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2022-01-18 07:28:23 字數 1840 閱讀 5603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其安全執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乙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乙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包括:貯罐區、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

二、職責

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分管副總協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安全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並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並對管理結果負責。

三、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通過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公司重大危險丙烯腈罐區。

四、 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一)建立重大危險源台賬

台賬內容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的位置、危險貨物編號、 易導致的事故型別、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設計壓力、設計溫度、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安全管理措施內容、應急措施等內容。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分工,每一類管理專案都要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維護保養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記錄。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

1、安全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時應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2、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並出具安全評價報告。

3、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和巡迴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①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②生產班組必須按規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③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週不少於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嚴格值班制度:重大危險現場必須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禁止無關操作

人員以及外部人員在現場及附近逗留。

5、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建立各級安全管理網路;

②安全設施定期檢驗;

③設定丙烯腈氣體報警儀,並定期檢驗;設定安裝監控系統,對丙烯腈系統隨時進行監控;

④根據生產需要減少丙烯腈的貯存量;

⑤嚴格執行丙烯腈卸料、輸送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⑥定期對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確保自然因素對重大危險源無毀滅性的破壞。

⑦安全附件(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測。

⑧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等要完好。勞動防護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應進行定期檢查。

7、根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導則》(單位版),編制丙烯腈洩漏、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年不少於一次演練,對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進行評審。

四、重大危險源備案

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範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並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五、變更管理

重大危險源裝置、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評價,並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0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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