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制度深入研究

2022-01-13 13:20:38 字數 2634 閱讀 6625

社會保障是基本的民生問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程。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民眾的年老、疾病、失業、傷殘等社會風險,是發展成果人民共享思想的重要體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全國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社會保障覆蓋範圍不斷擴大,社會保障籌資渠道逐步拓寬,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試點穩步推進,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初步理順,社會保障法規制度建設成效明顯。

但當前社會保障工作仍然存在著城鄉發展不平衡、覆蓋範圍孝統籌層次低、制度不夠完善等問題,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大規模人口流動和就業方式多樣化、收入分配不平衡等問題,要盡快建立起同中國國情相適應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就應當明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性

1、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重要體現

社會保障事業能夠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在遇到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等問題時的基本收入和基本醫療不受大的影響,使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意外災害的群眾有生活**,滿足基本生存需求。可見,社會保障事業為人民群眾的生存和發展保駕護航,與人民群眾的基本需要和切身利益直接相關,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要求。

2、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迫切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不斷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也產生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趨勢。特別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城鄉發展不平衡較為明顯。社會保障制度具有調節收入的再分配功能,通過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能夠充分發揮這一功能,彌補市場的失靈和缺陷,有效調節中高收入群體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標準,從而減少貧困,適當縮小社會成員、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讓全體人民都能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3、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在一定意義上,社會保障水平決定著社會和諧穩定的程度。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使得勞動者的就業、生活面臨著更多不確定的風險和壓力,廣大農村居民、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群、關閉破產和困難企業職工、退休人員權益缺乏保障的問題日益凸顯,一旦處理不好就容易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完善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能夠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各種風險保障,幫助他們消除和抵禦各種市場風險,避免和緩解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發的矛盾和衝突,從而維護社會穩定。

同時,社會保障制度能夠通過開展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等方式,協調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關係,有助於營造誠信友愛、和諧共處的社會氛圍,增強社會凝聚力,促進社會和諧。

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應當注意事項

(一)全民覆蓋

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由覆蓋城鎮居民到覆蓋鄉村居民,實現社會保障體系覆蓋全體國民。要適應統籌城鄉發展要求,不斷擴大社會保障覆蓋範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要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正是適應這一發展趨勢提出的重要戰略目標和任務。要建立健全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對城鄉各類群體作出符合其就業狀況和收入特點的制度安排。當前的重點是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當務之急是抓緊出台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盡快啟動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二)建立長效發展機制

在這一體系的建設過程中,要實現適度保障性、可負擔性、可持續性和穩定性的目標,建立長效發展機制。第一,適度保障性是指制度提供的保障專案和保障水平是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不僅最大限度地覆蓋城鄉居民,而且確保提供乙個合適的待遇水平。第二,可負擔性是這一體系的制度設計與推進的前提條件,它取決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的承受能力,既不會影響經濟和社會的其他方面,也不會給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

第三,可持續性是指這一體系建立了自我平衡與控制的長效發展機制,在一定的週期內社會保障財務狀況良好並能持續執行下去。第四,穩定性是指這一體系具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即使遇到來自經濟、人口和其他方面的衝擊,也能自動調節和平穩執行。另外,這一體系的建設還要考慮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合理的制度設計和推進策略要有助於實現經濟增長、縮小城鄉差別以及消除資本和勞動力市場的扭曲現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統籌與對接等理論問題。

(三)架構統一

要切實做好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必須建立起統籌城鄉居民的、統一的社會保障架構。該架構將回答保障什麼、誰來保障、如何保障等基本問題,這對實際工作的開展將會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儘管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很難建立城鄉完全一樣的社會保障制度,但城鄉社會保障的總體架構應當是明確的和統一的,是不能隨意更變的。

只有這樣,才能使城鄉社會保障形成有機的整體,才能發揮出整體效應。研究表明,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架構是防範社會風險的制度安排,應當由養老保障、健康保障、就業保障、傷殘保障、生育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貧困保障、災害保障和法律保障等子系統構成,每個子系統應當由預防、救助(互助)、保險、福利服務等保障層次構成。

(四)完善社會保障政策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呈現出流動性強、就業方式多樣化等新特點。我們要適應這一要求,著力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爭取在2023年年底前基本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發揮社會保險的互濟和調劑功能;抓緊制定出台社會保險關係轉移辦法,解決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社保關係接續難的問題;加快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逐步解決城鄉社保銜接問題;在設計和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和政策時,充分考慮靈活就業人員的特點。

(五)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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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說明

1 參保繳費 實行信用社代扣,各村 居 社要督促參保人自行到信用社繳費到社保卡,並多存10元保卡費,如100元每年則存110元,不然代扣不過去。注意 縣上是下了考核任務的,鄉 對各村 居 依然要考核,不能說老百姓自己存錢了就不管了。2 每月報當月參保人死亡,各村 居 社並督促參保人家屬到派出所開 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工作制度

1 堅持立足我縣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工作實際與群眾需要相統一的原則。想群眾所想,幫群眾所需,與服務物件建立起平等 理解 和諧的關係。2 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無故遲到 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3 在業務工作中,不得違反黨紀 國法和政令,以及各項規章制度,要以黨性原則和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