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3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集中繳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為與財政預算年度搞好銜接,經研究,現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繳費和醫療保險待遇起止時間
自2023年起,將城鎮居民參保繳費起止時間調整為自然年度。
考慮在校大學生實際情況,大學生的繳費和醫療保險待遇起止時間以學年為準,調整為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二、過渡辦法及繳費標準
(一)城鎮居民的過渡辦法及繳費標準。為做好繳費時間的銜接,保證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連續性,2023年度
八、九月份集中繳費期,一次性徵繳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計15個月的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金額為:現行繳費標準÷12×15。
即:一般未成年居民50元,低保、重殘人員12.5元,「三無」人員 6.
25元。一般老年和成年居民繳費金額分別為187.5元和350元。
其中,低保、重殘人員45元,「三無」人員22.5元。
(二)高中、中專及技校應屆畢業生的過渡辦法及繳費標準。2023年度集中繳費期,上述應屆畢業生的醫療保險費由本年度的10月1日繳至2023年9月30日,共計40元。以後年度集中繳費期,同樣只需繳納畢業年度1-9月份的醫療保險費。
三、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指導街道(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服務機構、高等院校、中小學校及存款銀行搞好對接。集中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及時上報市處。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3年度本市城鎮居民醫保
2013年度本市城鎮居民醫保 鎮保 醫保門急診統籌等相關政策問答 1 問 2013年城鎮居民的醫保待遇是什麼?答 2013年居民醫保待遇與2012年一致。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具體待遇標準可以撥打醫保服務 962218諮詢,或登陸醫保 查詢2 問 2013年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如何調整?答 為了保證城鎮...
居民委做好2023年城鎮居民醫保宣傳及收費工作
劉晶報道 為進一步提高和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互相共濟作用,使場直社群第三居民委更多的居民能夠享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紮實推進2015年第三居民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順利開展,近日,第三居民委將此項工作納入工作重點,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
無為縣2023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為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根據 蕪湖市人民 辦公室關於印發蕪湖市城鎮大病醫療補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蕪政辦 2012 26號 和 無為縣人民 辦公室關於2012年度大病醫療補充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 政辦 2012 147號 檔案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縣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