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電纜管理制度辦法標準

2021-11-05 20:14:02 字數 838 閱讀 9877

一、機電部電管組(以下簡稱電管組)要對全礦電纜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配安排,合理使用,並對橡套電纜進行修補、試驗和鑑定工作。

二、電管組要對全礦電纜進行統一建賬管理,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三、各單位要管好、用好電纜。採、掘、開工作面辦理移交手續時,電管組要現場檢查、核對電纜,並填寫移交單,發現問題要交由相關責任單位及時處理。

四、各單位需要增加敷設電纜時,必須根據裝置負荷情況,提前計算電纜型號、長度,並寫出申請,經電管組審查後,發放電纜和接火通知單,報排程室同意後方可停電接火。

五、我礦現用電纜兩端均壓有規格、長度、編號、效能字樣。未經電管組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割斷和擷取,否則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並罰款。

六、各單位自行拆除,使用後的閒置電纜,必須及時裝車上井,兩日內交到電管組存放管理。如延期不交,發生丟失和損失等現象,均由使用單位負責。

七、各單位領取電纜、辦理使用手續時,應安排機電隊長或電工班長進行領取,避免安排其他非專業人員進行辦理、領取。

八、各單位在裝運電纜時,必須專車專運,嚴禁將電纜和其他物料混裝混運,以免對電纜造成損傷、損壞。

九、各單位使用的電纜,必須按相關規定懸掛整齊,不得有落地、擠壓、浸水等違規現象發生。否則,將對責任單位給予100-500元的罰款。對丟失或損壞的電纜,將按電纜規格、長度給予電纜原值50%—100%的罰款。

十、對各單位**上交的電纜,由電管組負責檢查驗收,如發現電纜存在損傷、損壞等現象的,將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十一、修復的電纜後,必須達到「電纜修補工藝要求」及《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要求,並進行相關試驗,待試驗合格後,視為修補合格,可再次發放使用。

十二、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電纜,由機電部申請,報相關單位鑑定、驗收後,統一處理。

煤礦電纜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一 為加強煤礦電纜管理工作,根據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 試行 機電專業 管理制度 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 全礦井所有電纜由煤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集中統一管理,負責對電纜的出庫 修補 調配 建賬和掛牌等工作。三 機電管理部門要實行...

煤礦電纜管理制度

為了實行高低壓電纜的統一管理,統一調撥,做到數目清 狀態明,執行 檢修有記錄,效能動向有登記,帳卡齊全準確,資料牌闆完善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一 業務範圍劃分 1 礦成立電纜管理組。電纜管理組由機電運輸部電管組 機電一隊組成。2 電纜管理組負責對全礦各單位使用的電纜建立帳目和日常監督管理。...

電纜管理制度辦法

電纜管理 第一條本管理辦法所述電纜管理主要指煤礦使用的4mm2及以上動力 照明 通訊 監控 訊號等各種各類電纜的使用管理。第二條機電部對全礦電纜選型 發放使用 檢查維護 等進行管理,制定電纜管理制度和獎罰規定。一 機電部對全礦電纜進行具體業務技術管理,對現場管理進行服務 指導 監督,負責供電設計 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