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申請書

2021-10-26 22:15:36 字數 2237 閱讀 4896

申請人情況:

姓名:***

職業:****

出生年月:****年**月

駕駛證號碼(同身份證號碼

經常居住位址

郵政編碼: ******

聯絡**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分局編號為****的《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23年10月**日(星期*)晚間**時**分許,本人將車牌為*******小客車停放在**路***號處,前往50公尺左右外的肯德基商店購物,**時**分,回到停車位時發現本人車輛被貼了黃色《違法停車告知單》(編號欄及其他格式欄均為空白)和《上海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編號為******,見附影印件)。一民警(事後知道警號為******,姓名為***,以下簡稱為「該民警」)欲騎摩托警車離開。本人急忙上前,對該民警說(大致意思):

剛剛停下幾分鐘,能否以教育為主,收回處理通知書?該民警邊打電單車方向,邊滿不在乎地說:我開出去的單子是從來不收回的!

隨後,他前往我車輛西側20公尺左右前繼續對其他違章停放的車輛拍照和張貼單子。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式違反了2023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2023年4月30日以公安部令第69號發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九條第

一、二、

四、五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執法依據也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的規定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一款:未對申請人當場進行口頭告知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請注意,「規定」明確的「告知」必須方式是「口頭」和「當場」;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二款:未認真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和對當事人的問題未作相應的解釋。

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內容是:「剛剛停下幾分鐘,能否以教育為主,收回處理通知書?」而該民警的答覆是:

「我開出去的單子是不能收回的!」,沒有直接和明確回答申請人關於「停下幾分鐘和能否以教育為主?」兩個明確請求,而以「開出去的單子是從來收回的」為非直接的作答,且其態度非常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款:在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未讓當事人簽署《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該民警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事人」一欄中直接寫注「不在現場」、在「位址列、**欄、其他****欄、駕駛證或身份證號碼欄、駕駛證檔案編號、發證機關」等若干欄寫注「無」。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對當事人不負責任的處理方式,也是工作馬虎的表現。在當時情形之下,該民警完全可以當場要求申請人出示相關證件,並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載明相關資訊。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五款:未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場交付本當事人。

該民警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直接張貼在車輛上的做法,只能適用於駕駛員在整個執法過程中都不在違章現場之下的情形,而對於當事人在民警離開之前及時趕到的情況不應適用。假設被其他人員剝去《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或者因其他原因使得當事人無法收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豈不有可能剝奪了當事人的及時知情權和法定期限內申辯權、申請復議權和訴訟權?所以,該民警上述做法是違反規定的。

5、該民警在本人在場並主動表示願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姓名為***的民警於2023年**月**日(星期*)晚間**時**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小客車停放在**路***號處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九條第

一、二、

四、五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援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此致***公安分局

申請人:

2023年**月**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 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法定 委託 人 姓名單位住址 聯絡 被申請人 名稱位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 具體行政行為 現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請求 事實和理由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申請人 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附 1 申請書副本份 2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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