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讀後感

2022-01-01 04:27:22 字數 791 閱讀 3883

三、私有制導致了人類的不平等

盧梭認為,私有制是一切罪惡的根源。隨著私有制的產生,自然狀態不能繼續維持下去了,人類的天賦自由消失了,社會中的不平等也發展起來了。在社會狀態中,由於各種不平等,社會人的財富、地位、權利的差異越來越大,社會的人開始分為不同的等級,在不同的等級間又形成對立的兩極。

盧梭認為這兩極的對立隨著歷史的發展,經歷了從窮人和富人的對立。強者和弱者的對立向主人和奴隸的對立的轉化。

由於私有制的產生,出現了經濟的不平等,經濟的不平等直接導致政治的不平等。因為現在的國家和法律都是對富人有利的,是富人的保障,窮人的桎梏(zhi gu)。自從國家和法律出現,天賦的自由和平等就永遠喪失了,因此盧梭在**的結尾處這樣寫道:

「我們可以斷言,在自然狀態中,不平等幾乎是不存在的。由於人類能力的發展和人類智慧型的進步,不平等才獲得了它的力量並成長起來,由於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終於變得根深蒂固而成為合法的了。」

四、心得體會

盧梭在本書中大篇幅的寫了自然狀態,但並不是要人們回到自然狀態中去,也沒有貶低人類完善自己的能力,他批評的是人在完善自己的過程中失去本來具有的純樸感情,而成為了別人的意見的奴隸。事實上,人們既不可能也沒必要回到自然狀態,盧梭在文中一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相對比,主要是在用自然狀態的這面鏡子來照出現在這個文明社會的諸般醜陋和不堪。人心的變化是乙個微妙的過程,人們本應可以保持自己那份純真,從而也可以維持他們之間的平等關係,但在文明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它們卻微笑著迎接它們的枷鎖。

儘管相對於自然狀態來說,文明的進步與人類不平等的發展直接相關,但文明本身並不一定是人類的詛咒,人類可以而且應該在社會狀態追求平等,但是不要丟了原屬自己的那份純真。

農民與市民不平等的地位怎能夠消除

農民與市民不平等的地位怎能夠消除?從房屋補償法律制度理解農民與市民的不平等 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郭百利 1 從法律的具體規定上看,我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已經2011年1月19日 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並已公布之日起施行。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 個人的房屋補償標準與程式。補償專案包括 一...

應對經濟全球化中的不平等

經濟全球化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存在著根深蒂固的不平等問題。經濟全球化就是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生產要素在全世界範圍內的自由活動和合理配置。就發展中國家而言,許多經濟全球化的支持者認為,全球化通過資本流入和技術轉移給發展中國家帶來機遇,這些在發展中國家非常稀缺的資源與其最富有的生產要素即勞動力相結合,...

對於經濟法中「不平等」的正義二

三 正義與平等的關係 解決 不平等的正當性 問題 如果允許筆者這樣來理解經濟法的功能 在經濟法的預設中,社會中存在不平等 不正義的一種形態,那麼經濟法的目的就是通過利益調整使原來不平等的雙方 或者多方 最後達成一種平等的力量抗衡或者直接使雙方 或者多方 的利益變成一種結果上的平等,那麼筆者所理解的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