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管理制度

2022-01-11 16:27:35 字數 1160 閱讀 7776

第一條總則

(一)為保證煤礦電纜的合理規範使用,確保電纜的安全,保證安全供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規定了電纜保管領用要求,井下電纜的敷設連線要求及應遵守的檔案。

(三)本制度適用於礦屬各單位對電纜的使用管理。

第二條組織與職責

礦機電科是煤礦電纜的主管部門,負責電纜的申報、入庫、出庫管理、**管理及現場檢查管理。

各區隊是電纜的使用維護部門,負責電纜的領用、現場敷設、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具體要求

(一)煤礦使用橡套軟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 12972-2008《礦用橡套軟電纜》的規定,使用的通訊電纜必須符合mt818-2009《煤礦用阻燃電纜》規定。

(二)全礦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主管電纜的裝置管理員負責井下電纜的發放、編號、記賬工作。

(三)井下各採掘工作面必須有供電設計,機電科以此為依據向準備隊發放電纜。

(四)機電科負責電纜的領用、發放、驗收、壓號 、及帳、卡、圖、牌闆管理,並統計電纜使用情況及消耗情況,向經管科提出電纜增補計畫。

(五)新電纜和檢修好的電纜,兩頭必須壓號,標明電纜長度、規格、編號,使用中的電纜嚴禁截斷。

(六)各單位不得私自庫存電纜,閒置電纜及更換後的破舊電纜,由使用單位於7日內**公升井,及時交機電科。

(七)採煤工作面的電纜應依安裝後移交的電纜數量,隨著回採進展,逐步**公升井,更換電纜必須以舊換新,新電纜下井後,舊電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還。

(八)凡由機電科發出的電纜,必須經過試驗並符合規定要求,依試驗記錄發放下井合格證。

(九)井下電纜的敷設、吊掛,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採掘頭、面15公尺內的電纜必須有保護措施(不能吊掛部分)。

(十)壘砌穿有電纜的風牆時,施工單位必須給電纜留出孔洞,再由電纜分管單位加裝鐵管護套並封牆。

(十一)巷道施工改棚、打窩點附近2公尺的電纜必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經礦有關領導批准後實施。

(十二)電纜變更使用單位或新安裝頭、面轉入生產,移交單位將設施修整完好,由礦機電科組織交接雙方和裝置管理員到現場清點數量,辦理轉帳手續。

(十三)機電科各區隊、主管電纜的裝置管理員必須建立電纜管理臺帳,並與各分管使用單位的低壓供電系統圖相對應,單位裝置管理員每月與機電科分管人員核對電纜使用情況。

第四條附則

(一)本辦法由老石旦礦機電科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電纜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電纜是煤炭企業重要電氣裝置。電纜一旦發生各類事故會造成礦區大面積停電,直接影響礦井生產的安全執行,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加強公司電纜管理工作,提高電纜執行的可靠度,減少電纜各類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單位。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公司主管生產的...

電纜管理制度

1.1.1 電纜的路徑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避免電纜遭受機械性外力 過熱 腐蝕等危害。2 滿足安全要求條件下,應保證電纜路徑最短。3 應便於敷設 維護。4 宜避開將要挖掘施工的地方。5 充油電纜線路通過起伏地形時,應保證供油裝置合理配置。均應滿足電纜允許彎曲 1.1.2 電纜在任何敷設方式及其...

電纜管理制度

1 公司各礦新電纜領用及電纜報廢由公司裝置管理中心統一管理,未經裝置管理中心審批,任何單位不得從物供部門領用新電纜或報廢電纜。各礦目前使用的電纜及庫存新電纜由各礦自行管理。2 公司各礦機電部門必須成立電纜管理組,負責對全礦井高 低壓電纜 4mm2 以上 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發放 領取 修補和試驗,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