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2021-05-30 08:51:17 字數 4310 閱讀 1462

為了加強同致行集團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確各部門及員工的職責,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現結合集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標準:

1.1、固定資產是指公司在正常經營中使用期在 1 年以上,且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 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1.2、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資產的內容:

2.1、運輸裝置;

2.2、電子裝置;

2.3、房屋及建築物;

2.4、辦公家私及家電;

2.5、其他裝置。

3、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門:

3.1、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為公司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門;

3.2、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定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實物台賬及標籤;

3.3、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3.4、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對每項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落實到人,並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損壞賠償規定。

4、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核算部門:

4.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4.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4.3、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4、財務部協助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4.5、財務部核算低值易耗品一次計入費用,並列低值易耗品實物臺帳。

5、固定資產購置:(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參照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5.1、固定資產購置,由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購買;

5.2、各部門填寫請購單,送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彙總後報送總經理審批;

5.3、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安排專人負責購買,請購單應填寫名稱、規格、型號等資料,並附**預算表;

5.4、依據總經理審批的請購單到財務出納請款。

6、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轉移、調撥:

6.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在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轉移、調撥,須到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資產轉移登記;

6.2、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7、固定資產**:

7.1、固定資產如需**處理,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須申報**固定資產的報告並列出明細表,註明**處理原因,報總經理批准;

7.2、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處理報告進行帳務處理,並開據發票或收據及收款;

7.3、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依據財務開具的發票或收據辦理發貨手續。

8、固定資產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由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後提出報廢申請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准;

8.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進行財務帳務處理;

8.3、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進行實物處理。

9、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9.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總公司行政部,分公司綜合管理部按年度盤點結果提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並會同財務部門核查落實後,報總經理審批;

9.2、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進行帳務處理。

10、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未經批准不得外借。

11、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 列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12、執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經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3、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14、本制度自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附表:固定資產申購單

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

固定資產報廢單

低值易耗品調撥交接單

低值易耗品報廢審批表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 房屋及建築物 20 10%

2、 機器裝置 10 10%

3、 運輸工具 10 10%

4、 計算機裝置 5 10%

5、 辦公家具及裝置 5 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 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 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 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 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 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 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 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 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 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以備合理採購。

3、 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乙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乙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乙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 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 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 固定資產如需**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請表」(格式後附6)

2、 列出準備**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處理原因,**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 固定資產**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 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 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 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 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 房屋及建築物**為01

2、 機器裝置**為02

3、 運輸工具**為03

4、 計算機裝置**為04

5、 辦公家具**為05

如:財務部2023年7月購置一台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製「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

管理部門對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附:固定資產購置**

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六 固定資產內部轉移 置業公司所屬各部門之間因生產經營和管理需要,某項固定資產需從乙個部門調整到另乙個部門,必須填寫 固定資產轉移單 經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轉移手續。轉移單一式三聯,一聯調入部門,一聯調出部門,一聯交辦公室固定資產負責人。七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各部門必須定期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清...

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內容 要求等事項。本標準適用於集團資產的管理。2 術語和定義 2.1 固定資產 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築物 機器 機械 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 器具 工具等或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價2000元 含本數 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二年的...

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制度

為了加強對 財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一章固定資產 第一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價值2000元以上的土地 房屋 建築物 裝置 工具 器具 辦公用品 生活用品等。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如日常生產經營用的裝置 工具 辦公用品 通訊器材等。2.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