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制度

2021-11-03 16:14:25 字數 4516 閱讀 4603

為了加強對*********財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固定資產

第一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價值2000元以上的土地、房屋、建築物、裝置、工具、器具、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如日常生產經營用的裝置、工具、辦公用品、通訊器材等。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如生活用品、宿舍用裝置、器具等。

3.租出固定資產:公司擁有產權,暫時以租賃方式將使用權轉讓在外的固定資產。

4.末使用固定資產:公司己取得所有權,但仍末使用的固定資產。

5.不需用固定資產:因各種原因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6.土地:屬公司向國家批租而取得的土地。

7.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公司向其他單位租入的只具有使用權而不具有財產權的固定資產。

8.其他類固定資產:公司臨時取得尚未辦理有關所有權或使用權手續的其他固定資產。

公司計畫財務部、行政部應按上述分類,分別建立有關帳冊、卡片記錄各種固定資產,並編制目錄。

第三條固定資產計價:按國家有關規定:

1.購入固定資產(或接受捐贈):按購入發票價加上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關稅等有關費用構成固定資產原價。

2.自行購建或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購建的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成本作為原價;改、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原價加改、擴建費用減除變價收入作為原價。

3.投資者投人的固定資產:按中介機構投資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約定**作原價。

4.租入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認的價款加運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作原價。

5.盤盈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作原價。

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單據或按市價估計作原價。

第四條固定資產採購:

1.固定資產採購應納入公司預算管理體系,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由行政部負責,每年由行政部提出年度資金預算,報計畫財務部列入公司總預算,報請領導批准後實施。

2.固定資產採購應事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書,評列申購理由,報行政部初審同意,預算內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准,預算外申請應先報計畫財務部審核後再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一式三份,乙份送計畫財務部備案,乙份申請人留存,乙份送行政部據以採購。由行政部指定專人或專職部門購建。

3.固定資產採購應採用招標、競價或其它方式進行,在保質保量前提下,盡量節約採購成本。

4.購入固定資產應由總裁辦組織驗收,在數量、質量、**上均應嚴格把關,並按固定資產不同品種進行編號,並貼上專用標籤。

5.固定資產安裝除錯完畢,投入使用前,行政部經辦人員應負責將有關技術資料原件整理成冊,送交檔案保管(日常要用的資料如說明書等應影印交使用部門)。

6.經辦人員填寫一式三份竣工驗收單,連同有關發票、費用清單;乙份送計畫財務部門入帳,乙份由行政部記帳員分類登記「固定資產明細帳」,乙份經辦人員留底。

第五條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固定資產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行政部記帳員登記入帳後,由領用部門填寫一式三份「領用單」辦理批准領用手續,記帳員據以登記部門「固定資產卡片」和「物品領用手冊」(部門保管),使用部門即對該固定資產負有保管責任。

2.固定資產在部門之間移動,應由原使用部門先辦理退庫手續,用紅字填一式三份「領用單」,在部門「物品領用手冊」和「固定資產臺帳」上作好銷帳登記,新領用部門再按領用程式辦理。

3.固定資產日常一般維護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較大的維修、定期保養由行政部負責安排實施。

4.行政部記帳員應對固定資產收發、結存情況每季報一式二份報表「固定資產收、發、存情況表」,乙份交計畫財務部審核、對帳,以確保財務監督職權的實施,乙份留底備查。

5.行政部應組織人員每年對固定資產作實物盤點,並對帳、卡、物進行核對,確保帳、卡、物三相符.並將盤點情況編表報財務部。

第六條固定資產租入、租出管理:

1.固定資產租出(包括公司系統內租用)均應由行政部負責向分管副總經理書面申請,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與承租人簽訂合同(或協議)一式三份,乙份送計畫財務部據以轉帳,乙份行政部留存,乙份送記帳員據以記帳並負責按期開票收回租金。平時還要經常檢查該項租出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和風險。

2.固定資產租入:手續視同購入固定資產,行政部負責簽訂租賃合同一式三

份,乙份送交計畫財務部備案,據以支付租金,乙份行政部留存,乙份記帳員據以記帳。支付租金應由行政部對發票進行審核,簽字後送計畫財務部核准付款。

第七條不需用、其它類固定資產:

1.使用部門對某項固定資產不再需用,應書面通知行政部管理人員。

2.經辦人員接到通知後即組織對該項資產檢查驗收、檢修、封存工作,封存後書面通知記帳員和計畫財務部辦理轉帳手續停記折舊。

3.已封存固定資產保管責任由行政部負責。

4.其它類固定資產:應由取得該項資產的部門書面通知行政部,並按入庫手續辦理登記入帳,具體領用手續、日常保管同購入固定資產。

第八條固定資產毀損、報廢、清理、轉讓、盤盈、盤虧;

1.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發生毀損、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書面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組織有關管理技術人員作出鑑定判斷,按毀損及報廢原因填寫「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申請表」,一式三份。

經計畫財務部審核通過後,報有關領導批准(批准許可權按財務部有關規定執行),批准後乙份送計畫財務部據以轉帳,乙份由記帳員負責登出明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工作,乙份交經辦人負責清理。

2.報廢後原固定資產報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後清理。清理費用和清理所得均應由經辦人報計畫財務部核准,有關單據送計畫財務部據以入帳。

3.固定資產轉讓:由使用部門按不需用固定資產手續辦理退庫手續後,由行政部專門書面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批准後再按質論價予以轉讓,貨款及批准檔案交計畫財務部入帳。

4.固定資產盤虧:發生固定資產盤虧應由行政部責成使用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查詢原因,分別情況作出處理意見,報有關領導審批(許可權按財務部規定辦理),批准後通知計畫財務部予以轉帳。

5.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盤虧、毀損、報廢、清理、轉讓均應在記帳員帳冊、固定資產卡片和使用部門「物品領用手冊」上作相關記錄。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

第九條低值易耗品指不能列入固定資產的價值在100元以上的各種用品、器具、工具等物品。

第十條低值易耗品分類:低值易耗品分為在庫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兩部分,應分別記帳。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一律用原始成本計價。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購置:

1.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公司預算體系,每年初由行政部按實際需要和財務總預算的安排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經領導批准後作為購置依據。

2.低值易耗品購置審批採用分級審批制度,單位價值500元以上或總價在5000元以上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其餘由行政部負責人審批,一般不得超出預算。

3.常用低值易耗品可採用集中採購方式進行,可採用多方詢價方式擇優採購。

4.常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保管人員填製請購單一式二份,按審批程度報有關領導批准後進行採購,一聯交計畫財務部連同發票作付款依據,另一聯採購員留存作採購依據。

5.不常用低值易耗品由需用部門填製請購單一式二份,交行政部初審同意後按分級審批要求審批,然後由採購員進行採購,一聯交計畫財務部付款,另一聯交採購員留存。

6.購入低值易耗品一律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由倉庫保管人員按數量、質量、品種、規格要求驗收,採購員填寫一式二聯入庫單,一聯由記帳員籤收入「在庫低值易耗品帳」,另一聯交計畫財務部入帳(大件低值易耗品應編制序號,貼上標籤)。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

1.低值易耗品領用時由領用部門填一式二聯領用單,交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憑部門「物品領用手冊」到倉庫領用,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單一聯由記帳員據以記錄在用低值易耗品臺帳,另一聯隨月末低值易耗品收發存報表報財務部作在庫低值易耗品轉在用低值易耗品依據,並按規定攤入成本。

2.低值易耗品領用後即由使用部門負責保管,行政部可以定期盤點。

3.低值易耗品在部門不需用時可辦理退庫手續,即用紅字填寫領用單一式二聯,分別由記帳員和計畫財務部由「在用低值易耗品」轉回「在庫低值易耗品」,並由記帳員登出「領用手冊」。

4.低值易耗品部門之間轉移書面報經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後,由記帳員在雙方部門的「物品領用手冊」分別登出和記錄即可,批准報告由記帳員留存。

5.低值易耗品毀損、報廢,由使用部門填寫一式二份報廢單,報行政部主任審批,作出處理意見後,乙份交財務部,另乙份交記帳員,並在「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和部門「物品領用手冊」上登出。

6.低值易耗品轉讓、**:低值易耗品轉讓、**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行政部負責人批准簽字後,由記帳員開出「轉讓物品清單」,連批准檔案、對方支票送計畫財務部據以開票收款並轉帳。

第三章其它

第十四條本辦法解釋權歸財務部/成本控制部。

第一條本辦法管理範圍指*********各部門日常領用末列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各類辦公用品及其他一次性消耗的物料(以下簡稱物品)。

第二條辦公用品及物料管理實行歸口管理,統一歸行政部管理。行政部為管理辦公用品及物料應設立專門倉庫及專職採購、保管、記帳人早進行日常管理。為降低流動資產占用,應儘量減少庫存物品。

第三條採購管理

1.每月末,應由倉庫保管員對庫存常用物品進行盤點,據庫存情況填報需下月採購的清單,送行政部負責人審核批准,並送計畫財務部備案。

2.非常用物品由使用部門臨時申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後,據以採購。

3.採購員據批准後的清單實行比價採購原則,就盡量在保質保量前提下壓低採購成本(條件成熟後應實施限價採購辦法)。

4.採購的物品採購員應逐筆填寫入庫單一式二份,並將物品交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保管員應在入庫單上簽收,乙份留底據以記倉庫臺帳,另乙份採購員報銷。

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內容 要求等事項。本標準適用於集團資產的管理。2 術語和定義 2.1 固定資產 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築物 機器 機械 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 器具 工具等或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價2000元 含本數 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二年的...

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同致行集團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確各部門及員工的職責,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現結合集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1 固定資產標準 1.1 固定資產是指公司在正常經營中使用期在 1 年以上,且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1.2 除固定資產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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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固定資產內部轉移 置業公司所屬各部門之間因生產經營和管理需要,某項固定資產需從乙個部門調整到另乙個部門,必須填寫 固定資產轉移單 經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轉移手續。轉移單一式三聯,一聯調入部門,一聯調出部門,一聯交辦公室固定資產負責人。七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各部門必須定期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