持清潔。禁用圍擋牆做擋土牆和作為廣告牌和機械裝置等的支撐。

2.9 圍擋外立面需實施公益性或者商業性廣告的,應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公益性廣告設定面積應不超過圍擋外立面總面積的20%,商業性廣告設定面積應不超過圍擋外立面總面積20%。

2.10因市政配套工程需在圍擋外施工的,應在施工邊界增加使用ll-98型施工路欄作連續封閉圍護。

2.11 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撤除圍擋封閉。若施工中確需擴大施工邊界的,應經獲得批准後,在擴大施工的邊界事先搭設圍擋封閉,再撤除原圍擋封閉。

3.施工路欄設定施工現場邊界

3.1凡施工工期在30天內的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邊界均應採用ll-98型施工路欄設定,並實施連續性封閉圍護,施工路欄之間緊扣牢固,整齊劃一,並保持整潔、無汙損。

3.2 施工路欄設定,應將底座槽鋼的長邊段面向施工作業區,施工路欄與施工區應設定施工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1m。

3.3 施工路欄必須規範橫向印製施工企業全稱,不得使用印製企業名稱與現場施工企業名稱不相符的施工路欄。

3.4對建(構)築物外表實施塗裝重新整理或清洗施工,在作業區域範圍邊界,應使用施工路欄作全封閉圍護,各類機械裝置、工具、材料均應放置在圍護範圍之內。

3.5 在路面尚未完全修復前不得撤除施工路欄。

3.6禁止用紅白旗安全隔離繩替代施工路欄封閉。

4.腳手架設定

4.1為保障作業人員安全,凡作業面超過2m以上高度的,應當搭設施工腳手架。

4.2腳手架應選用金屬管材、金屬扣件結合搭設,腳手架的搭設和驗收應按照國家現行規範和規定執行。施工通道腳手架底笆應選用不漏塵的竹、木或合成板等板材鋪設。

4.3金屬腳手架桿件應實施除鏽措施,表面應塗刷黃色警示漆。符合國家標準的鈦鎳合金類腳手架金屬桿件除外。

4.4 腳手架面向道路、街道一側,其橫楞凸出外立面的長度應不超過200mm,並確保凸出外立面的長度一致。

4.5各類工程施工用腳手架,其立杆、頂撐、橫楞、斜撐等受力桿件禁止使用毛竹搭設、或毛竹和金屬桿件混合搭設。禁止各類工程以腳手架用作圍擋支撐。

4.6施工用腳手架立桿搭設應避開人、車(含非機動車)通行的弄口、小路和行人路。

4.7作業層外挑型、提公升式錨固型、懸掛型腳手架的最底層不得鋪設漏塵板材。

4.8框架式結構高層建築各層面外露性臨邊安全防護欄,高架交通、橋梁工程橋板麵施工的臨邊防護欄,應使用金屬桿件搭設,禁止使用竹、木材搭設。

4.9重點區域應每季度,一般區域應每半年,施工單位應對腳手架表面油漆進行檢查和塗刷。

5. 防塵圍網與網布設定

5.1凡按規定應當搭設的各類腳手架或外露性臨邊安全防護構架的,其外立面均應使用綠色密目安全網,亦可採用淺綠色不透塵網布。密目安全網或不透塵網布,其質量必須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禁止使用劣質產品。

5.2使用密目安全網(布)作圍網封閉的,應做到封閉嚴密、牢固、平整、美觀;封閉高度應保持高出作業面1.5公尺。

5.3 使用不透塵網布的,使用單位應結合腳手架的支撐體系,對立面抗拉強度、風載等進行論證驗算,通過論證後方可實施。

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 令第18號公布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維護城市環境整潔,依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定義 本規定所稱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設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採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 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和...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使用說明 一 本合同文字是上海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旨在為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雙方提供方便 靈活 實用 規範的示範性文字。二 本合同文字主體內容由協議書 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其中協議書部分由承發包雙方協商簽定 通用條款部分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 法規 管理規定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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