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校園及其評價標準

2022-01-16 12:36:25 字數 3470 閱讀 1589

「綠色校園」是指在實現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礎上,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在學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納入有益於環境的管理措施,並持續不斷地改進,充分利用學校內外的一切資源和機會全面提高師生環境素養的學校。

綠色校園是2023年《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中首次提出的。它強調將環保意識和行動貫穿於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建設的整體性活動中,引導教師、學生關注環境問題,讓青少年在受教育、學知識、長身體的同時,樹立熱愛大自然、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操和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懂得人與自然要和諧相處的基本理念;學會如何從自己開始,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在頭腦中孕育可持續發展思想萌芽;讓學校裡所有的師生從關心學校環境到關心周圍、關心社會、關心國家、關心世界,並在教育和學習中學會創新和積極實踐。這一活動不僅帶動了教師和學生的家庭、還通過家庭帶動了社群、通過社群又帶動公民更廣泛地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

它不僅成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載體,而且也逐漸成為新形勢下環境教育的一種有效方式。一所中等的學校綠化面積應該不少於學校總面積的35%,而現在的綠色校園不僅僅是環境綠化,更重要的是要加入到學科當中,做為理論知識來學習,更要結合實際做實事。

內涵意義

一、「綠色校園」的內涵

「綠色校園」是指學校在實現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礎上,將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導向,在全面的日常工作中將可持續發展思想納入管理中,通過制訂環境管理制度,開展有效的環境教育活動,創設環境保護的文化氛圍,促進師生、家長和專家參與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實際行動,全面提高師生的環境素養,共同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綠色校園不僅僅是「綠化校園」,更主張環境教育從課堂滲透擴充套件到全校整體性的教育和管理,鼓勵師生的民主公平地共同參與學校環境教育活動,加強學校與社群的合作和聯絡,在實踐參與的過程中發展面向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知識、技能、態度、情感、價值觀和道德行為,即提高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環境素養,落實環保行動。 「綠色校園」是我國「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基本戰略的具體體現,是21世紀學校環境教育的新方法。

學校首先是乙個傳播文化的特定的學習場所,是學生獲得知識、價值觀,行為養成的重要場所,承擔著正規環境教育的基本功能。學生在學校中的生活約佔學生每天生活的1/3,校園環境對學生潛移默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因此通過校園的環境、生活和管理體系傳遞可持續發展思想尤顯重要。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學校也被看作是乙個環境問題的製造者,它隨時隨刻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有必要對學校進行環境管理和規劃,以實現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學校環境管理活動本身也是師生參與環境保護實踐機會和進行環境教育的資源,有著特定的教育意義。學生可以通過了解校園環境問題的產生和改善,學習環境和社會的知識,理解人與環境的關係,參與校園環境的改善,提高環境素養。

二、建立「綠色校園」的效益

對於學校師生:有助於師生深入地認識和理解環境問題的重要性,提高師生環境知識、意識、技能、態度、價值觀和行為等環境素養,使其在今後的個人和家庭生活中更加重視環境問題。

對於學校管理:促進學校環境管理體系和相關檔案資料的建立,提高環境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對於環境:減少學校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再生資源,營造優美環境,校園環境更利於師生身心健康。

對於學校與社群的聯絡:促進學生、教師、學校、社群、**、企事業和民間團體在學校環境教育和管理上的合作。

對於教學:學校可以獲得實現「綠色學校」的課程所需要的教育思想、教材和輔導資料,強化素質教育。

社會影響:學校能提高自己在本地區的聲譽和形象,有利於學校自身的發展。學校有機會獲得極高的榮譽獎勵,並能向當地、全國和國際宣傳和交流自己的經驗。

如今綠色校園的開展正在進行中…

評價標準

標準簡介

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築與節能專業委員會、同濟大學、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共同主編的《綠色校園評價標準》為國內第一部綠色校園評價標準,標準編號為csus/gbc 04 - 2013,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綠色校園評價標準》可作為我國開展綠色校園評價工作的技術依據[1]。

該標準中將綠色校園定義為:在全壽命週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水、節材、節地)、保護環境和減少汙染,為師生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教學和生活環境,對學生具有環境教育功能,與自然環境和諧共生的校園[2]。

適應範圍

因中小學和普通高校在建設與運營中有所不同,「綠色校園評價標準」(以下均稱「標準」)分為中小學、普通高校兩套評價體系。

「標準」的中小學評價標準部分定位於中小學綠色校園建設的評價,適用於全國地域內新建、既有的中小學校園的建設和運營,包括建築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教師住宅、圖書館和食堂等建築、綠色教育的評價。其評價內容側重於生態效益、環境質量、功能質量、執行管理、教育宣傳等方面。參照《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2011),中小學泛指對青、少年實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學校,包括完全小學、非完全小學、初級中學、高階中學、完全中學、九年制學校等各種學校。

「標準」的高等院校評價標準部分主要定位於高等院校綠色校園建設的評價,適用於全國地域內新建、既有的普通高校的建設和運營,評價內容側重於高等院校綠色校園規劃與設計、節約水資源、校園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管理、綠色的校園的創新、校園組織機構設立、綠色人文及人才培育等內容的全面評價。綠色校園大學評價標準可作為高等院校申請綠色校園示範建設單位的評價工具,可用於新建校區的規劃評價和既有校區的執行評價。

評價體系

「標準」參照我國現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的評價體系,結合我國學校特色,設定節地與可持續發展場地、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外環境與汙染物控制、執行管理、教育推廣等7 類指標體系。從學校自身特點出發,強調對於學生綠色教育的重要性。「標準」指標體系由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一般項與優選項。

同時條文的設定充分突出了綠色校園的特色。《綠色校園評價標準》綜合考慮中國校園建築與校園環境的特殊性,評測重點分為以下幾點:

1)生態效益:重點從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的「四節」角度,提出綠色校園建設對節能減排和資源減量的貢獻度。

2)環境質量:重點對室外、室內空間的熱環境、光環境、聲環境、風環境、空氣質素等方面,考查校園環境的綜合性能和品質。

3)功能質量:在滿足校園基本功能基礎上,考查學校與社群的關聯性、交通便捷性、安全性和空間適應性等內容。

4)執行管理:考查校園全生命週期效能、制度建設、組織機構建設、硬體配置等方面的內容。

5)教育宣傳:在校園滿足前述「硬性」指標外,評價學校的綠色課程、綠色活動、創新研究和低碳基地建設等內容,將校園文化的建設與物質空間建設結合。

評價流程

綠色校園評價標準只設乙個最終評價標識,即「綠色校園評價標識」。綠色校園評價標識應由業主單位或房地產開發單位提出申請,鼓勵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報。申請評價標識的學校應當通過工程質量驗收且已交付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工資和工程款。

綠色校園評價標準將實施「網上申報、現場評價」的評審方式。建立綠色校園評價標識網,用於各地綠色校園的申報、評審工作的開展,同時廣泛傳播綠色校園建設理念及標準原則。綠色校園評價標識網的建設有利於各地區不同等級的學校能夠在平等的平台上,便利地進行綠色校園評價的申請工作,可有效提高全國各地學校進行評審的效率。

使評審工作專業化、精確化、效率化。以期更加科學合理、廣泛地推進綠色校園的評價和建設工作。強調中國綠色校園評審的公開化、公平化、智慧型化。

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1 總則 1.0.1 為貫徹國家技術經濟政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規範綠色建築的評價,推進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1.0.2 本標準適用於綠色民用建築的評價。1.0.3 綠色建築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築所在地域的氣候 環境 資源 經濟及文化等特點,對建築全壽命期內節能 節地 節水 節材 保...

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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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1 總則 1.0.1 為貫徹國家技術經濟政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規範綠色建築的評價,推進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1.0.2 本標準適用於綠色民用建築的評價。1.0.3 綠色建築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築所在地域的氣候 環境 資源 經濟及文化等特點,對建築全壽命期內節能 節地 節水 節材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