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標準之考勤制度

2021-11-04 06:07:45 字數 2451 閱讀 3165

溫州市遠華企業****企業管理標準

yh/a-1-2006-09-06

考勤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全公司各級員工的考勤管理。

3、管理職責

綜合辦負責公司各部、各級人員考勤的監督和管理。

4、制度內容

4.1 公司所有員工考勤管理一律實行打卡。上班時間每天上、下班打卡四次,晚上加班或值班者打卡六次(另有規定的人員除外)。

4.2 新員工到公司報到三天後辦公室根據員工轉正表簽發考勤卡,註明姓名、部門、工號、月份和入廠時間。

4.3 新員工到所在部門工作三天後將考勤卡按工號放置在卡架相應位置處。

4.4 考勤卡是員工計算工資的依據,員工應加以愛惜,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及時到辦公室補辦,並由員工本人同時保管好新舊兩張卡。

4.5 所有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不得替他人打卡,不得塗改考勤卡。如有發現給予責任人書面警告並罰款50元/次,對無法核算工資的情況由其本人承擔。

連續二次給予開除處理。

4.6 打卡考勤時間在上班前半小時和下班後半小時,其它時間打卡無效。

4.7.1 員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不能回公司打卡者,應在兩天內持部門主管簽批的《未打卡證明單》到綜合辦說明原因並進行補簽,否則視為未打卡(特殊情況除外)。

4.7.2因請假、公休、公出、停電或卡機出現故障等不能打卡的情況,保安應及時通知綜合辦進行處理,由綜合辦文員根據實際情況在卡上蓋上相應的「請假、公休、公出、出勤」印章。

4.8 打卡不清或打卡位置不對等特殊情況須在二天內持相關證明到辦公室完成簽卡。

4.9 按時上班的未打卡人員應持本人考勤卡經車間組長證明到綜合辦簽卡方為有效(卡上不得簽字),但一月只有1次機會,超過1次的每次予以罰款5元。如經調查該員工因為遲到而惡意不打卡考勤,則予以重罰(具體處罰視遲到情況而論)。

4.10 遲到未打卡人員按曠工計算。

4.11 員工如發現自己的考勤卡不在卡架上,經仔細查詢證實確實不在時,由保安開具證明,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於當天到綜合辦補辦考勤卡。

4.12 員工上、下班打卡應自覺排隊,不得擁擠、插隊。打完卡後將自己的考勤卡放在對應的位置上,不得亂放。

4.13 所有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4.13.1 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2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半天。

4.13.2 員工乙個月內連續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乙個月內連續曠工二天或遲到、早退、曠工累計工時達到三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4.14 綜合辦文員每月底將員工考勤卡收集後,彙總各員工當月的出勤情況。發現有打連卡、遲到、早退者應向主管領導匯報並給予相應處罰。

4.15 每月中旬綜合辦文員將當月員工考勤彙總表貼至公告欄,如有人對彙總情況有異議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資訊反饋至綜合辦加以核實,否則將視為員工認同考勤情況,過期不再受理。

4.16 計件人員上班時間與計時人員相同,若當日無事,主管安排下班,則應打下班卡。

4.17 員工請假,須向部門主管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將請假單報綜合辦。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提前請假的,可用**或其他方法通知部門主管請假,或在上班當日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 (此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半個工作日,超過1天必須經有關許可權人同意) ,並於事後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每遲一天罰款5元。

4.17.1 當月請假單不能延遲到下月補辦。

4.17.2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科室)主管簽批,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非生產人員由部門(科室)主管簽字以後再由綜合辦主任簽批,生產人員由生產組(科室)主管簽字以後再由生產科長簽批,營銷部員工請假1-3天由本部門經理批准即可,3天以上的除履行上述規定以外必須經總經理簽批。

4.17.3開會請假必須由總經理簽批,故意不到或遲到等同於上班曠工或遲到。

4.17.3 其他假期規定按《薪資福利管理制度》執行。

4.18 員工每月遲到、早退二次(含二次)以上當月無全勤獎。

3. 全勤獎管理規定

a) 物件:公司全體打卡考勤員工

b) 條件:員工全月考勤無請假和未打卡現象(不包括因公未打卡),無違反考勤紀律記錄。

c) 注意:有請假記錄的員工實際出勤天數大於或等於應出勤天數視為未請假。

d) 員工每月實際出勤天數少於或等於應出勤天數,若有一次未打卡,則無當月全勤獎;

e) 員工實際出勤天數大於應出勤天數,則每多半天抵消1次未打卡,如正好抵消或小於未打卡數則無當月全勤獎;

f) 獎勵金額:每月每人次30元。

4. 公休日規定

a) 每月1日為全公司公休日(營銷部除外)。

b) 營銷部公休日為每星期的星期日,但每星期日必須留1人值班。

c) 財務科公休日為每星期的星期日。

d) 綜合辦、採購科除每月1日公休外,另有兩個星期日的休息日,但必須每個星期日有1人值班。

e) 清潔工,保安沒有公休日。

企業考勤制度

為了規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一 考勤內容 1 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2 要求 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 早退或曠工。3 員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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