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金支付情況一覽表

2022-04-03 07:21:53 字數 512 閱讀 775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有「☆」標註的情形的,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需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十問

1.支付了經濟補償金,就能解除勞動合同嗎?案例 2009年3月,老張像往常一樣到公司上班,下午公司人事部經理突然來到他所在的部門,宣布公司因效益不好決定裁員,並告知老張被列入裁員名單,限他2小時內離開公司,同時承諾公司將按照高於法定標準,以 n 2 的方式支付經濟補償金。所謂 n 即給予每工作一年補...

新法之下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金支付

解除和終止 條件經濟補償金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無需支付需支付 協單位提出商不論何種型別的勞動合同,也不需要解任何條件,都可以協商解除 員工提出除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 隨時通知 造成重大損害 解除勞動合同 過失兼職,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 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法終止合同賠償,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

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 公司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