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管理制度辦法

2021-11-05 20:14:02 字數 4701 閱讀 6759

電纜管理

第一條本管理辦法所述電纜管理主要指煤礦使用的4mm2及以上動力、照明、通訊、監控、訊號等各種各類電纜的使用管理。

第二條機電部對全礦電纜選型、發放使用、檢查維護**等進行管理,制定電纜管理制度和獎罰規定。

(一)機電部對全礦電纜進行具體業務技術管理,對現場管理進行服務、指導、監督,負責供電設計、電纜選型、供電系統優化技術改造、電纜預防性試驗等供電系統業務管理。對事故隱患單位出具整改通知單及處理意見(或標準)。有權對違反電纜管理規定以及其他安全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出具停止作業命令。

同時負責電纜管理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等工作。

(二)機電部供電設計人員負責全礦供電系統的設計計算,確定所需電纜的截面和長度,並根據實際生產過程中供電負荷的增減及時調整供電電纜,編制調整方案及電纜計畫,由電纜管理人員現場落實、督促整改。

(四)電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各種電纜的效能、用途及維護使用注意事項,配合供電設計人員搞好電纜選型計算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礦電纜(4mm2以上)的領取、發放、**試驗等工作過程的監督檢查,以及電纜的審批、調撥、檢測試驗、**驗收等管理工作。電纜管理組應建立電纜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電纜編號、型號規格、耐壓或阻燃性質、製造廠家、電纜長度(原長)、使用單位、使用地點、變更情況,修補次數、修補人,損耗長度,損耗原因,建檔日期等直至報廢。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合理使用(可實行計算機輔助管理),每月要有電纜使用情況報表(或電子版)報主管領導,並有分析材料。根據電纜庫存和生產使用情況及時編制電纜計畫。

(五)機電部定期通報電纜的使用狀況,分析電纜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當月電纜管理情況。並針對各種電纜故障(反映較集中的故障型別)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追查、分析,並出具分析報告,上報主管礦領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六)重大電纜事故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部長(或分管業務科長)參與分析追查,一般電纜事故由分管電纜業務的科長組織分析追查,寫出報告,歸檔管理。

第三條**科負責礦用電纜的**和庫存電纜的管理。

(一)**科要有電纜專用倉庫和專職電纜管理員。電纜管理專職人員在業務上服從機電部管理,是全礦電纜到貨落實、檢驗入庫、發放、**以及建立庫存、發放、**檔案等庫房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二)**科庫存電纜要擺放整齊,資料齊全。倉庫消防設施齊全,具備各種抗災能力,並做好電纜的防潮、防曬工作。

(三)電纜管理專職人員定期將電纜庫存情況和管理臺帳向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通報,同時盤點校核電纜庫存量,協助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搞好電纜計畫編制和本月電纜應用情況分析工作。

(四)依據機電部編制的電纜購置計畫,組織電纜購置工作。新購置電纜必須具有生產廠家合格證、出廠試驗報告單、廠家資質證明材料及煤安標誌等相關資料。電纜到貨後,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其進行驗收,並對電纜按規定進行由法定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辦理交接使用手續和入庫證明,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拒收電纜入庫。

第四條機電部電纜庫管理要求、電纜修理單位職責:

(一)電纜修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電纜修理技術水平,熟悉各種電纜效能、結構和基本技術引數,必須具備一定的電纜測試能力,能夠對電纜進行檢修試驗,具有相應資質,持證上崗。

(二)電纜修理人員負責全礦電纜的修補(熱補或冷補)、壓號、封頭及移交入庫等工作,並配合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完成**電纜的檢測、驗收檢查等工作。電纜修理人員是全礦電纜修理安全、質量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在業務上服從機電部監督和管理。

(三)電纜修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種電纜檢修制度、操作規程和試驗標準。

第五條電纜使用單位職責:

(一)電纜使用單位的隊長是本單位管理電纜的具體負責人,機電負責人(或供電管理負責人)是本單位電纜現場使用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電纜管理、使用、維護和完好狀態負責。

(二)電纜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電纜的現場管理,並有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電纜的領用、敷設、現場維護、**及移交管理工作。

(三)對電纜管理部門或上級管理人員提出的各種隱患,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處理,對電纜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或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及時向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進行匯報,以便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第六條 4mm2以下各種型號電纜按小型電器或小型周轉材料進行管理。

第七條各單位應建立電纜的審批、領用及移交管理辦法。

(一)機電部供電設計人員要掌握全礦井供電系統的負荷增減情況,依據生產計畫對新增採、掘工作面供電系統進行設計計算,經過機電副總審批後,列出電纜計畫交於電纜管理人員,由電纜管理人員到庫房落實待發電纜數量。

(二)各區隊用電負荷增加或減少時,必須提前3天寫出書面用電申請單交至機電部電氣管理人員,由機電部電氣管理人員審批。同時供電設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列出每一條電纜的規格和長度,指出所接負荷的開關地點、名稱和各級開關的保護整定值,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將此材料計畫交給電纜管理人員。電纜長度的每次變化,供電設計人員都要重新計算保護整定值。

(三)電纜管理人員接到通知核實無誤後,根據電纜的規格、長度,給使用單位出具電纜調撥單。調撥單內容包括:使用單位名稱、使用地點、電纜規格型號、長度及編號(長度盡可能與設計相符)。

(四)使用單位持電纜調撥單(機電部審批後的單據)到庫房辦理領用手續後領取電纜。電纜領出前要對其外觀、絕緣檢測檢查,合格後領出,否則可以拒領,要求電纜管理人員進行調整。

(五)發放4mm2及以上的橡套電纜必須有測試合格證,兩端必須有電纜編號(短節除外),否則不得發放和領用。

(六)應急搶險救災急需電纜調撥和領用時,可以依據搶險救災指揮部命令發放、調撥,但必須在庫房電纜管理人員處辦理出庫登記,並註明批准機構或領導,事後電纜領用單位的電纜管理人員必須到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處補辦相關手續。

(七)使用單位在使用電纜過程中,因電纜發生故障而需更換時,可重新領取電纜,但事後必須由電纜管理人員組織對其進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和找出責任者,並對使用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按損壞性質和損壞程度進行相應處罰。

(八)因工作面轉移或施工單位變更需轉移的電纜,均要由機電部管理人員組織使用單位和接收單位電纜管理人員現場進行驗收、移交。驗收移交時,要仔細檢查每條電纜的兩端號碼是否存在,電纜護套是否完整,有無斷線和損壞,若電纜完好,辦理移交手續,並及時更改電纜檔案,交、接雙方簽字認可。在驗收過程中,存在故障和損壞現象的電纜原則上督促原使用單位上井檢修,並追查原因。

不經機電部同意,私自轉交電纜,對雙方單位均追究責任。私自盜用其它單位電纜,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礦井要制定全礦所有地點電纜敷設、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明確職責,實現和精細化管理。

(一)井下大巷、採區集中巷等主要巷道的電纜敷設應遵循統一規劃、統一施工、統一管理的原則。電纜掛鉤的設計布置應充分考慮滿足各類電纜的需要。電纜敷設施工必須前後兼顧,避免出現先施工不管後施工,後施工不管前施工,電纜敷設混亂的局面。

(二)各使用單位負責所使用電纜的敷設及日常維護;高壓電纜(固定)的敷設由機電安裝單位負責施工,日常維護由各使用單位自己負責維護管理。

(三)機電部電纜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檢查電纜敷設、使用運**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要求使用單位立即整改。及時督促各生產單位**閒置電纜公升井入庫檢修,以降低損耗,提高電纜周轉率。對隱患整改進度遲緩和閒置電纜無故不按要求時間公升井者要按規定處罰。

(四)電纜敷設安裝前,使用單位機電負責人和機電部供電管理人員要充分結合,選擇設計出最佳敷設路線,遵循電纜長度最短、使用統一電纜掛鉤吊掛敷設、敷設**施工便利、維護檢修方便的原則進行。

(五)使用單位要對所領用的電纜要進行外觀檢查、絕緣性能測試,檢驗合格後必須對電纜的端頭重新進行封閉,防止運輸、敷設過程中潮氣的進入,降低絕緣性能。使用單位因搬運、存放不當致使電纜進水受潮絕緣性能降低,要追究責任。

(六)電纜在裝車運輸過程中,要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確保電纜的彎曲半徑不超限,嚴禁打結、扭勁等現象。敷設過程中嚴禁採用機械牽引、拽拉電纜。電纜在裝車運輸時,嚴禁超寬、超長以免擠傷電纜,裝車不符合要求,運輸隊不予運輸,並通知裝車單位重灌。

(七)電纜敷設完畢後,施工單位應立即把電纜懸掛在電纜鉤上,不得將電纜埋、壓或泡在水中。電纜懸掛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採掘機電運輸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施工單位送電前必須對整條線路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後方可送電執行。在變電所進行送電操作時,施工單位電纜測試人員應在變配電值班員的監護下進行測試,並將測試資料真實的填寫在變電所停送電記錄上,經過值班員核實無誤後方可送電執行,否則不予送電。

(九)電纜的連線必須使用接線盒或熱縮式、冷縮式中間接頭,其電壓等級、電流容量必須與供電等級相符,嚴格接線工藝,杜絕電氣失爆。每個接線盒上均要有標誌牌,內容包括:編號、型號、電壓等級、使用單位、責任人等。

高壓電纜聯結器或接線盒均要有合格的接地裝置(熱縮式中間接頭或冷縮式中間接頭除外)。不同型號規格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線,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聯結器或母線進行連線。低壓電纜不得在井下進行冷補。

(十)各礦井應按照下列要求管理好各自管轄範圍內電纜的使用、維護,確保電纜的安全執行:

1、機電部負責對礦井固定敷設的高壓電纜每年在雨季前做1次耐壓試驗。發現電纜隱患或缺陷,責令管理單位及時修復,做好記錄,填寫電纜試驗報告和檢修檔案。

2、固定敷設電纜由管理單位每季度做1次絕緣和外部檢查,每旬應由專責電工對其外部和懸掛情況做1次巡迴檢查。巡查內容包括:線路狀態、接線盒、輔助接地極、線路溫度等,發現隱患及時申請停電處理,並做好記錄,同時將巡檢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機電部備案。

3、立井井筒內電纜(包括動力、通訊、監測、訊號電纜)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由井筒管理單位負責。每次檢查至少有兩個人進行,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固定電纜的卡子鬆動或損壞應及時處理,並填好記錄報到機電部,機電部要監督其檢查執**況。

4、移動式電氣裝置的橡套電纜,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責電工對其外皮破損情況、懸掛敷設情況等進行1次檢查,並做好巡檢記錄;每月由專責電工對電纜做1次絕緣檢查,並記錄存檔。對有頂板冒落或巷道片幫等危險地區,使用單位應及時安排人員對電纜採取保護措施。嚴禁電纜超負荷執行,發現隱患應立即停電檢查處理。

在採煤工作面或掘進工作面附近的電纜要採取防護措施,嚴防炮崩、砸壓和受外力拉坏等。

煤礦電纜管理制度辦法標準

一 機電部電管組 以下簡稱電管組 要對全礦電纜實行集中管理 統一調配安排,合理使用,並對橡套電纜進行修補 試驗和鑑定工作。二 電管組要對全礦電纜進行統一建賬管理,做到帳 卡 物三對照。三 各單位要管好 用好電纜。採 掘 開工作面辦理移交手續時,電管組要現場檢查 核對電纜,並填寫移交單,發現問題要交由...

電纜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電纜是煤炭企業重要電氣裝置。電纜一旦發生各類事故會造成礦區大面積停電,直接影響礦井生產的安全執行,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加強公司電纜管理工作,提高電纜執行的可靠度,減少電纜各類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單位。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公司主管生產的...

電纜管理制度

1.1.1 電纜的路徑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避免電纜遭受機械性外力 過熱 腐蝕等危害。2 滿足安全要求條件下,應保證電纜路徑最短。3 應便於敷設 維護。4 宜避開將要挖掘施工的地方。5 充油電纜線路通過起伏地形時,應保證供油裝置合理配置。均應滿足電纜允許彎曲 1.1.2 電纜在任何敷設方式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