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2021-11-03 06:25:18 字數 2078 閱讀 3664

一、目的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事故預控機制,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本專案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結合本專案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專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中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三、釋義

本制度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或場所。

四、管理職責

1.本專案總經理為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安環部是重大危險源綜合管理機構,對各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進行監查,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及安全設施運**況和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的實施,不斷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危險目標監控。

3.本專案所有員工均有向安環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匯報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權利和責任。

4.分廠廠長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分廠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控管理、維護保養和定期報檢,對員工進行崗位操作培訓,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定期演練;分廠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或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5.裝置部負責對重大危險源裝置、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根據實際編制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分廠進行裝置維護、保養。

6.生產技術部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技改技措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重大危險源評估

1.重大危險源初始安全評估工作與本專案安全驗收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後續評估委託技術服務中介機構進行。

2.由安環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審查、彙總報送本專案重大危險源評估材料至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六、重大危險源建檔

1.安環部、各分廠應建立重大危險原始檔。

1)各分廠的重大危險原始檔包括:

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

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③監控措施;

④日常監控或檢查記錄;

⑤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等資料。

2)安環部的重大危險原始檔包括:

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

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③監控措施;

④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法定檢測檢驗資料;

⑤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或主管部門的備案檔案;

⑥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資料。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應明確重大危險源名稱、業務管理部門、基層管理單位、責任人及聯絡**、存在場所、確定依據及結果、重大危險源物理化學性質及能量描述、事故發生的前提條件、主要危害及後果、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監控措施、現場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等內容。《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應載明重大危險源名稱、業務管理部門、基層管理單位、存在場所、確定依據及結果、監控措施、事故發生的前提條件、主要危害及後果、現場事故應急預案等內容。

3.安環部組織每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工作。安環部和各分廠要安排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建檔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七、重大危險源監控

1.各分廠針對各自重大危險源,明確管理職責,落實責任人,並制定相應的監控措施,其內容要符合行業規範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安全生產需要,便於員工操作。

2.安環部負責組織各專業技術部門對安全設施、監控措施組織審查,對控制效果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建議和意見。

3.各分廠按國家要求組織對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監測,對規定的監測專案進行日常監測,填寫相關監測記錄;重大危險源管理單位負責人按規定期限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並填寫相關的檢查記錄。

4.安環部和專業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力度,每月必須至少監督檢查一次,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5.對重大危險源各類監督檢查中所查問題,要落實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限期整改,由安環部負責並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複查。

6.各專業部門每年對本專業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效果進行一次評價。安環部每年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效果進行一次評價,對監控效果較差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督促業務主管部室和責任單位盡快完善監控措施。

12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5.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並按規定進行申報 登記 備案 一 生產過程 材料 工藝 裝置 防護措施發生變化的 二 周邊環境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 國家有關法規 標準發生變化的 四 其他原因引起重大危險源變化的。5.3 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5.3.1 安全部門建立重大...

12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其安全經濟執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樂山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定義 重大危險源 是指...

05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規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規定,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3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數量等於或者超過其臨界量的單元或場所和部位。4 重大危險源必須必須登記建檔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