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外出會診管理制度

2022-02-17 04:03:07 字數 697 閱讀 4047

臨汾市第三人民醫院

為了加強醫生外出會診管理,規範醫生外出會診行為,按照衛生部下發《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訂我院醫生外出會診管理制度。

一、醫務科負責本院外出會診的管理、審批、登記工作,建立醫師外出會診檔案。

二、接到邀請醫療機構蓋有公章的會診邀請函後,由醫務科審批並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如遇到特殊情況時,須經分管業務院長批准。未經批准任何醫師不得擅自外出會診。

三、在會診過程中,會診醫師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範、常規。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認真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並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在會診過程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時,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並終止會診。

四、會診結束後,醫師應當在返回醫院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的有關情況報告所在科室負責人並在醫務科備案。

五、醫師在外出會診時不得違反規定接受邀請醫療機構的報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六、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醫院,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醫院由於會診產生的收入,應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醫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付給會診醫師合理報酬。

七、醫師未經醫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會診;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會診的,經科室同意後報醫務科或主管領導批准;擅自外出會診記入考核檔案,依法給予處分。擅自外出會診者一經查實,追回全部會診費,根據情節扣發當月獎金的50%-100%,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制度

1 醫師外出會診是指醫師經醫院批准,為其他醫療機構特定的患者開展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活動。醫師未經醫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會診。2 醫務處接到會診邀請 書面檔案 電子郵件等 後,在不影響本院正常臨床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應當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會診影響本院正常臨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應需醫院...

醫師外出會診制度

疑難危重病人診斷 上有困難時或涉及其他專業問題時,應及時組織會診。會診是集思廣益,發揚學術民主共同解決病人診治問題的重要措施,因此會診時必須做到共同討論,會診者應以積極認真負責的態度參加會診討論。一 科內會診 本病區或本科內會診,由住院醫師提出,經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同意,召集本病區或本科的醫護人員參...

4541醫師外出會診管理規定

為加強本院醫師外出會診的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方便群眾就醫,保護患者 醫師 醫院的合法權益,根據 執業醫師法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一 會診申請程式及會診管理 1 邀請醫療機構擬邀請我院的醫師會診,需向我院醫務科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應包括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